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案開審|美國種族對立嚴重 陪審團難不偏不倚?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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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非裔男子弗洛伊德(George Floyd)遭警員壓頸其後死亡的事件引爆大規模的反種族歧視示威。涉案白人警察喬文(Derek Chauvin)除了被開除職務以外,還被控三項罪名。時隔十個月,案件最終開審。種族問題面前,陪審團能否作出公正持平的判斷成為案件的關鍵。

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警察喬文於街頭制服弗洛伊德,用膝壓住弗洛伊德的頸部。被鎖起手銬的弗洛伊德只能不斷盡力呼喊「我沒法呼吸」,後來不幸死亡。部份人將矛頭直指社會的制度種族歧視,導致非裔人無緣無故斷送性命,掀起一輪反種族歧視的浪潮。

被告喬文被控三項罪名,包括二級非蓄意謀殺罪(unintentional murder)、三級謀殺罪(murder)和二級誤殺罪(manslaughter)。二級非故意謀殺罪的刑罰最嚴重,一經定罪最高可以被判監禁40年,但舉證同時是最困難的。三級謀殺罪和二級誤殺罪的刑罰最高分別為監禁25年和10年,後者的定罪門檻相對較低。

美國種族對立情況嚴重,不少人都尤其關注弗洛伊德案的陪審團能否公正持平作出判決。為了確保陪審員不偏不倚,所有候選人都必須填寫長達16頁的問卷,內容圍繞種族歧視、「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警察的命也是命」(Blue Lives Matter)等議題。他們之後再出庭接受詢問,控辯雙方最終花了11日時間從逾130名候選人挑選出15名明尼蘇達州居民擔任陪審員。當中12人為陪審團的正式成員,另外2人將同時宣誓出任陪審員和出席審訊,但只會於有人退出時正式補上。剩餘的1人則是後補,一旦審訊開始前有人退出則會補上。

陪審團由6名男性和9名女性組成,其中10人年齡為50歲以外,最年輕為20多歲;另外5人為50歲或以上,最年長為60多歲。種族方面,其中有6名白人女性、3名黑人男性、2名多種族女性、3名白人男性和1名黑人女性,即有9名白人和6名黑人或多種族人士。根據美國人口數據顯示,審訊舉行的地區亨內平縣(Hennepin County)白人佔近四分三,意味陪審團的組成較本身的人口組成多元,某程度緩和了部份人的擔憂。

弗洛伊德案經過傳媒大篇幅報道,陪審團或多或少都會有些想法,加上他們的背景,究竟會如何影響審訊?馬里蘭大學非洲裔美國人研究講師尼科爾斯(Jason Nichols)認為,弗洛伊德被壓頸的片段將深深影響陪審團,尤其是6名有色人種的陪審團成。不過他提到,不能夠假設陪審員有既定立場,部份白人陪審員仍然有可能是進步派,認為弗洛伊德案反映種族歧視,另一方面,如果辯方將弗洛伊德描繪成受到藥物影響,其他人也可能不會想像他是自己的丈夫或父親看待。部份黑人陪審員不是非裔美國人,而是移民,尼科爾斯也指,「他們或許不會從弗洛伊德看到自己的影子,因為他們與警暴的關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