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庭審結束 未來至少有三種可能性

撰文:藺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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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鳳凰衛視駐華盛頓記者,王冰汝。
首刊於微信公眾號「冰汝看美國」

孟晚舟引渡案的司法聽證在18日結束了,法官將會在10月21日召開管理會議,並確定未來什麼時間宣判。路透社說,通常加拿大的引渡聽證會一天之內就完成了,但孟晚舟的案子已經持續了近三年。

加拿大卑詩省的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需要決定,孟晚舟案件是否符合雙重犯罪標準?也就是說孟晚舟受到的指控在加拿大是否被視為違法?2020年5月的裁決中,霍姆斯認為是,因此案件繼續進行。

另外,霍姆斯還在考慮孟晚舟的辯護團隊所指控的濫用程序是否足以阻止引渡。辯護團隊提出濫用程序的四個分支分別為:政治驅動、非法扣押、重大遺漏和錯誤陳述、違反習慣國際法。

最新一輪也是最後一輪的審理是從8月4日到18日,主要有三個內容:聽證第三分支、圍繞「程序濫用」四個分支的司法救濟、拘押審理。

圖為2021年8月18日,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離開加拿大溫哥華最高法院。(AP)

如果法官繼續支持引渡,那案件將提交給加拿大司法部長進行最終批准。如果司法部長暫緩引渡,那案件可能到此為止。但是加拿大政府很少作出與法院相矛盾的決定。如果加拿大司法部長支持引渡,孟晚舟團隊還可以提出上訴,並且要求對司法部長決定進行審查。這個過程可以持續數年,並且最終到達加拿大最高法院。

庭審結束 案子沒完

華為在18日發表一份聲明,是這樣回應的:

今天,孟晚舟引渡聽證會已在卑詩省高等法院結束。至此,引渡程序已持續兩年多。孟女士的律師在為其辯護時,針對程序濫用提出了四個分支,分別為政治驅動、非法扣押、重大遺漏和錯誤陳述、違反習慣國際法。因為法律程序的濫用,孟女士的憲章權利受到侵犯。對孟女士因此所遭受損害的唯一補救方法是中止引渡程序。

在引渡程序中,霍姆斯大法官對檢方律師提出過以下問題:「就事實而言,多年後回過頭來看卻發現欺詐案沒有造成實際損害,這正常嗎?而本案所謂的受害者(一家大型機構)內部似乎已有多人了解所有事實,但現在卻說他們聽到的是虛假陳述?」

圖為2021年8月18日,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離開位於加拿大溫哥華的住所。(AP)

在法庭現場報道該案的媒體提到,針對美國對孟女士提出的指控,法官持「懷疑態度」,並稱這些指控「不清楚」、「不尋常」。從法官聽取的證據可看出,本案沒有欺騙行為,沒有造成任何損失,甚至沒有一個合理的風險因果論述。孟女士的演示文稿與據稱滙豐銀行所遭受的任何損失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在引渡聽證結束前,孟女士的律師要求法院考慮程序濫用四個分支的累積影響並還孟女士以自由。法庭預計將在未來幾個月作出裁決。

不過加拿大檢方的立場是:欺詐法下的損害不需要實際損失。檢方通過列舉多個案例試圖證明,因為孟晚舟未充分披露信息,即使受害者存在過失,欺詐也可能成立,並稱受害者是否應該避免受騙並不重要。

引渡的幾率

可能性一:回國。多位美國和加拿大的法律專家表示,加拿大法官最終裁定引渡幾率很高。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拜爾斯(Michael Byers)就向《南華早報》強調,加拿大進行的是引渡聆訊,而不是審判。而孟晚舟團隊提出的95%的論點是與審判有關。雖然拜爾斯認為孟晚舟仍然有機會回國,但是這條道路很窄。

圖為2020年9月3日有遊客在德國柏林國際電子消費品展覽會,參觀中國電訊公司華為的攤位。(Getty)

而研究引渡法的溫哥華律師博廷(Gary Botting)認為,孟晚舟不可能在美國得到公正的審判。因此加拿大司法部長最終可能出於人道主義原因和政治因素,宣佈釋放孟晚舟。

可能性二:引渡。博廷質疑孟晚舟團隊的論點是否足以說服霍姆斯大法官。博廷說,案件之所以持續近三年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孟晚舟的律師團隊有無數個推翻引渡的辦法,而是因為孟晚舟的資源足以讓他們進行各種嘗試。

有人提出,加拿大卑詩省的大法官霍姆斯在10月21日召開管理會議,確定宣判時間,這是在加拿大9月20日大選之後,特魯多政府是不是想把燙手的山芋留給下一任司法部長?目前的民調顯示,特魯多的自由黨可能將會連續第三次贏得選舉,但要獲得338個多數席位,特魯多需要其他政黨的支持。

可能性三:上訴。一般來說,加拿大司法部長會維持法官的裁決。而如果法官釋放孟晚舟,檢方律師很可能會上訴;法官宣佈引渡孟晚舟的話,她的團隊也會繼續上訴。因此無論法官如何裁決,案件最終都會一直打到加拿大最高法院,繼續持續數年時間。

圖為3月24日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離開她位於加拿大卑詩省的住處。(AP)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達成協議,美國撤訴」,但這種可能性不是沒有,但是較低。特朗普曾經承認,孟晚舟案件並不是司法問題,而是政治交易。而拜登上台後,畫風變成「外交衝突中個人不是討價還價的籌碼」。

《華爾街日報》在拜登勝選後就爆料說,美國政府與孟晚舟的團隊就一項延期起訴協議進行了談判,允許孟晚舟返回中國。但條件是,她需要承認有不當行為,並且可能提供其它合作,以此換取美國撤銷指控。這個提議一聽就很荒謬,因為孟晚舟並不存在不當行為,何談認罪?

華為的努力與阻力

從2008年到2018年的十年間,美國請求加拿大引渡的798人中,加拿大逮捕了626人,最終552人都被引渡到了美國。

除了在加拿大聘請了頂尖的律師團隊,華為在美國也聘請了在華盛頓非常具有影響力遊說團,當然不僅僅是針對孟晚舟案,還有華為在美國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最近一位就是頂級說客波德斯塔(Tony Podesta),他與拜登認識了幾十年,還是奧巴馬在華盛頓的鄰居。

波德斯塔的兄弟約翰(John Podesta)就是克林頓和希拉里最信任的顧問。

圖為8月11日中國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乘車抵達加拿大溫哥華的法院。(Getty)

在7月提交給美國國會的一項遊說集團報告中顯示,華為聘請了三家新的遊說公司,分別是前眾議員特里(Lee Terry), 前眾議院多數黨黨鞭德萊(Tom DeLay)的助手勒蒙(Glenn LeMunyon), 以及「白水事件」前檢察官賓哈克(Stephen Binhak)。文件披露,特里和勒蒙主要是就華為的電信和基礎設施相關問題進行遊說;賓哈克負責的是貿易、經濟制裁等等。

美國保守派智庫傳統基金會聽聞風聲後,有研究員立即撰文,敦促拜登政府保衛國家安全,拒絕華為的遊說努力。文章抹黑華為稱,華為完全無視其他國家法律,這包括2019年1月,美國司法部對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提起的銀行欺詐和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的起訴。

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引用的數據顯示,在過去十多年,每年被引渡到美國的外國人有超過400人。而引渡並非一個單純的司法問題,影響最終決定的因素包括:執法優先項、官僚資源、經濟和政治關係。

目前華盛頓的政治氛圍,並沒有給拜登政府太多迴旋的空間。而夾在中美之間的加拿大政府,還有至少四個月的時間來糾正錯誤,傾聽正義的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