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接連發生無差別襲擊事件 自衛還擊隨時惹官非?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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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在不足一個月之內兩度發生持刀無差別襲擊事件,至少2人喪生,其中在8月3日的案件,警方初步認為疑兇因為精神問題而犯案,但事發後網上就有多段「殺人預告」留言。到底韓國政府有何對策?另外民眾遇到類似狀況時,又能否行使自衛權?

在8月3日的百貨公司襲擊案之後,社交平台就出現多段殺人預告,揚言在不同地方行兇。目前未知這些模仿言論是否屬惡作劇,但有民眾就成為驚弓之鳥,稱要求家人和朋友留在家中,並希望當局可以找出發表這些預告的人。

學者:警方可更主動預防

對於接連發生類似的持刀襲擊案,慶南大學警察學教授Kim Do-woo向路透社表示,疑犯即使沒有明顯動機,亦不代表當局無法防範類似事件,例如警方應密切留意情況,在接獲關於人多擠迫的公共場所發現可疑行為時,更積極介入等。

總統尹錫悅下令加強監察網上社交平台,以偵測威脅言論,另外亦在各地加派警員及提供更多設備等。警察廳長尹熙根宣布加強「特別監察」,包括增加巡邏和搜身,同時在發生嚴重罪案時,可以使用槍械或電槍。

韓國在不足一個月內兩度發生隨機殺人案,包括7月21日在首爾一個地鐵站附近的一宗,事件一共造成1死3傷。.(Reuters)

這些措施都是政府可以採取的措施,但民眾不幸地遇到襲擊事件時,除像香港政府電視宣傳短片實行「閃、避、求」外,自衛還擊按理沒問題。但不少韓國民眾為此感到掙扎。

自衛還手反惹官非

還擊與否成為當地網民討論的話題,《朝鮮日報》就舉出多個例子,包括京畿道上月的一宗傷人事件。報道引述警方指,一名40多歲的女子與同居男子發生爭執,男子以菜刀指嚇對方,女子奪去菜刀,再刺向男子的胸部。傷者沒有生命危險,警方以企圖謀殺罪拘捕女事主,她面臨檢控。

事件引發關於正當防衛範圍的討論,根據韓國刑法,正當防衛是指防衛自身、他人和財產免受非法侵害的行為。不過在實際情況下,如何定義正當防衛的範圍則比較模糊。例如女事主是否可以利用正當防衛為由,免除傷害罪的責任,將成為法院審理的焦點。

報道引述法律界人士表示,正當防衛的範圍取決於具體情況,包括攻擊方式、攻擊者和被攻擊者之間的關係等。如果被攻擊者在被迫的情況下使用必要的防衛手段,則可以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韓國月3日發生持刀隨機襲擊事件,警方及救援人員到場,這宗襲擊造成最少1死14傷。當局指疑兇患有精神問題,並出現被害妄想症徵狀。(Reuters)

網民:坐以待斃或坐牢之間的抉擇

惟他們亦指出,如被攻擊者的防衛手段超出必要範圍,例如使用過度的暴力或攻擊無辜人員,則可能無法獲得正當防衛的保護。因此在進行防衛時,必須注意適當地使用防衛手段,否則可能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有網民不滿當地現時承認自衛的標準,形容是「在死亡或入獄之間的決定」,法律專家認為,有關法律是在相對和平的時期訂立,而世界已經改變,因此當局有需要因應時勢,重新審視行駛自衛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