日本擬修法填補法律漏洞 將「飄移」納入危險駕駛罪最高可判20年

撰文: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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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媒報道,日本政府計劃將「飄移」列入為危險駕駛致死傷罪的懲處範圍,填補現時的法律漏洞。法務省預料將在不久之後於法制審議會小組提交修法的草案框架。

據《讀賣新聞》報道,考慮到過往曾出現駕駛者造成嚴重交通事故,但法院卻因「法律條文中對飄移無明確定義」而無法認定其有疏忽駕駛的情況,因此將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受傷懲處法》中新增一項條款。

2025年12月4日,據日媒報道,日本政府計劃將「飄移」列入為危險駕駛致死傷罪的懲處範圍,填補現時的法律漏洞。法務省預料將在不久之後於法制審議會小組提交修法的草案框架。(網絡圖片)

報道引述大阪高等法院在2015年7月的一宗判決指,在處理一宗由漂移車輛引發的事故時,法院駁回了控方提出的危險駕駛指控。

事故發生在2013年9月24日上午,地點位於京都府八幡市的一個十字路口。一名青少年(當時18歲)駕駛的汽車失控漂移,撞上防撞欄。汽車撞倒連接道路和人行道的圍欄,隨後撞向一群正在上學的小學生,造成五名學生受傷。

現時,危險駕駛法中並沒有直接針對漂移行為的條款。儘管控方強調車輛失控的事實,並辯稱其符合「高速行駛導致難以控制」的條件,而這正是構成危險駕駛的組成之一。

然而,京都地方法院在2014年10月的判決中認定,該車的速度「未超過每小時40公里」,並以疏忽駕駛罪名起訴肇事司機。高等法院其後也維持地方法院的判決,認為該車速「不能被視為高速」,並維持了對肇事司機疏忽駕駛罪的刑期判決,刑期為一年六個月至兩年六個月。

2025年12月4日,據日媒報道,日本政府計劃將「飄移」列入為危險駕駛致死傷罪的懲處範圍,填補現時的法律漏洞。法務省預料將在不久之後於法制審議會小組提交修法的草案框架。(網絡圖片)

現時,因疏忽駕駛致人死亡或受傷的最高法定刑罰(適用於駕駛失誤)為七年有期徒刑,這與危險駕駛致人死亡或受傷的最高刑罰(二十年有期徒刑)有極大差異。當時在交通事故中失去11歲女兒的波多野曉生(48歲)是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成員,他表示:「這宗惡意駕駛事件與失誤或疏忽大意截然不同,卻不被納入危險駕駛罪名,這令人費解。這種情況必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