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的虛幻世界:讀周保松《小王子的領悟》

撰文:王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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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在年青時讀過《小王子》一次,當時覺得此書十分造作,我一點領悟也得不到,不喜歡,以後亦沒有給它第二次機會,這負面的觀感保留至今。早陣子終於重讀了《小王子》,讀的是嘉芙蓮.伍德絲(Katherine Woods)的英譯(當年讀的是中譯,但沒留意是誰翻譯的);依然是不喜歡,甚至是比從前更不喜歡。

去年暑假期間,收到周保松從香港寄贈的新著《小王子的領悟》,題字是「偉雄兄閒讀」。朋友這麼有心千里寄來的著作,而且是一本很快可以讀完的小書,我又不是沒有空閒時間,應該立刻拜讀;可是,將這本書放上書架後,我便一直沒有動過它,因為我認為應該先重讀《小王子》,但我卻提不起勁那樣做。我只在年青時讀過《小王子》一次,當時覺得此書十分造作,我一點領悟也得不到,不喜歡,以後亦沒有給它第二次機會,這負面的觀感保留至今。早陣子終於重讀了《小王子》,讀的是嘉芙蓮.伍德絲(Katherine Woods)的英譯(當年讀的是中譯,但沒留意是誰翻譯的);依然是不喜歡,甚至是比從前更不喜歡。然而,我還是讀了《小王子的領悟》,而且讀後決定寫一篇文章,但這篇嚴格上不算是書評,因為我的目的不是評價《小王子的領悟》,而是透過討論這本書的內容來說明為何我這麼不喜歡《小王子》。

 

紐西蘭哲學家安妮特.貝爾雅(Annette Baier)在〈如何失去朋友:一些簡單的方法〉一文這樣寫:「除非你打算寫一篇吹捧的短評或推介,而不是有批判性的評論,給朋友的著作寫書評是十分不智的,即使你相信假如易地而處,你會接受那位朋友(或以前的朋友)寫的有批判性的書評。」〔註一〕貝爾雅說的不無道理,但當然也有例外;無論如何,我寫的這篇既然不算是書評,大概不必憂慮貝爾雅說的;況且周保松氣量恢宏,就算他視我這篇為負評,相信也能客觀地考量我的論點。另一方面,我沒期望能藉這篇文章說服周保松改變他對《小王子》的看法,因為我們對《小王子》的不同評價很可能是源於世界觀上的根本分別。

 

像《小王子》這樣的寓言式著作,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讀;我基本上同意周保松的詮釋,並欣賞他寫得清晰簡潔而生動有趣,其實,正因為這樣,他這本書才可以幫助我表達對《小王子》的不滿。可以討論的東西實在太多了,但以下我只集中解釋最令我不喜歡《小王子》的三大點。

周保松教授的著作《小王子的領悟》(資料圖片)

 

I.  童心與社教化的虛假對立

 

假如你對《小王子》書迷說你不喜歡這本書,他們最有可能的反應是:「啊,那大概是因為你已喪失了童心!」此外,他們未必會說出口,但心裏同時想的是:「你不喜歡《小王子》,是因為你沒有讀懂。」周保松在《小王子的領悟》裏也有類似的說法:

 

如果你想讀懂《小王子》,最重要的,是要記得自己曾經是個小朋友。為什麼呢?因為你要有一顆童心,才能理解小王子,才能像他那樣看世界。(p.35)

 

究竟甚麼是「童心」呢?周保松這樣列出童心的特性:

 

不市儈、不世故、不計算,率性、善良、好奇,敢於信任人也敢於去馴服,而且對天地萬物有一份直接的、溫柔的感受。(p.38)

 

雖然我見過一些七八歲的兒童市儈、計算、心腸不好,也認為「對天地萬物有一份直接的、溫柔的感受」是對兒童太誇張的形容,不過,為了不讓討論變得過份複雜,就假設周保松是對的 ⎯ 大多數兒童都有這些特性。我想問的是:是否大多數大人都沒有這些特性(下稱這些特性為「美好品質」)?周保松以下的這段文字似乎間接回答了這個問題:

 

但在真實世界,我們絕大部份人,都是忘記了自己曾經年輕過的大人,甚至都變成自己年輕時最不喜歡的那種大人。要恢復童心,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因為它要求我們在明白大人世界的各種遊戲後,甚至在跌過痛過後,仍然能夠走出來,珍惜小孩子生而具有的那些美好品質。(p.38)

 

他認為「絕大部份人」在成長過程中失去童心,並且幾乎沒有可能恢復;假如童心是美好品質的充分且必要條件,那麼,合乎邏輯的的結論是:絕大部份大人都沒有美好品質。

 

這個結論對嗎?無可否認,大人之中有不少是世故、市儈、虛偽、工於心計,有些甚至自私自利、很隨便做出損人利己的事,可是,也有很多大人是善良、好奇、敢於信任他人和與別人建立親密關係,更有些——例如藝術家、音樂家、文學家——可說是「對天地萬物有一份直接的、溫柔的感受」。因此,上述結論是錯的。由於結論是錯的,推論卻有效(valid),以下兩個前提至少有一個為假:

 

(1)絕大部份大人沒有童心。

(2)童心是美好品質的充分且必要條件。

 

周保松指出「人的成長,其實是個社教化(socialization)的過程」(p.39),這說得對;他認為社教化的結果往往是失去童心,這點我也贊同。由於我接受這兩點,我也得接受前提(1);我反對的是前提(2):童心極其量只是美好品質的充分條件,而不是必要條件。換句話說,失去童心的大人仍然可以有美好品質——就美好品質而言,童心和社教化並沒有必然的對立關係。

 

周保松這樣說明社教化:

 

我們從小時候開始,就被教導要努力做個「好大人」。好大人是怎樣的呢?要世故、圓滑、懂得保護自己,要學會務實地為自己打算,要小心翼翼跟著主流期望走。〔…〕我們很難徹底遺世而獨立,很難雖千萬人吾往矣,因為我們需要在各種社會實踐中得到別人的肯定。〔…〕問題在於,這些不同領域的社會實踐,都有既定的遊戲規則,而且往往根深柢固,保守非常。如果要在這些不同領域取得成功從而贏得他人肯定,你就必須全心全意認同這些規則,並將自己打造成最適應這些遊戲規則的人。難題是,你愈成功,你就愈容易失去自己,因為既有規則會將你的個性和初心磨掉。(pp.39-40)

 

相信不少讀者對這段文字有共鳴,然而,我們應該特別注意三點:一、這裏說的「失去自己」並不等同「失去美好品質」,因此不能用來反駁「就美好品質而言,童心和社教化並沒有必然的對立關係」;二、個性和初心跟童心是兩回事,一方面,失去童心的大人仍可以保持個性和初心,另一方面,「初心」指的是起初的理想,有童心並不保證有初心;三、「社教化」不等同「在社會中追求成功」,即使在社會中「你愈成功,你就愈容易失去自己」,你可以被社教化而不將「在社會中成功」視為你人生最大的目標,況且這種追求有程度之分,假如你結果是「失去自己」,那麼罪不在社教化,而在你追求太過而已。

 

最後,不得不問:失去童心真是那麼值得可惜的事嗎?不錯,大人只看到帽子卻看不到蛇,但小孩子也只看到蛇卻看不到帽子,為甚麼這不只是視角(perspective)的不同?我們有甚麼理由相信「童心所見,是對生命最直觀最真實的把握」(p.36)?我在上文已指出,失去童心的大人仍然可以有美好品質,如果童心之可貴在於這些美好品質,只要能繼續保持美好品質,失去童心又何妨?此外,有些美好品質在社教化後更顯得可貴,例如真誠,根據心理學研究,小童大多在三歲以後才了解到別人的思想與自己的可能不同,才有「錯誤的信念」這個概念,因而才懂得有意地說假話,〔註二〕大人的真誠是有意識的道德決定,不是比三歲小童不得已的真誠更可貴嗎?

小王子為甚麼愛玫瑰?無論是在《小王子》還是在《小王子的領悟》,讀者只能找到兩點:小王子被玫瑰的美貌吸引,並覺得她是獨一無二的。(Daily Dot圖片)

 

II.  膚淺的愛

 

有些《小王子》書迷特別被小王子和玫瑰的愛情感動,視之為刻骨銘心,而且因為沒有美好的結局(或至少是不知結局如何),更教他們掩卷長嘆。我的感想卻截然不同,兩次讀《小王子》都覺得小王子和玫瑰之間的愛很膚淺,一點也不動人。

 

小王子和玫瑰之間的是初戀,也有一般初戀的種種問題,正如周保松描述:

 

雖然都愛對方,但卻相處得很不好,以至彼此誤會,互相折磨。〔…〕愈在乎,心便愈敏感;愈敏感,便愈忍受不了對方半分的不好。〔…〕初戀的脆弱,正是因為雙方都渴望得到最好的愛,但卻不懂得怎樣好好去愛。(pp.51-52)

 

雖然初戀是如此脆弱,但也可以深刻,這深刻,不在於激情(初戀通常不乏激情),而在於心靈的互相開放、互相觸動、互相重疊。正由於初戀時也有這種心靈的互動,初戀發展下去,才會成為互相真正了解的、持久的深愛。如果初戀不過是被對方表面的特徵吸引,沒有嘗試進入對方的心靈,那便是膚淺的,即使有激情,也不過主要是情慾的表現。

 

小王子為甚麼愛玫瑰?無論是在《小王子》還是在《小王子的領悟》,讀者只能找到兩點:小王子被玫瑰的美貌吸引,並覺得她是獨一無二的。假如說外貌在愛情中不應該是一個因素,那未免是太唱高調了;事實上,初戀之始於被對方的外貌吸引,那是人之常情。可是,如果這愛只著意於對方的美貌,而缺乏心靈的活動,那就是膚淺的了。也許「美麗」在《小王子》這個故事裏只是一個象徵,代表了玫瑰的一切美好品質;但即使可以這樣理解「美麗」,我還是看不到小王子對玫瑰的愛有何深刻之處。

 

至於認為「獨一無二」是愛的理由,那是本末倒置,誤解了愛。事實上,每個人(作為一個獨特的個體)都可以被視為獨一無二,也可以(作為一個類別的成員)被視為不是獨一無二。在愛情中,我們是因為愛對方才視他或她為獨一無二,否則,就算有其他理由視某人為獨一無二,那也不會自動成為愛的理由。〔註三〕

 

正如周保松指出,狐狸後來向小王子解釋了這種建基於愛的「獨一無二」,他稱之為「馴服關係裡的獨一無二」(pp.67-68)。問題是,在概念上明白這種「獨一無二」是一回事,因為真正愛某人而這樣視他或她為「獨一無二」是另一回事。既然小王子之前對愛情關係中的「獨一無二」有誤解,而且他對玫瑰的愛是膚淺的,即使他明白了狐狸解釋的這個概念,這抽象的理解不會立刻加深他對玫瑰的愛 ⎯ 他必須先跟玫瑰建立更深的愛 ,才可以將這個概念應用到玫瑰身上,視她為獨一無二。因此,周保松以下替小王子作的辯解是沒有說服力的:

 

小王子聽完這番分享,終於可以放下之前那種對「獨一無二」的執著,並明白他對玫瑰的愛,不是由於玫瑰是世上唯一,而是因為兩人彼此馴服,互相照亮了對方的生命。(p.70)

 

小王子聽過狐狸的解釋後,向五千朵玫瑰說了一番話,但這番話並沒有讓讀者看到他對玫瑰的愛變得深刻了,反而顯出他的愛是自我中心的:

 

可是光她一朵,就比妳們全部加起來都重要,因為她是我澆灌的。因為她是我放進罩子裡面的。因為她是我拿屏風保護的。因為她身上的毛毛蟲 〔…〕是我除掉的。(p.71,引自《小王子》第二十一章)


周保松替小王子總結說:「因為她是我的玫瑰,所以她於我,就是宇宙的獨一無二。」那句「因為她是我的玫瑰」仍然是自我中心,假如小王子愛得深刻,不再自我中心,他說的應該是:「因為玫瑰是我深愛的,所以她於我,就是宇宙的獨一無二。」

如果馴化是社教化的其中一環,而社教化會令人失去童心,那麼,《小王子》同時強調童心和馴化的可貴,會不會有點難以自圓其說呢?(Comicdom圖片)

 

III.  莫名其妙的「馴服」

 

「馴服」是《小王子》裏一個重要概念,可是,原文對這個概念沒有甚麼解釋,只是透過狐狸的口指出,「馴服」在這裏的意思是「建立關聯(establish ties)」(見第二十一章)。「馴服」顯然是個比喻,但狐狸說的「建立關聯」,對讀者了解這個比喻的幫助不大。為甚麼「馴服」是愛的關鍵?狐狸接著說:

 

對你來說,我還只是一隻跟成千上萬隻狐狸一樣的狐狸而已。可是,如果你馴服了我的話,我們就會彼此需要。你對我來說,就會是這世上的唯一。我對你來說,就會是這世上的唯一。

 

如果將「你和我建立關聯」代入上文的「你馴服了我」,意思明顯有所欠缺,因為「建立關聯」不足以建立「視對方為獨一無二」的親密關係。讀畢《小王子》,我沒有因為書中「馴服」這個概念而對愛(包括愛情、友愛、親情)的關係有更深的了解;對我來說,「馴服」是一個只有虛假深度(bogus profundity)的詞語。

 

周保松在《小王子的領悟》花了不少篇幅討論和發揮「馴服」這個概念,例如說「馴服是個相互選擇、相互接納和相互投入的過程,體現了一種相互性(mutuality)」(p.78)和「馴服裡面既要有自己的自主,也必須尊重對方的自主」(p.79),但這些說法都不出一般人對愛的了解,未能點出「馴服」這個概念有何獨特的意思或深度、如何能幫助我們更加了解愛。周保松甚至主張拓闊「馴服」這個概念的應用範圍,認為「建立聯繫」的對象「可以是一些值得投入和獻身的活動」(p.80),也可以有「自我馴服」的理念(p.81);這樣一拓闊和引申,卻令「馴服」這個概念更加含糊不清了。

 

「馴服」的法文原文是「apprivoiser」,英譯是「tame」,周保松採用的中譯是「馴服」,另一可用的中譯是「馴化」。〔註四〕「馴化」令我自然聯想到「社教化」,而說馴化是社教化的其中一環,看來並不牽強;如果馴化是社教化的其中一環,而社教化會令人失去童心,那麼,《小王子》同時強調童心和馴化的可貴,會不會有點難以自圓其說呢?當然,在弄清楚「馴化」(或「馴服」)的意思之前,這個問題不會有肯定的答案。

 

《小王子的領悟》還有很多其他值得討論的地方,但這篇文章既然不真的是書評,我便就此收結了。

〔註一〕 Annette Baier, Reflections on How We Liv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p.235.

 

〔註二〕 這個研究結論得到很多心理學實驗支持,可參看以下短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hLubgpY2_w

 

〔註三〕 關於愛與愛的理由兩者的關係,美國哲學家哈里.法蘭克福 (Harry Frankfurt) 在 The Reasons of Lov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4) 有不少洞見和精到的分析,尤其值得參考的是第二章。


〔註四〕 網誌《譯者之言》有一篇文章討論「apprivoiser」的中譯,值得參考:http://victranslates.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