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官裁定黨產條例合憲 國民黨:司法獨立蕩然無存

撰文:屈彥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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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此前設置《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簡稱黨產條例),並設置行政機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國民黨不當取得之黨產進行追徵。此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過去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聲請釋憲。台灣大法官今天(28日)公布解釋結果,確認黨產條例全部合憲。
國民黨上看新台幣千億元的黨產,將面臨歸零。對此,國民黨方面發佈聲明表示,對於釋憲結果並不意外,並痛批台灣司法的獨立性在民進黨執政下蕩然無存,台灣大法官是否已成為民進黨之附隨組織,社會自有公評。

國民黨方面發佈聲明表示,釋憲結果並不意外,痛批台灣司法的獨立性在民進黨執政下蕩然無存,台灣大法官是否已成為民進黨之附隨組織,社會自有公評。(陳卓邦/多維新聞)

在釋憲結果出爐前,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表示,依目前台灣大法官組成及先前蔡政府對於國民黨黨產的態度,國民黨不敢樂觀,國民黨強調的是「護法、護憲、不護產」,要爭的是「是非、千秋」。他稱,黨產是歷史問題,在過去陳水扁時代就已針對不當黨產處理過了,蔡政府、民進黨不應該把國民黨黨產當作選舉提款機。

國民黨則在聲明中批評,過去這幾年,黨產會宣稱是跨黨派的獨立機關,但事實上就是由一批「綠油油」的民進黨支持者擔任委員,作為清算國民黨的劊子手,黨產會四年來除了調查過國民黨以及所謂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以外,還有調查過任何政黨嗎?請問這些委員憑什麼可以超越司法審判,來判定國民黨黨產取得的當或不當?

國民黨指出,本次聲請案,是因為七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有重大違憲疑義,這七位法官秉於憲政良知,無法依據他們確信違憲的法律繼續審判,才向台灣大法官聲請解釋,國民黨以及全體國民對於承審法官不畏當道而提出釋憲之勇氣,深感敬佩。但是,台灣大法官作為憲法之守護者,反而認定黨產條例不違憲,實在令人喟歎。國民黨稱,「個案式立法」、「溯及既往」、「限制在野黨發展」均為民主憲政的大忌,黨產條例同時踩到三條紅線,以溯及既往的個案式立法來扼殺在野黨的發展,居然被大法官認定合憲,恐怕也是世界民主國家所僅見。

主要負責跟黨產會斡旋的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則表示,在陳水扁任內,早已經對國民黨黨產進行過徹底的清查、追訴,目前國民黨所有的黨產,都是經法院訴訟判斷後,確認合法取得的財產。他批評,民進黨是官司打輸了,就乾脆改變遊戲規則,制訂新的法律(指黨產條例),把判斷標準,從客觀公平的「不法」改成模糊不清的「不當」;而且為了避免這樣還敗訴,就進一步把判斷「是不是不當」的裁判者,由公正的法官改成政治任命的黨產會,甚至還「推定財產都是不當取得」。他抨擊,執政黨立法推定在野黨的財產不當、不準動用,以確保自己的優勢執政地位,台灣大法官還說合憲,根本是憲政笑話,這些大法官在歷史上會留下紀錄。

國民黨的委任律師張少騰表示,台灣大法官對於中華民國憲法之憲政原則及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應有超然之態度,捍衛過去建立之憲法秩序,不應隨着執政黨之立場有所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