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謀論」vs「言論權」:InfoWars遭封殺 自由亦需有底線

撰文:唐宇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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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抓共產黨人的時候,我沉默了,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他們抓社民黨人的時候,我沉默了,因為我不是社民黨人……當他們抓我的時候,再也沒人為我發聲了。」美國保守派人士最近引用這首反對納粹德國的詩,批評蘋果、Facebook等知名科技企業從各自的平台上,移除陰謀論者瓊斯(Alex Jones)傳播的內容,他們擔心此舉勢必削弱言論自由以至公民權利。可是,細心審視瓊斯被「開刀」一事,其本質根本與「限制言論自由」無關。縱使我們退一萬步,藉此事談論「言論自由」,也應認識到「言論自由」也不意味着放縱,而是應有其底線和擔當。

瓊斯以及他在1999年創辦的網站InfoWars,一直被指散播有悖倫理和常識的言論:除了經常攻擊弱勢群體,還曾聲稱美國政府策劃「911恐襲」、民主黨人經營跨國孌童集團,以及暗示2012年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的受害者都是控槍派聘請的「演員」。去年11月,InfoWars發布視頻聲稱十字軍東征是「防禦性」措施,暗示伊斯蘭信仰正在入侵歐洲。

許多美國人,尤其是自由派,早就無法容忍這些假新聞和陰謀論,希望新媒體大力整頓。在多方壓力下,蘋果、Facebook、Google、YouTube和串流音樂平台Spotify等終於在8月初移除瓊斯的播客節目、帳戶以及影片。上周三(8月15日),Twitter亦以瓊斯呼籲支持者「準備好步槍(抗爭)」為由,禁止他在相關平台發言一星期。

本年3月,美國民眾在國會大樓外放下7000雙鞋子,象徵自2012年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後的因槍喪命兒童人數。(視覺中國)

在保守派和自由派壁壘分明的美國社會,事件無可避免引發巨大爭議:處於漩渦中心的Facebook在聲明中表示,瓊斯的專頁歌頌暴力,對跨性別人士、穆斯林及外來移民使用「非人性」語言,違反公司政策,因此決定採取封殺行動;而本身是現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支持者的瓊斯則在另一社交網站反擊:「下一個(被禁)的保守新聞媒體是誰?」呼籲支持者「協助InfoWars抗擊審查」。

政治兩極化、新媒體興起惹的禍

古往今來,假消息和陰謀論從來不缺,但瓊斯和InfoWars之所以能夠肆虐網絡,卻是由若干新因素促成。其中,政治兩極化和新媒體興起,肯定扮演推波助瀾的作用,令本來只是茶餘飯後話題的假消息和陰謀論,一舉成為各界關注的「議題」。

首先,在政治兩極化方面,這個現象的結果就是溫和聲音愈來愈不受重視,極端聲音逐漸抬頭。一直以來,美國溫和中間派選民的存在被視為社會穩定的力量。兩黨候選人為了勝選,政綱必須向中間靠攏。可是,自1990年代以來,美國貧富差距加劇、階級固化、社會趨向兩極,立場左右分明的民眾愈來愈多。瓊斯就是右翼份子當中知名度較高、輿論影響力較大的一個。

另一方面,有別於過往由傳統媒體主導輿論的局面,在社交網站日漸普及的年代,「有心人」只需付出較低成本,便能透過開設專頁與「同道中人」互動,人人都可以成為「意見領袖」,毋須再看傳統媒體臉色。就以瓊斯為例,在其被移除的四個Facebook專頁當中,其中一個便有接近170萬追隨者;他在YouTube的頻道亦擁有超過240萬名「粉絲」,視頻累積點擊率數以十億計。

2016年的美國總統大選被視為兩極化浮上枱面的象徵 (視覺中國)

不難看出,在政治兩極化的年代,新媒體就是一把雙刃劍,好處是促進網民交流,壞處是為錯誤思潮提供平台。面對氾濫的假新聞和網絡極端言論,這些新媒體經歷了一個由消極走向積極的過程:它們本來只想充當交流媒介,而非「真相仲裁者」,根本不想在內容上作出監管。可是,隨着假新聞和陰謀論甚囂塵上,這些放任無為的新媒體備受壓力,必須重新定位。一般相信,鑑於中期選舉舉行在即,整治假新聞的行動可能還會陸續進行。

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擁有數以十億計用戶,瓊斯作為其中之一,被封殺一事看似微不足道。可是,由於這位陰謀論者追隨者眾,上述科企封殺他自然有「亮劍」的意味。加上事件牽涉科技企業是否有權限制某些人發言,以及言論自由界線在哪這兩個更重要的議題,事情顯然沒有那麼簡單。

「禁止傳播」不等同「限制言論自由」

不少保守派人士(也有部分自由派)質疑,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克(Mark Zuckerberg)和蘋果公司行政總裁庫克(Tim Cook)之類的科企高層像審查者一樣,任意關閉特定人士的發聲渠道,導致他們難以接觸目標觀眾,權力實在太大。與瓊斯「惺惺相惜」的英國獨立黨前領袖法拉奇(Nigel Farage)便指出:「無論你是否喜歡瓊斯和InfoWars,他毫無疑問是當今大型科技企業勾結的受害人。」

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本年初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 (視覺中國)

這種理論看似合理,實際上卻很難站得住腳。按照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申訴的權利。問題在於,上述條文只對政府施加限制,Facebook、蘋果和YouTube等是私人企業,法律並未禁止它們透過訂立服務條款和用戶守則,拒絕它們認為不恰當的言論。

在瓊斯這件事上,Facebook直接關掉專頁、而非只是刪除「惹火」帖文的做法頗為講究。這是因為,若只是刪除帖文,看起來就是在「正確」和「錯誤」的帖文之間作出審查,給人打壓言論自由的觀感;而直接關掉專頁,不讓對方繼續使用Facebook平台,則只是一間企業實踐經營自主,禁止「違反公司政策」的用戶在公司平台上傳播,就像旅館不招待某些人一樣。更何況,沒有人禁止瓊斯透過其他渠道表達意見,他還能在InfoWars網站上發聲。

封殺事件發生後,《紐約時報》等媒體一方面認為Facebook向InfoWars開刀一事,為社交媒體處理極端言論樹立先例,有助在未來避免更多爭端;另一方面也抓住科企高層在限制言論上的權力過大這點,憂心言論自由受到打壓。然而這種擔憂本身就是基於一個混淆的認知:「禁止傳播」不等同於「限制自由」。

Facebook是一個傳播平台,還是一個內容提供者? (視覺中國)

言論自由有紅線

瓊斯遭開刀一事根本毋須大肆炒作—外界不必為一個素質低下的陰謀論者作免費宣傳,更不應把事件說成是言論自由受到威脅。不過,就算退一萬步,硬要討論言論自由的界限,這件事也是一個不錯的切入點。

美國司法機關是有為言論自由定下界限的。例如,二十世紀初的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曾表明:「即使是最嚴格的言論自由,也不能保護一個人在劇院裏大喊大叫,並引起恐慌……每個案例的問題,都在於所運用的詞彙,是否產生明顯的危險。」在1942年的「查普林斯基訴新罕布什爾州案」(Chaplinsky v. New Hampshire)中,最高法院亦指出,包含「挑釁字眼」、亦即透過激怒別人而「煽動即刻的破壞和平行為」的言論,不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

InfoWars的支持者 (視覺中國)

瓊斯的陰謀論極為反智,清醒的人大可視之為瘋言瘋語。不過,在反智無聊的陰謀論以外,敵視弱勢群體、呼籲支持者「準備好步槍」之類的威脅性言論,顯然就不能等閒視之了。聯繫美國最高法院早已有的清晰表態,言論自由的紅線該畫在哪,難道還不清楚嗎?

可以說,InfoWars遭封殺一事本身就與言論自由無關,紛爭的起因,在於輿論將「禁止傳播」混淆為「言論自由」。然而需要再次重申的是,即使是談論言論自由本身,這個天賦權利也應當有其底線,與權利相輔相成的是責任與擔當,放縱絕非自由。

上文節錄自第125期《香港01》周報(2018年8月20日)《「陰謀論」vs「言論權」:InfoWars遭封殺 自由亦需有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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