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新北老家被指違建 市府稱屬礦業用地 民進黨:錯誤假訊息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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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位於新北市的老家是違建,新北市政府今日(6日)確認涉事建築物為違建,該處土地屬於礦業用地。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6日回應稱,賴清德老家違建一事是錯誤的假訊息,後續會配合新北市政府來認定處理疑義。

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中福84號)被質疑是違建。(新北市政府)

台媒中央廣播電台報道指,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中福84號)被質疑是違建,新北市政府6日表示,該土地屬於礦業用地,須由經濟部礦業局認定住家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地政局後續將請礦業局共同前往會勘。

新北市政府表示,經查該門牌建物無使用執照、建物登記及稅籍證明等合法證明資料,應屬2009年6月之前違建。

新北市政府指出,由於該地區從1981年2月15日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後,才開始實施建築管理,如果建築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該建物在1981年2月15日前已經存在的事實,就可以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提出申請,認定為合法房屋。

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中福84號)被質疑是違建。(《聯合報》)

民進黨斥「錯誤訊息」

民進黨6日臨時召開記者會回應該事。發言人張志豪表示,民進黨強力再次澄清說明,對於賴清德老家遭爆違建一事,這是一項錯誤的假訊息。民進黨再次重申,該房屋不是賴清德所有。民進黨的態度是有任何疑義,後續會全力配合新北市府認定處理。

張志豪稱,賴清德父親是礦工,該房子屋齡超過60年,房子就在礦坑附近,在賴清德出生前就存在,且房屋有漏水問題,在2003年前後翻修。

張志豪稱,依據新北市政府於2011年頒布「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第二點規定,「本要點所稱合法房屋,係指下列各地區於下列日期前即已存在,且無擅自新建、修建、改建或興闢公共設施拆除剩餘建築基地內建築物改建增建行為之舊有建築物」。

張志豪強調,此法是新北市政府2011年6月2日頒訂,賴清德的老家是他出生前就已存在,因不堪使用,於2003年前後進行翻修,「很清楚是在頒布要點前進行翻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