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二】每年獲逾千萬公帑支援 表現卻淪全球尾十

撰文:香港01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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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指出的事,姑勿論是政府把平機會的建議當作「耳邊風」,還是平機會的跟進工作不足,導致立法進程未見曙光,但平機會每年獲得逾千萬元公帑,用於政策支援及研究服務,成效明顯與市民的期望有一定落差。

承接上文:【平機會.一】成立23載 質疑聲停不了 平機會愈做愈縮

關注男女平權、職場性別歧視等議題多年的平機行動聯席發言人劉家儀指出,平機會沒有就研究工作的成效定下任何指標,以確保其效益和公帑用得其所,很多研究是「阿媽係女人(不用做也知結果)」,例如職場性騷擾研究,鮮有提出改善方法。除此,她亦質疑2011年平機會修訂《殘疾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後,一直未完成修訂有助防止性騷擾的《性別歧視條例僱傭實務守則》,「是否應該制定實務守則?是不是應該主動出擊?(平機會)做完問卷就算,畫上句號。」

劉家儀認為,平機會的工作不應只流於文字建議報告,必須轉化成具體的跟進及推廣行動,方可保障人人享有的「平等機會」;另外,平機會更應主動審視政府未正式實施的政策及項目,及早提供相關建議。例如不少婦女團體早於「終身年金計劃」未出台時,已經質疑其回報計算涉及性別歧視,並向平機會反映,但會方竟回應指相關政策僅「吹風」而已,故沒有跟進,結果香港按揭証劵公司去年7月公布計劃,65歲的男性及女性若同樣投資100萬元,每月分別可領取5,800元及5,300元。「你作為平機會,係咪可以約政府傾吓?主動一些呢?」作為婦女團體的代表,劉家儀一臉無奈。

劉家儀建議仿傚勞資審裁處,成立「平機會審裁處」。(龔嘉盛攝)

面對林林種種的問題,外界一直要求平機會進行全面的檢討及改革。

劉家儀說,「整個平機會成立逾二十年,大大小小都出問題,究竟做唔做到反歧視職責?最基本要求個案跟進亦做唔到,沒有辦法不改革吧?」她氣憤難平地道,「平機會已經爛到一個程度,你不改,連最細的(處理)個案都做不到,更莫說要在香港建立平等的社會,已經沒有什麼可能性。」

劉家儀認為,平機會有法定責任為投訴人提供協助,故法律服務科必須為投訴人提供法律意見、啟動法律程序及協助提出訴訟等事務,惟現時沒有上訴機制,令不少個案被拒諸門外。就此,平機行動聯席曾建議,把法律及投訴專責小組改革為「上訴委員會」,一旦法律服務部拒絕援助,申請人亦可上訴;長遠而言,則可參考「勞資審裁處」的制度,成立「平機會審裁處」,直接處理投訴人申訴。

可是,當局似乎不以為然。「政府聲稱個案不多,因此不需要特別設計審裁處。那是雞先、還是雞蛋先的問題!」劉家儀忿忿不平。

平機會已經爛到一個程度,你不改,連最細的(處理)個案都做不到,更莫說要在香港建立平等的社會,已經沒有什麼可能性。
劉嘉儀

兩年前,多個民間團體聯署改革平機會的意見書;數個月後,平機會成立檢討委員會,專責督導「處理投訴、法律協助程序」及「管理架構」的檢討,並邀請到前高等法院法官芮安牟(Anselmo Reyes)以高層次義務獨立人士身份提供意見。

據了解,芮安牟曾撰寫獨立報告,提出一些不需要修改法律及框架下可行的建議,包括不因勝算少而拒絕提供法律協助、應盡快為無法調解的個案提供法律意見等等;然而,有部份平機會委員反駁指,該建議不切實際、難以實行,最終未有大量採納。

至於平機會的檢討報告,原定應於去年年中完成,惟至今仍然未發布。平機會回覆指,程序檢討工作及檢討報告經已完成,但部份建議涉及架構重組、額外資源及人手調配,故會在適當時候公布檢討報告。劉家儀則估計,是次檢討只是小修小補。

陸恭蕙強調,平機會主席應有相關經驗及背景,並擁抱平等機會的理念。(黃寶瑩攝)

自2000起,平機會的工作表現一直被「國家人權機構全球聯盟」評為「C級」,是全球120個人權機構中最後10名之一。對此,今年4月卸任平機會主席的陳章明曾撰文解釋指平機會的架構、財政未完全獨立於政府,故獲得「C級」的評級。他又將矛頭直指委任制度,認為平機會的財政由政府資助,雖享有一定程度的管理、運作和預算自主權,「但平機會主席和其管治委員會委員都是由政府委任,平機會本身並沒有權力委任委員。」

政府掌控主席人選 決定機構表現

有份參與立法工作的前立法局議員陸恭蕙直言,當年平機會的委任方式沒有太大爭議,全因政府會委任有相關背景的人進入平機會,例如平機會的第一任主席張妙清,是研究婦女議題的學者,但平機會發展至今,卻處處可見委任制的不足。

的確,二十多年過去,平機會的角色與立場好像愈來愈模糊,有些團體希望平機會兼顧不同聲音,主席不時成為兩邊不討好的「磨心」,一邊說他走得太前,一邊卻說他走得太慢。陸恭蕙強調,最重要的是支持「平等機會」理念,「畢竟,平機會是法定機構,而非政府部門,它是獨立的,亦非諮詢會,不是要聽正反兩面的聲音。這機構就是要推廣『平等機會』。你委任一些反對平等機會的人,不就沖淡了嗎?」

陸恭蕙指出,胡紅玉(圖)曾為社會示範平機會可以做到什麼、「強勢」主席應該如何推動平權、如何做好法定工作。(黃寶瑩攝)

陸恭蕙不諱言,平機會主席尤其重要,必須要好「硬淨」,如果獲委任的人沒有相關背景,根本不可能「強勢」,只會淪為「弱勢」,「不是說你(主席)為人怎樣、是不是無能,而是你熟悉哪一個範疇?」她反問:「為什麼人們都尊敬胡紅玉(平機會第二任主席)?因為她願意和政府唱反調。」她解釋,胡紅玉曾為社會示範平機會可以做到什麼、「強勢」主席應該如何推動平權、如何做好法定工作。

自1996年平機會成立以來,胡紅玉即出任委員,至1999年更獲委任為第二任主席。她掌舵期間,平機會發表調查報告,批評教育署的升中派位機制含性別歧視成分,並入稟法院要求司法覆核,最終獲判勝訴,那是平機會少有在法庭與政府「兵戎相見」的個案。「如果輸了很大件事,我們要賠政府錢,(我)挖個地洞入去都無用。」胡紅玉說,她的宗旨是奠定基礎,令法例成為先例,好讓平機會日後有例可循。

不過,她亦強調平機會仍有不足之處,例如資源匱乏。她提到,曾經爭取成立審裁處,「有了審裁處,受害者可以自己代表自己。那是很有用的工具,可惜爭取不到。」

作為現代化而多元的社會,香港的平權路一直寸步難行。在此議題上,平機會是否可以做得更多?(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那麼,在現行法律委任制下,平機會還有可能改過遷善嗎?胡紅玉回應時強調,不想批評別人,但認為政府應該改善所有諮詢及法定機構的任命方式,特別是平機會。她建議,政府應增設獨立的「委任委員會」,建立既定原則及程序,以確保每一個公職人選經公開透明的程序、富有代表性;至於該委員會的產生辦法,則與英女王任命獨立於政府的「公職人員委任專員」(Commissioner for Public Appointments)相近,即由特首提名後,還須交由立法會確認。

無可否認,作為現代化而多元的社會,香港的平權路一直寸步難行。今年6月,一位在海外與同性伴侶結婚的公務員因不滿當局拒讓其夫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拒讓兩人合併報稅,故提出司法覆核,最終獲終審法院裁定勝訴;與此同時,台灣亦立法通過同性婚姻。陸恭蕙及胡紅玉均同意,香港是時候考慮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政府)不應該放低完全不理。」胡紅玉強調,由1990年代初提出《平等機會條例草案》至今,她一直堅信「平等」不限於部份人,而是所有人的權利,「當時亦曾遇到一個問題,今時今日才有勇氣公開說—有一個婦女組織遊說我只做男女平等,她們擔心資源分散,難以爭取(全面)立法。我不能接受,爭取平等一定要大家都平等,一個聯盟、一個概念我不可以拆散。」胡紅玉說:「底線不容許我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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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180期《香港01》周報(2019年9月16日)《成立23載 質疑聲停不了 平機會愈做愈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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