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囚20年|港澳辦指正義永不缺席 國安公署:彰顯法治權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其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煽動罪名成立,法官今日(2月9日)宣判刑期,黎被判囚20年。中央港澳辦指出,判刑嚴正有力宣示:無論是誰,膽敢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都必定受到嚴懲。
港澳辦:判刑體現特區維護國家的堅定意志
港澳辦發表「港澳平」署名文章指出,對黎智英的判刑充分體現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有力彰顯法治精神。文章強調,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黎智英所犯罪行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均屬嚴重犯罪。150多天的庭審揭露,黎智英不僅自己公開招徠外部勢力干預,聲稱「很想外國影響我們」「非常需要外國的勢力讓我們撐下去」「為美國而戰」,還操縱輿論工具,肆意煽動香港社會對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仇恨、煽動市民非法抗爭、煽動暴力。
「港澳平」表示,黎智英的行為和活動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相關法律,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衝擊特區憲制秩序,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香港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對黎智英作出定罪,確認其為涉案罪行主腦,按照其罪行嚴重程度,依照法律規定予以公正判刑,是貫徹法治的必然要求。
文章續指,對黎智英的判刑充分反映香港社會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的同仇敵愾,有力伸張公理正義。定罪裁決判詞已指出,黎智英為了達到其目的,不惜犧牲國家和香港市民的利益。他從來不是所謂「爭取自由民主人權的鬥士」,而是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的罪魁禍首、漢奸國賊。黎智英受到嚴懲,再次印證一句警言: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港澳辦表明,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全面準確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律。
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都必受打擊,一切阻撓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伎倆都必定徒勞,一切破壞香港由治及興進程、妄想亂港遏華的圖謀都必遭挫敗!
中聯辦:懲處黎智英罰當其罪、捍衛法治、維護福祉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表示,判刑充分彰顯司法公正和法治權威,充分彰顯司法公正和法治權威,中聯辦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活動。
中聯辦發言人表示,特區司法機構此前公佈的855頁定罪裁決判詞表明,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團夥「主腦」,鐵證如山、罪孽深重,而且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收手,在保釋和還押期間仍繼續從事犯罪活動,在審訊過程中拒不認罪。特區司法機構依法懲處,有力維護國家安全,有效彰顯法治精神,得到香港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同聲支持。
發言人指出,在黎智英案依法審理、公正裁決過程中,美英等國家的一些政客無視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無視自身國家在國家安全方面設置的嚴刑峻法,無視黎智英案的確鑿罪證,公然為黎智英撐腰張目、包庇美化,粗暴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司法,充分暴露其野蠻本性和「雙標」醜態。事實再次證明,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卑劣的伎倆把戲終究是枉費心機、竹籃打水。
發言人強調,中聯辦將一如既往支持香港特區依法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捍衛香港風清氣正人心齊的社會氛圍,促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國安公署:判決彰顯國安法治權威 捍衛香港法治精神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表示,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對黎智英案作出量刑裁決,判刑結果彰顯國安法治權威,捍衛香港法治精神。
發言人續指,黎智英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挑戰特區憲制秩序,嚴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和市民福祉,罪行重大,依法應予嚴懲。其所謂的健康問題,羈押待遇問題不符事實,經不起證據檢驗,更不成為減輕處罰的因素。
發言人表示,在黎智英被定罪後,部分西方國家政客其仍然叫囂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充分暴露其蠻橫踐踏法治精神,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的虛偽「雙標」,坐實其與黎智英的深度勾連關係。發言人強調,妄圖借黎智英案破壞香港法治環境和根基,干擾香港由治及興大好局面的卑劣用心,只會激起香港社會的同仇敵愾,注定以失敗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