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回收】生產者責任制 能否對症下藥?

撰文:林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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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難以自然降解,最終對堆填區造成負擔。要解決根本問題,應從生產者源頭入手,現時環保署已經在塑膠、廢電器電子產品、玻璃飲料容器等可回收物方面推行生產者責任制,但對於塑膠回收仍屬起步階段。塑膠飲料容器佔香港整體棄置塑膠容器約六成,環保署於2017年10月委聘顧問展開研究,探討在塑膠產品容器方面引入生產者責任制,包括盛載飲料和個人護理產品的膠樽。環保署現時考慮實行「按樽制」,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市民回收塑膠飲料。可是,塑膠產品不只膠樽,還有包裝物料、紙包飲品等產品,惟現時仍未有落實相關產品的生產者責任制以對症下藥。(此文章為塑膠回收系列報道三)

承接上文:【塑膠回收】廢膠數量不足 港回收廠商欠誘因投資

環保署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曾提及會實行包裝物料的生產者責任制,最終未能落實相關措施,當局沒有就生產商、零售店及網店等售賣物品的包裝物料作出管理,不少貨品如水果蔬菜、瓶裝飲料等會被過度包裝。

另一方面,現時香港每日丟棄的紙包飲品盒接近80噸,當中回收紙包飲品盒含多層物料,鋁箔盒除了主要的紙質材料外,仍有近兩成的物料屬於塑膠,可惜當局未能妥善回收。現有技術可以將紙、膠、鋁的物質分離,最常見的是利樂包裝(Tetra Pak Packaging),可是,當局並沒有措施針對紙包飲品盒的回收,加上生產者責任制並未有針對紙包飲品盒的製造商,只能依靠環保團體將少量紙包飲品盒回收,再運往外地處理。

劉妙成指部份產品會將皮質材料與膠結合,雖然「燒鹼」技術可以將兩者分離,但處理化學污水成本高,令分離成本大於產品價值,回收物最終淪為垃圾。(龔嘉盛攝)

森峰環保運輸公司經理劉妙成表示,雖然從事塑膠回收,但仍贊成市民減少使用及重用塑膠。他建議政府就產品包裝及設計進行研究,令生產商從方便回收的角度設計產品,並減少過度包裝,盡量選擇可回收塑膠物料。他舉例,現時很多生產商在製造膠樽時,為了產品的美觀,會利用PET及PE塑膠在樽口的接觸點上「啤死」,一來沒有實質用途,二來會令塑膠難以分離及回收。部份產品如相機等,為了令顧客有更好的「手感」,亦會將皮質材料與膠結合,回收時雖然可以將兩者分離,但由於需要運用「燒鹼」技術,處理化學污水成本高,令分離成本大於產品價值,最終淪為垃圾。

不少地區亦加快展開「限塑」的步伐,如歐盟落實在2022年限制使用十種即棄塑膠製品,英國亦計劃向所有含少於30%可回收塑膠產品徵稅,以鼓勵企業選擇可回收塑膠作為原料。可是,香港仍停留在禁派膠袋、走膠飲管的階段,並未有後續的進程及相關法例。

黃煥忠指回收物的市場價過低時,本地回收商避免虧蝕便拒絕回收,政府亦沒有營運基金確保回收市場價格平穩。圖為本地回收商所收集的回收物。(龔嘉盛攝)

確保回收市場 價格保持平穩

香港浸會大學嘉漢林業珠三角環境應用研究中心主任黃煥忠形容,本地的回收商仍在苦苦掙扎,每當回收物的市場價過低時,回收商避免虧蝕便拒絕回收,政府亦沒有營運基金確保回收市場價格平穩。他認為關鍵是克服回收市場的價格波動,但回收基金等支援措施,並不能完全解決回收商資金營運的問題。

黃煥忠曾到台灣考察,了解當地的回收經驗。他指當地有足夠設施、資金及能力助回收商處理物品,政府亦會以補貼垃圾處理費用的方式填補回收商的虧損,雖然回收商未必「賺大錢」,但至少不會「蝕住做」。這做法可以推動回收市場發展,市場氣氛愈好,回收商便有錢賺,當市場不穩時,回收商亦可靠補貼維生。台灣亦設立生產者責任制的基金,利用基金將資源投放在公民教育及回收系統,並成立市場機制,確保回收商有固定收入營運,而整個垃圾回收系統環環相扣,亦有充足的資源可持續發展。

「回收行業是社會行為而非商業行為,作為政府,有責任處理垃圾,並不能完全交予自由市場,並只以經濟角度考量。」黃煥忠指出,即使將垃圾運往堆填區,政府也要支付「處理費」,這個步驟可以交由回收商解決,將垃圾轉化為資源,「堆填區壽命延長,長遠來計是慳錢,可惜現時香港卻沒有訂立長遠回收垃圾的計劃。」

黃煥忠強調不是要政府全額補貼回收商,而是由政府撥款負擔起因市場價格波動而招致的虧蝕,當局可視為「處理垃圾」費用。(龔嘉盛攝)

他強調,並不是要政府全額補貼回收商,而是由政府撥款負擔起因市場價格波動而招致的虧蝕,當局可視為「處理垃圾」費用。回收商只是服務提供者,當完成處理後,回收商只是將回收後的資源出口,中間涉及商業行為,但政府並不是全額支出。回收商主要負責運輸費用,以增加生存空間。

黃煥忠指出,南韓、日本、台灣等地均有垃圾分類、收費、罰款制度,市民如果產生較少垃圾,垃圾收費亦相對較少,變相增加經濟誘因鼓勵市民參與減廢,「這是carrot and stick(蘿蔔加大棒)的問題,可是,香港連分類法規也沒有。」

他形容,垃圾是社會面對的民生問題,但香港多年來的討論仍圍繞垃圾收費,「香港的垃圾問題蹉跎十多年,2005年前比台灣做得好,2019年落後台灣十多年,香港一直沒有正視垃圾處理的策略,不用法規去解決,永遠還停留在口號上。」香港即將實施垃圾徵費,假若回收行業、收集垃圾的系統仍未能完善,垃圾問題依舊纏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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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175期《香港01》周報(2019年8月12日)《內地新政策治垃圾 港塑膠何去何從》專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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