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國調查美國四大科技巨頭 各國為何對壟斷如臨大敵?

撰文:紀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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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科技巨頭Google、Facebook和Twitter的行政總裁10月28日出席參議院聽證會,此次聽證會的主題是討論《通信規範法》第230條。Facebook行政總裁朱克伯格(Mark Elliot Zuckerberg)認為,國會應該更新第230條,但Google行政總裁皮柴(Sundar Pichai)在書面證詞中稱,對第230條的修改應深思熟慮。Twitter行政總裁多爾西(Jack Dorsey)則認為「 全面內容監管將加重壟斷」。

有關科技巨頭壟斷一事正在成為焦點。10月20日,美國司法部對Google提起反壟斷訴訟,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被曝最快11月針對Facebook在社交媒體的支配地位提起反壟斷訴訟。10月6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發布了長達400多頁的反壟斷調查報吿,稱Google、蘋果(Apple)、Facebook、亞馬遜(Amazon)——統稿為「GAFA」——處於壟斷地位。

亞馬遜行政總裁貝佐斯(Jeff Bezos)、蘋果行政總裁庫克(Tim Cook)、皮柴和朱克伯格2020年7月29日首次集體出現在眾議院司法小組委員會的反壟斷聽證會上。(AP)

美國的盟友也在調查GAFA。10月12日有媒體透露,歐盟監管機構正在起草一份所謂的「黑名單」,將通過新規則抑制互聯網巨頭們的市場支配地位。以Google為例,有統計數據顯示,在過去四年,Google累計遭到27項反壟斷調查,罰款超過96億美元,其中來自歐盟的罰款便達到了93.9億美元。7月,意大利反壟斷部門對蘋果和亞馬遜展開調查,以評估這兩家公司在銷售蘋果產品和流行的Beats耳機方面是否存在壟斷行為。

澳洲9月宣布將調查Google和蘋果的競爭。兩個月前,澳洲起訴Google,理由是誤導消費者以獲取許可,使用其個人數據進行有針對性的廣吿宣傳。

日本公平貿易委員會10月19日宣布,將調查GAFA的壟斷行為。

不只是美歐日等國家,路透社透露,中國正準備發起一項反壟斷調查,以調查有關Google利用其Android移動操作系統的優勢扼殺競爭的指控。

Google在退出中國大陸後一直未能再次進入。圖為2019年8月2日,第十七屆中國國際數碼互動娛樂展覽會在上海開幕,觀眾在參觀Google的遊戲展台。(視覺中國)

路透社還報道稱,Google因涉嫌濫用其Android操作系統在智能電視市場的地位,在印度面臨新的反壟斷案。此案是Google在印度面臨的第四項重大反壟斷挑戰。有統計顯示,從2017年至2020年8月10日,GAFA在全球17個國家和地區至少遭遇84起反壟斷調查。

為何GAFA頻頻成為被調查的對象?如果從地緣政治層面來看的話,不足以解釋這種全球現象,畢竟美國也在對自家的企業動手。為何壟斷讓各國十分忌憚?

「壟斷」是經濟學中的一個術語。在西方傳統經濟學中,市場競爭備受推崇, 在競爭均衡下的價格和產量可以使得全社會福利最大化,同時滿足生產者利潤最大化和消費者效用最大化。

站在競爭對立面的就是「壟斷」,在西方經濟學中, 完全壟斷市場的產量低於完全競爭的均衡產量,壟斷價格則高於完全競爭的均衡價格,由此導致的全社會福利損失。因此,壟斷被視為是「有害的」,它是與資源配置低相聯繫的。

受這種經濟理論的影響,尤其是西方對壟斷企業都會比較警惕,甚至不惜下重手,比如美國,1911年,洛克菲勒家族的標準石油公司被分拆成34家公司,石油帝國解體;1945年,美國鋁業公司在經過8年訴訟之後被強行分拆,鋁業托拉斯就此終結;1984年,電信巨頭AT&T在經歷12年訴訟後分拆成八家子公司,電信巨無霸退出舞台。IBM和微軟雖逃過了分拆的命運,但也改變了此前的競爭戰略。如今,在Google被美國調查之際,有關分拆Google的聲音泛起。

在「自由」、「開放」的市場中,企業有土壤不斷做大做強,而又很容易走向一個「極端」——壟斷企業的出現。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政府又會出手,以期維持競爭有序。這就意味着,沒有絕對的自由市場,也沒有絕對的政府放任不管。

政治與經濟是相互影響的,各國在「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之間謀求一定的平衡,當「有效市場」變得「低效」時,政府會「有為」,當市場又「有效」時,政府會相對「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