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重典】年逾5萬人酒駕 台立委:致死應依殺人罪論最高判死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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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台灣法務部統計,最近3年的酒駕判決確定者皆超過5萬人,其中酒駕累犯比率從24%逐年增長到31%,2018年更有近1/3是累犯,趨勢令人擔憂。加之近來頻發酒駕致死事故,台灣社會有聲音要求加重相關刑責。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本月初指出,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應予嚴懲;法務部亦透露着手修法,酒駕致死且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75毫克,就將依故意殺人罪論處,最高可判死刑,引發朝野各界激烈論辯。有國民黨立委則反對法務部依酒測值作為判定故意殺人的門檻,將提出修法,凡酒駕再犯致死皆作為殺人罪行。

台灣近來頻發酒駕致死案件,朝野各界紛紛呼籲修法,將酒駕致死依殺人罪論處。(示意圖/TVBS)

國民黨立委沈智慧周四(1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將在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後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酒、毒駕致人於死,尤其是累犯,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同時修法要求酒駕者車輛強制加裝「酒精鎖」,呼氣通過才能開車,希望修法能在該會期順利通過三讀。

沈智慧說,若是酒駕初犯就按照原來的刑度,若是酒駕、毒駕再犯肇事致人於死,增列死刑、無期徒刑,她在農曆新年連假時和律師團討論,律師擔憂刑度太重,但沈智慧認為這是民眾現在關心的事,地方上許多民眾都對她說「要趕快修法,酒駕就是要判死」。

沈智慧認為,法務部草案擬以酒測值每公升0.75毫克做為區別酒駕殺人和一般公共危險罪的門檻,這樣的分類不以事實結果論斷,而偏向「過程證據」,不僅荒謬更有敷衍民意之嫌。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