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女性遇害引反警察示威 厭女文化下警方還是保護者嗎?

撰文:藺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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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剛剛過去的周末,數千名英國民眾不顧限聚令約束,在布里斯托(Bristol,英國西南部城市)的市中心進行聚集,抗議國會正在討論的一項將增強警力的法案(名為「Police, Crime, Sentencing and Courts Bill」)。但原本和平的示威景象很快演變成造成至少兩輛警車遭放火、兩名警員嚴重受傷的暴力局面。
自本月10日33的倫敦女性埃弗拉德(Sarah Everard)遭到休班警員綁架和殺害的慘劇後,英國政府亦藉保護女性安全為由試圖為該法案爭取更多支持,反而遭到了民眾——尤其是女性更強烈的抵制。而事實上,埃弗拉德事件引發的民眾對執法部門能否保護女性的質疑,並非英國獨有。

導火索

3月10日,一具疑似失蹤的33歲女性埃弗拉德的遺體在樹林中被發現。警方披露的事發過程顯示,事發當晚,這位從事社交媒體行業的年輕女性在結束了與友人的聚會後,選擇了一條距離更遠、但更加光亮且人流更多的回家路。她身着一件亮眼的青綠色外套,一雙便於跑動的鞋子,還提前告訴男朋友自己大概什麼離開。但看似妥當的防範意識沒能阻止悲劇的發生。

警方經調查後確定的嫌疑人竟是其警方的一員——48歲的倫敦警員韋恩·寇曾斯(Wayne Couzens)因涉嫌綁架和殺害被起訴。

在社交媒體上,埃弗拉德案引發了許多英國女性的共鳴,成百上千的女性分享自己曾在公眾場所經歷的騷擾和對潛在危險的恐懼。一位43歲的倫敦居民Joanna Montgomery在Twitter上描繪自己晚上帶兩隻狗散步的情形:「把耳機調到最低音量,鑰匙緊握在手裏,性侵的警報放在口袋,在晚上8:30,恐懼與夜色同在。」在本月,聯合國婦女署(UN Women)英國分部發布調查結果——在18至24歲的女性當中,有97%的人稱自己有過被性騷擾的經歷。

3月21日,一名女性在倫敦南部、埃弗拉德失蹤地附近的克拉法姆公園(Clapham Common),注視着悼念者放在這的花束。(Reuters)

英國女性平權黨(Women’s Equality Party)的領導者Mandu Reid在事後的一次採訪中表示:「我們感到害怕、震驚和恐懼。」但悲痛和震驚很快轉化成了對現實的不滿、尤其是對本該是保護者的警察的憤怒。

「去抓你們自己人」

3月13日,即施害者出庭首日,從倫敦到布里斯托爾,從諾丁漢到格拉斯哥市,英國各地民眾為死去的埃弗拉德默哀。但在倫敦南部的一座大型公園裏,一場原本由女性組織申請的示威活動被警方以防疫為由駁回,卻反倒刺激了許多民眾堅持來到此地進行守夜。警方在活動開始後不久進場圍困示威者,在場民眾衝着警察齊呼:「去抓你們自己人!」

上千名民眾守夜的景象最終以警方粗暴地將參加者壓倒在地、雙方扭打的局面收場,事後警方面臨議員們及多方人士的批評,內政大臣彭黛玲(Priti Patel)此後要求倫敦警方就當晚出現的「令人惱火的」場面提交全面報告。

英國女子埃弗拉德(Sarah Everard)自3月3日起失蹤。圖為由倫敦警察局發布、埃弗拉德的相片。(AP)

此時適逢加強警權的法案在議會審議,英國政府藉埃弗拉德一案爭取更多支持,稱將通過強化執法來保護女性——包括設置更多的實時監控、更好的街道照明以及在酒吧和俱樂部安排更多便衣警力來提防女性受襲的事件。

然而,事實上,一旦法案獲得通過,英國全國各地的警察將會有更多權力限制集會和示威活動,包括規定活動開始和結束時間、噪音上限、對違規的參與者進行最高2,500英鎊(約合37,000港元)的罰款等,而法案中針對女性的暴力的條款卻寥寥無幾。這進一步點燃了民眾的怒火、並造成了21日布里斯托市的暴力示威。

無形之罪

英國女性對警方的質疑和怒火並不是空穴來風2019年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發布一份報告,指2012至2018年間英國有近568名警員遭到性騷擾指控,但僅有43名受到了懲戒。倫敦非盈利新聞調查機構Bureau of Investigative Journalists根據其獲得的資料文件,指出2015至2018年間,至少有700宗有關警員或執法部門職員實施家庭暴力的報告,且報告涉及英國全國共48個執法部門中的37個。

3月13日,英國倫敦,民眾到克拉法姆公園悼念埃弗拉德。(Getty)

就在今年初,英國南部漢普郡(Hampshire)才有多名警察被爆以「蕩婦」、「娼妓」等侮辱性語言辱罵女性,最終遭辭退。

在這樣的社會現實下,3月13晚倫敦守夜現場的一幕,成為了倫敦警方欺壓女性的象征。倫敦警察廳一位前警察局長對《衛報》(The Guardian)記者表示,「從他們(倫敦警方)處理事情的手段顯示出根深蒂固的厭女傾向( institutionally misogynistic)。」在倫敦警察廳內,女性與男性比例,只有1比2.5。而執法部門內的職位更是直到1975年才開始全面向女性開放。

從全球來看,執法體系內對女性的迫害和厭女現象也絕不罕見。世界衛生組織(WHO)的一份報告指出:除家庭暴力外,由軍事人員或警察在衝突中對女性的暴行亦是性暴力重要的一部分,但就此進行的統計和研究卻極為稀少——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曾遭到警察在身體、語言和性方面多重暴力的女性權益分子Dorothy Njemanze表示,執法部門對女性的暴力有着隱晦的一面:「它常常以系統性的暴力表現出來,如警方拒絕介入家庭暴力案件,拒絕提交報告,又或者拒絕為女性提供訴諸法庭的法律渠道。」

另一方面,許多地區對於警察文化上的尊敬或崇拜心理也使得民眾難以客觀的審視執法體系內的殘暴,這種傾向在高度軍事化的國家和地區尤為明顯。來自哥倫比亞的非牟利組織Colombian Collective Action for Conscientious Objection創始人Alejandro Parra Macías稱,哥倫比亞的很大一部分民眾把警察視為「國家的英雄」,而許多針對女性的暴力刑警恰恰又發生在警察局內部,「但公眾對警察的認知和緘默的法則使得警方難被追責」。

在美國,儘管有色人種遭到的警暴引發矚目,當非裔女性受到警暴時卻難以成為新聞頭條。最典型的案例便是在弗洛伊德事件前數月,一名26歲黑人女子泰勒(Breonna Taylor)在家中遭射8槍而死,但事件直到弗洛伊德事件曝光後才引發廣泛關注。

警察:是保護還是加害?

儘管此次事件引起了英國一些民眾和女性組織對警方厭女文化的聲討,但存在於維護法律和社會正義體系內部、對女性的迫害仍大體在人們關注的視線範圍以外。埃弗拉德事件發生後,忤逆限聚令走上街頭的女性對執法體系的怒火,便是在這隱秘的制度弊病下壓抑已久而終於爆發。

女性在成為受害者時能否透過法律渠道鳴不平、公權力是否承認女性的處境並有積極保護的意願,這些對女性處境從整體上改善有着不可忽視的作用。在聯合國婦女署的調查中,96%的受訪者表示她們沒有因性騷擾事件報案,當中近一半認為報案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英國政府進一步提出擴大警權、加強執法,其荒謬便可以理解。民眾不滿上街抗議警察對女性施暴時卻還要面臨支付罰款給警察的風險,62歲示威者Deborah Bestwick對《衛報》記者表示:「這其中的諷刺太清楚了——一名女性從街上被拖走,其他女性上街抗議,你(警方)要為了阻止示威活動而從街上拖走女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