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追求時,我們在追求甚麼 (二)

撰文:曾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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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遊完結時,所有我們拍攝過的相片和影片都會被刪除。你還要吞一粒會讓你所有經驗過的記憶都刪除的藥丸,你接受嗎?

自我與福祉

 

還記得幾年前和朋友(註︰男的)去廈門。其實,本想去金門,但卻沒有帶特區護照,於是唯有四處浪蕩。

 

不再少年,彼此都有家室,那幾天的「任我行」似乎特別珍貴。

 

沿途,更有二人讀書組。讀的是行為心理大師,諾貝爾獎得主康納曼(Daniel Kahneman)的《快思慢想》(Thinking, Fast and Slow)。這本書對我的震撼很大,因為哲學訓練往往叫我關注應該怎樣想,但卻很少探知我們如何想。有一些問題的看法,都受這本書衝擊。

 

我特別推薦〈兩個自我〉的部份。問我應該追求甚麼的時候,那個「我」好像很完整、很統一。但是康納曼透過實驗,發現我們的「記憶自我」會比當下的「經驗自我」更有「權威」。舉一個例,你會怎樣評價上一次的旅遊?是將那幾天的快樂(或痛苦?)加起來,還是作整體評價?

 

康納曼指出,我們其實會倚靠記憶來作評價,他提出了一個思想實驗,大家不妨一起參與︰


在旅遊完結時,所有我們拍攝過的相片和影片都會被刪除。你還要吞一粒會讓你所有經驗過的記憶都刪除的藥丸,你接受嗎?

對於拍照狂、自拍怪來說,這肯定比死更難受。不過,就算沒有「強迫拍攝症」的,大概都不會接受刪去所有記憶。我的廈門之旅不就是珍貴在於它給我一段美好回憶嗎?但如果從「經驗自我」來說,這秒有酒這秒醉,管甚麼?但如果我們不能接受以上的建議,那也即是說我們會傾向依靠「記憶自我」來做決定。康納曼亦指出記憶我屬於系統二,即理性的部份。

 

如果這樣的話,今天有酒今天醉並不能給我們快樂的人生,或者具福祉的生活。因為話事的「我」,是那個追尋美好記憶的。我們要追甚麼,先要回答我們是誰的問題。

 

另一個有關福祉的理論,就是客觀清單(objective List Theories)。它不把欲望滿足或經驗快樂視為福祉的源頭,而是認為有一些客觀有價值的東西,例如知識和友誼,能讓我們獲取真正的快樂。只要我們孜孜不倦追求這些有價值的東西,我們就能處於福祉中。亞里士多德也有一句名言︰「思考的人生是對人最好的」。

 

但是,甚麼應放在客觀清單上就是最難處理的問題。你說知識很有價值,會否只因為你是學者?難道我花一整天去釣魚行山就及不上嗎?脫不去的精英主義味啊。答曰︰教育、啓蒙,他們最終會看到的。

 

你是用理性還是直覺判斷甚麼有價值?不會錯的嗎?答曰︰有充足資訊和反思就可以了。

 

於是,有一些人擔心,這種看法會導上家長主義之路。我們已知道甚麼是有價值了,為甚麼不能「強迫」你去接受這些有價值的東西呢?教育工作者是不是這種看法的忠實支持者?你們小朋友看不到甚麼有價值,只想做滿足的豬,於是就給你免費而強迫的教育。

 

不過,政府呢?她可以強制我們過「美好的人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