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歐盟及美加等呼籲釋放黎智英 外交部敦促尊重香港法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早前被判罪成,其中黎智英今被判入獄20年。歐盟及聯合國同日呼籲立刻撤銷判決並釋放黎智英,美國及加拿大也促當局基於人道主義釋放。中國外交部回應稱,黎智英是中國公民,作為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理應受到法律嚴懲,敦促有關國家尊重中國主權,不得干預香港司法。
歐盟發言人希佩爾(Anitta Hipper)則表示:「在政治動機下為黎智英以及前《蘋果日報》的管理層和記者判決正在損害香港的聲譽。歐盟呼籲香港當局恢復外界對香港新聞自由的信心——新聞自由是香港歷來成功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支柱之一——並停止起訴記者。」聲明亦指,考慮到黎智英年事已高和健康狀況,重申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
澳洲外長黃英賢稱,澳洲政府對香港法院今日向黎智英及其共同被告作出的判決深表關切:「我們持續呼籲中國停止打壓言論、集會、媒體及公民社會的自由,這也與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建議一致,並呼籲廢除香港的《國家安全法》。」
美國國務卿魯比奧( Marco Rubio )表示,黎智英的判決是「不公正且悲劇性結局」,呼籲當局給予「人道主義假釋」。
加拿大外交部長阿南德(Anita Anand)發表聲明稱,加拿大對黎智英的判決結果感到失望,呼籲當局出於人道主義考量立即釋放。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urk)在聲明中表示:「這樣的結果凸顯香港國安法內容模糊且過於寬泛,導致對法律進行的解讀和實施違反香港應承擔的國際人權義務。這項判決應立刻撤銷,因為它與國際法不符。」
聲明還指出:「鑑於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及他已被羈押超過四年的影響,我基於人道主義理由呼籲立即釋放黎智英。」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回應判決,指黎智英是中國公民,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其行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市民的福祉,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林劍稱,有關司法案件純屬香港特區內部事務,敦促有關國家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不得就特區司法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