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被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 事主都美竹發文:終於等到

撰文:陳浩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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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星吳亦凡於去年涉及迷姦案,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之後再被落案起訴,今年6月經審訊後,今日(25日)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並且被驅逐出境。而令吳亦凡被捕的最大功臣都美竹,得知吳亦凡的一審宣判結果後,第一時間在微博發文表示:「終於等到了!」

吳亦凡迷姦案被判13年。(微博圖片)

吳亦凡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後,判決他有期徒刑11年6個月,而聚眾淫亂罪判處1年10個月,最終合共有期徒刑13年,由於吳亦凡是加拿大籍,並附加將其驅逐出境。

都美竹是令吳亦凡入獄功臣。(微博圖片)

吳亦凡不但要坐監,之後再被揭發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0.95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吳亦凡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億元。

都美竹近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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