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20日起大陸可簽發一次有效台胞證的口岸數量增加至100個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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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宣布,從11月20日起,擴大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口岸數量至100個。國台辦新聞發布會上朱鳳蓮稱,有關準備工作已經就緒,「我們誠摯邀請台灣同胞到大陸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據了解,此前大陸可簽發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口岸為58個,20日起增加至100個。朱鳳蓮介紹,「如果台胞朋友們沒有提前辦理5年有效台胞證,在抵達上述口岸後,持有效的台灣地區身份證和台灣地區出入境證件、辦證照片,可以在口岸出入境管理部門辦證窗口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胞證,整個流程只需要30分鐘」。
100個口岸包括56個航空口岸、27個水運口岸、17個鐵路公路口岸,從西北的喀什、霍爾果斯,到東北的撫遠港、綏芬河;從西南的友誼關、磨憨,到東南的港珠澳大橋、平潭港。
另外,擬搭乘「小三通」航線從福建口岸入境的台胞,可以在口岸窗口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胞證,也可以在網上申請辦理,即登錄「移民局12367」應用軟件或微信、支付寶「移民局12367」小程序,在「一次有效台胞證申請」欄中填寫《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並按規定上傳申請材料,經批准後,抵達入境口岸時可領取證件。
朱鳳蓮特別表示,首次來大陸的台胞朋友們可享受兩項專屬福利:一是申請辦理台胞證免收證件費;二是可免費暢遊超過3000個景區。
朱鳳蓮更指出冬季已經來臨,「熱忱歡迎廣大台灣同胞到東北、西北地區來參加冰雪運動或冰雪文旅活動,到各地探親訪友、觀光旅遊、尋根謁祖,我們將持續為台灣同胞來大陸創造更好條件,提供更好服務。」
朱鳳蓮也強調,「台胞來大陸無論是辦證還是入出境,都不會在證件上做任何標記。大陸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有力、有效保護台胞的個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