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哲學編輯日課】#13. 權力意志——非人格化的決定者

撰文:黎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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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否有過這樣的經驗,適逢一部偉大的電影上映,在電影院看完之後,接下來的幾天,電影的主題,留下強烈印象的人物、場景、對白、音樂,長久佔據著腦海,甚至打亂了生活的習慣與節奏,說不定還讓人有了重新思索未來要去哪裡的動力;而過了這段日子,人又重新被生活日常所把持,恢復到舊有的樣子,什麼人生去向的問題,隨即被今天怎樣才能把手頭工作完成的問題取代。難道這裡出現了兩種「自我」?

 

與其說有同一個「自我」在決定著欲求什麼、如何行動,不如說「自我」是各種力與力相互作用所生成的效果,有什麼樣的力與力的關係,就有什麼樣的「自我」在特定處境中發揮功能。欲求、思想和行動就是力與力關係的表現,並不需要超出經驗之外的「主體」或者「行動者」來負責。那麼,意志是什麼?尼采著名的概念「權力意志」說的又是什麼?

 

昨天我們談到,在尼采的世界觀裡邊,力構成了世界,力可以劃分為能動力和反動力,能動力和反動力建立的關係,則確定了這些力在特定情境下聚合、裝配出怎樣的形態與功能。可以說,世界怎樣呈現,向什麼方向轉變,是由力與力關係的構成與轉化來決定。今天我們將繼續講解,力與力關係背後的決定者又是什麼。

 

尼采說,力不是別的,正是欲念、意志和行動本身;一定量的力相當於同等量的欲念、意志、行動。在這個意義上,力就可以被稱為意志。尼采的力的概念是一種力與另一種力相關聯的概念,也就是說,力必然要作用於另一個力,意志必然要作用於另一個意志。能夠將一個力與另一個力,一個意志與另一個意志區分開來的就是權力意志。因此德勒茲說,權力意志是力的區分性因素。

 

為什麼權力意志是區分性因素?這是因為意志在量上有強弱之別,意志與意志之間的關係並不僅僅是一種關聯這麼簡單、中性,從根本上,意志與意志之間更是支配與服從的關係。因此權力意志,will to power,就從強弱差別上將力、將意志區分成支配意志與服從意志。由於支配意志作為展現某種特殊意願的強力,主導了力與力的關係聚合、裝配出怎樣的形態與功能,所以德勒茲總結:力是所能,權力意志是所願。由於權力意志決定了力為什麼要聚合,朝什麼方向發展,權力意志也是力的起源性因素。

 

權力意志是力的區分性因素和起源性因素,在這個意義上,權力意志就是力與力關係背後的決定者。人們常常會以為權力意志總是某個人的意志,這其實誤解了尼采的權力意志概念。尼采的由力構成的世界觀不把人視為原因,反而視其為產物。因此在人格尚未形成的力與力的關係中,已經存在著權力意志,而人的意志不但不是原因,相反還是力與力關係的產物,受特定力與力關係所決定。所以從本性上權力意志首先是非人格化的(impersonalized)。

 

德勒茲寫道:「對於一個事物而言,有多少種力能夠佔有它,它就存在著多少種意義」。人的「自我」就是這樣的事物——自我被多少種力/權力意志佔據,就會呈現出多少種形態和功能。人在不同的處境中就有不同的行動和作為,面對強弱有別的他人便會做出不同的對待手段。人的意識被強勢的話語、意念、理想、戒律所把持,則從習慣到態度上表達出相應的狀態。在特定的歷史和社會結構中,就召喚出特定的「主體」。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主體」或者「行動者」其實是力與力的關係所生成的效果,意味著「主體」雖是虛構,卻在社會運作中真實發揮著功能。而作為力與力關係背後的非人格化的決定者,權力意志則「根據它決定的每一個具體情境來決定自身」。

 

權力意志有肯定與否定之分,於人類社會則表現為主人道德與奴隸道德,在尼采哲學中就是超人與怨恨者、復仇者的區別,酒神與基督的區別。下一集編輯日課我們將接著往下講解。

 

延伸閱讀

《尼采與哲學》,[法]德勒茲著,周穎,劉玉宇譯,河南大學出版社,2016年。

Nietzsche and Philosophy, Gilles Deleuze, trans. Hugh Tomlinson, Continuum, 2006.

《論道德的譜系》,[德]尼采著,周弘譯,三聯出版社,2017年。

 

前文回顧:

【01哲學編輯日課】#12. 尼采:行動就是一切

【01哲學編輯日課】#11. 新儒家做好準備接受後人類的挑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