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娜・鄂蘭論惡的浮淺之處──回應曾瑞明丨戴遠雄

撰文:戴遠雄
出版:更新:

作者|戴遠雄

 

鄂蘭在1963年初版的《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關於惡的浮淺之處的報告》(註1),一直引發激大爭議。在2011年,德國哲學家和史家貝蒂娜.斯坦尼思(Bettina Stangneth)出版《耶路撒冷之前的艾希曼:大屠殺者未被仔細審視的人生》(Eichmann vor Jerusalem – Das unbehelligte Leben eines Massenmörders),開宗明義批評鄂蘭受艾希曼瞞騙(註2),詳細論證艾希曼在耶路撒冷的審判裡的言論,是刻意偽裝出來務求淡化自己終生反猶的立場,因而令鄂蘭的觀點再度引起廣泛辯論。近日,曾瑞明先生在〈邪惡的制度,還是邪惡的性格?〉(註3)和〈平庸的惡,還是平庸的錯?〉(註4)兩篇文章中,以平易近人的語言討論鄂蘭關於惡的觀點,既觸及經常被拿來與鄂蘭相提並論的米爾格倫實驗(Milgram experiment),亦隱約談到斯坦尼思批評鄂蘭的觀點(註5)。加上,近年漢語媒體裡有不少講述鄂蘭的文章,直接或間接觸及鄂蘭關於惡的觀點。(註6)因此,筆者有意就目前的討論,對鄂蘭的惡的概念再進一解。我認為即使我們接受斯坦尼思的觀點,鄂蘭對艾希曼的看法需要稍作修正,但她的惡的概念仍然有值得參考之處。

 

1961年耶路撒冷審判,法庭安排艾希曼站立於的防彈玻璃罩內,防止他被憤怒的民眾暗殺。

 

首先,進入討論鄂蘭對惡的看法之前,關於她獨特的惡的概念的中譯,我主張把banality of evil譯成「惡的浮淺之處」。施奕如的中譯本把標題中banality of evil譯成「平凡的邪惡」,在內文第十五章最後一段則譯成「邪惡的平庸性」(註7),明顯不一致且欠缺解釋。蔡佩君翻譯鄂蘭的《責任與判斷》(Responsibility and Judgment)則把 banality of evil 譯成「惡之平庸性」(註8),評論者如楊淖豐、陳冠廷和曾瑞明亦譯成「平庸之惡」。「平凡的邪惡」和「平庸之惡」顯然改變了原文的意思,令人以為鄂蘭對納粹大屠殺的滔天罪行不過是平常之事(ordinary)。事實上,鄂蘭多番強調納粹大屠殺絕不平庸(banal)或常見(commonplace)(註9),以示其極度可怕、難以饒恕和理解。那麼,鄂蘭為何還用平庸一詞呢?因為她認為在艾希曼的審判中,我們看到有一種西方哲學史裡並未探討過的現象,就是犯罪者(在旁人眼中)犯下極其可怕的罪行時,直到被定罪至走上斷頭台的一刻,都沒有真正意識到這種罪行之嚴重性。鄂蘭寫道,艾希曼「用俗語來說,永遠沒有認識到他正在做的事情。」他完全「缺乏想像力」,不明白為何別人無法理解或同情他的行為。鄂蘭甚至認為他身上「這種與現實有隔閡和不思考,較之於可能內在於人的一切邪惡本能,可以招致更大的破壞——事實上,這就是我們在耶路撒冷的審判中可以得到的教訓。」(註10)

 

《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關於惡的浮淺之處的報告》英文版封面

 

我之所以主張譯成「惡的浮淺之處」,一方面合乎英文原文,另一方面,更切合鄂蘭強調艾希曼所體現的邪惡缺乏深度,既不是植根於人性深處的惡性,也不是來自深思熟慮,周全思考而表現一致的言行。事實上,蔡英文也譯成「罪惡的浮淺性」,相信也和筆者有相類似的理據。(註11)。鄂蘭稱之為「惡的浮淺之處」,取其缺乏深刻之意,其言論和思考停留在表面,對自己的理解不能為自己和他人的言論所穿透(impenetrable),不能加以解釋,也不能為其罪名開脫,因此可說不會思考(thoughtless)。鄂蘭在1963年給好友 Gershom Scholem 的信中寫道:「我現在的看法是,罪惡永不是『觸及根源的』(radical),罪惡只能是極端的,它不擁有深度或任何惡魔的面向。罪惡可以叢生,以至糟蹋(lay waste)整個世界,因為它可以像真菌那樣遍佈整個表面。它是拒絕被思考的(thought-defying)。」(註12)鄂蘭之所以認為惡有浮淺一面,因為它會阻礙我們通過與旁人溝通,理解他人的言論,從而認識自己的行為,所以好像會「糟蹋整個世界」,也就是跟其他人認識的現實世界出現「隔閡」。惡之所以有浮淺一面,因為鄂蘭認為在艾希曼的「思考」過程裡,我們找不到更根本的理由為何他不懂思考(例如他並非智力低下),他的言論完全是膚淺的(shallowness)。(註13)由此來看,鄂蘭的「惡的浮淺之處」有別於康德所講的「根本惡」(radikal Böse),或者「惡的根本性」(the radicality of evil),植根於人性的深處。此點有待另文詳述。

 

貝蒂娜.斯坦尼思《耶路撒冷之前的艾希曼:大屠殺者未被仔細審視的人生》

 

接著,我們需要說明,為何斯坦尼思的《耶路撒冷之前的艾希曼:大屠殺者未被仔細審視的人生》並沒有完全推翻鄂蘭的「惡的浮淺之處」。

 

首先,我們承應斯坦尼思對鄂蘭的批評部份合理,即是鄂蘭並沒有充份全面地掌握到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審判前的手稿,因此低估了他偽裝成一個純粹的官僚哄騙他人的能力(註14)。鄂蘭曾說過:「他(艾希曼)顯然不帶有對猶太人的瘋狂憎恨,也不帶有狂熱的反猶主義或任何類型灌輸而來的思想。」(註15)但是,斯坦尼思則指出,艾希曼始終認為猶太人是德國的真正威脅,德國人才是戰爭的受害者。(註16)然而,即使我們同意艾希曼是個反猶份子,鄂蘭的「惡的浮淺之處」仍有一定效力,因為它指向的現象是艾希曼不會思考、不能理解別人對他所作所為的觀點。事實上,斯坦尼思亦指出,艾希曼的「思想帶有獨語的結構」,他喜歡長時間自言自語,不斷重覆,完全沉醉於自己的思考當中,無興趣理解別人的話。(註17)因此,伯科威茨(Roger Berkowitz)就認為,鄂蘭視艾希曼為意識型態的倡導者(ideologue),並不是指他有很清楚的理據來支持反猶政策,而是指他本身受意識形態式思考(ideological thinking)所困。所謂意識形態式思考是指不管現實為何,意識形態(反猶)都是絕對正確的,受意識型態所困的人們不會按現實的證據和變化來修正其觀點,反而會扭曲現實來符合其觀點。(註18)由此來看,即使修正鄂蘭的觀點,接受艾希曼的確是個徹頭徹尾的反猶份子,但他仍然是個鄂蘭筆下「不會思考」的人。伯科威茨如此扼要地解釋鄂蘭的惡的概念,足以顯出它跟米爾格倫實驗的分別:「現代的惡不純粹來自對官僚權威的服從,今天的惡源自信仰意識形態的誘惑。」人們藉此從意識型態中獲得行動的意義,放棄獨立思考,漠視現實世界中不同觀點對其意識型態的挑戰。

 

Roger Berkowitz

 

其次,雖然斯坦尼思對艾希曼的心理分析詳盡,卻始終沒有觸及和挑戰鄂蘭對「惡的浮淺之處」所牽涉的政治分析。 鄂蘭認為艾希曼之所以「欠缺思考」(thoughtless)不是因為天生愚笨,而是在極權統治的環境裡逐漸養成。換言之,政治環境有助扭曲一個人的思考和判斷。鄂蘭認為大屠殺反映了,極權令人類陷入了「集體的道德淪喪」(註19),當中不僅指德國人,更包括許多歐洲人,不僅指加害者,亦包括受害者,他們嘗試合理化絕不道德的大屠殺。艾希曼本來對大屠殺的可怕暴力有所懷疑,但是在1942年參加了萬湖會議後,他就不再遲疑地執行,因為他看到會上納粹黨和政府高層都一致贊同大屠殺方案,並爭相推動此項任務以求獲取殊榮,他就「不再有任何罪疚感」。(註20)鄂蘭認為極權主義不只通過恐怖手段來統治,剝奪人民的自由,更會使大部份人不敢表露真實想法,謊言和自欺成為了常態(註21)。由此可見,缺乏了公共空間來表達和辯論真實的想法,會嚴重危害人的思考和判斷力,從而更容易孕育「惡的浮淺之處」。這是斯坦尼思分析艾希曼時忽略鄂蘭的政治面向。

 

最後,我們可以看到雖然鄂蘭強調極權有助滋長「惡的浮淺之處」,但她並不主張環境完全決定人的行動。她以「不參與」(non-participation)大屠殺或不協助納粹施政為例,說明極權威嚇人民,但並不能徹底剝奪人思考和判斷的能力。這些不參與納粹的人「明辨是非的能力完好無損」,他們「既非英雄,亦非聖人」,在大多數的時間保持沉默,但在必要的時刻就會像紹爾兄妹(the Scholls)那樣鮮明地反對納粹,道出真相。(註22)如果我們用鄂蘭的術語來說,紹爾兄妹勇於挑戰極權充份反映了追求善和公正的「根源」,就在其分辨對錯的能力不受極權所扭曲。這恰恰是艾希曼的相反,艾希曼一夜間足以顛倒是非價值觀,缺乏思考正因缺乏了「植源」,不再能分辨對錯。因此,從鄂蘭的觀點來說,艾希曼不是單純犯下重大的過錯,而是不意識到他參與屠殺的錯有多大,更不意識到極權對人的思考可以扭曲至何種地步,這就是「惡的浮淺之處」。

 

註釋:

註1:此書英文書名為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施奕如的中譯本書名為《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台北:玉山社,2013),倒轉了原書的書名,強調「平凡的邪惡」多於「報告」的性質。

註2:參看英譯本Eichmann before Jerusalem: The unexamined Life of a Mass Murderer, trans. Ruth Martin, London:The Bodley Head, 2014, xxii-xxiv.

註3:2018年3月4日刊於01哲學隨筆,存取日期為2018年3月11日

https://philosophy.hk01.com/channel/%E9%9A%A8%E7%AD%86/164505/%E9%82%AA%E6%83%A1%E7%9A%84%E5%88%B6%E5%BA%A6%EF%BC%8C%E9%82%84%E6%98%AF%E9%82%AA%E6%83%A1%E7%9A%84%E6%80%A7%E6%A0%BC%EF%BC%9F%E4%B8%A8%E6%9B%BE%E7%91%9E%E6%98%8E

註4:2018年3月11日刊於01哲學隨筆,存取日期為2018年3月11日

https://philosophy.hk01.com/channel/%E9%9A%A8%E7%AD%86/166669/%E5%B9%B3%E5%BA%B8%E7%9A%84%E6%83%A1%EF%BC%8C%E9%82%84%E6%98%AF%E5%B9%B3%E5%BA%B8%E7%9A%84%E9%8C%AF%EF%BC%9F%E4%B8%A8%E6%9B%BE%E7%91%9E%E6%98%8E

註5:在〈平庸的惡,還是平庸的錯?〉,曾瑞明談到:「一些歷史學家就質疑阿倫特的說法是非歷史的。艾希曼並不是普通人犯了大錯,種種證據都顯示了他有反猶傾向,亦相當殘忍——這較符合我們對惡的直覺。」

註6:崔衛平:〈有誰說過「平庸的惡」嗎?〉,2017年4月12日刊於01哲學,存取日期為2018年3月11日

https://philosophy.hk01.com/channel/%E6%80%9D%E6%BD%AE%20AVANT-GARDE/83918/%E6%9C%89%E8%AA%B0%E8%AA%AA%E9%81%8E%E3%80%8C%E5%B9%B3%E5%BA%B8%E7%9A%84%E6%83%A1%E3%80%8D%E5%97%8E%EF%BC%9F

楊焯灃:〈《極權主義的起源》: 民族政府無力應對全球問題〉2017年5月11日刊於01哲學,存取日期為2018年3月11日

https://philosophy.hk01.com/channel/%E7%A4%BE%E7%B6%93%E6%99%82%E6%94%BF/90330/%E3%80%8A%E6%A5%B5%E6%AC%8A%E4%B8%BB%E7%BE%A9%E7%9A%84%E8%B5%B7%E6%BA%90%E3%80%8B%EF%BC%9A%20%E6%B0%91%E6%97%8F%E6%94%BF%E5%BA%9C%E7%84%A1%E5%8A%9B%E6%87%89%E5%B0%8D%E5%85%A8%E7%90%83%E5%95%8F%E9%A1%8C

陳冠廷:〈無法言喻的平庸之惡──讀《責任與判斷》〉,2016年12月24日刊於說書,存取日期為2018年3月11日

https://sobooks.tw/responsibility-and-judgment/

葉浩主講,李麗美筆錄〈原諒與承諾 — 跟著鄂蘭想想政治和解與希望基礎〉,演講日期為2016年1月29日,存取日期為2018年3月11日

http://whogovernstw.org/2016/02/28/haoyeh2/

註7:《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頁279。

註8:蔡佩君譯:《責任與判斷》(新北:左岸文化,2016),頁74。

註9:Hannah Arendt, 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New York : Penguin, 1994, 288.

註10: Arendt, Eichmann in Jerusalem, 288. 施奕如的中譯本(頁317)把thoughtlessness譯成「麻木不仁」,顯然是個錯誤。不管英文thoughtlessness,或者鄂蘭肯定想及的德文Gedanklosigkeit,皆指不會思考、不懂判斷,完全沒有「麻木不仁」之意。

註11:蔡英文:〈導讀一〉,載於《責任與判斷》,頁16。

註12:Hannah Arendt, The Jewish Writings, ed. Jerome Kohn and Ron H. Feldman, New York: Schocken Books, 471.

註13:Arendt, The Jewish Writings, 487.

註14:Stangneth, Eichmann before Jerusalem, 365.

註15:Arendt, Eichmann in Jerusalem, 26.

註16:Stangneth, Eichmann before Jerusalem, 226-227.

註17:Stangneth, Eichmann before Jerusalem, 231.

註18:Roger Berkowitz, “Did Eichmann Think?”, in The Good Society, Vol. 23, No.2, 2014, 193-205.

註19:Arendt, Eichmann in Jerusalem, 125.

註20:Ibid., 114.

註21:Ibid., 52.

註22:Ibid.,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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