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麼是「經濟脅迫」?|漫談國際

撰文: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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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這個東歐波羅的海國家近來數月因為與中國交惡,而成為各方關注之熱點。

組閣一年多以來,立陶宛新政府在親善美國政府的同時,先後退出「17+1」中國-中東歐合作論壇,將中國提供商排除在該國5G網絡建設之外,並屢次觸碰「一中政策」底線,促使中國採取一系列反制措施。

立陶宛面臨層層加碼的窘境

一方面,自12月1日起,立陶宛商品在中國海關先是遭遇「疑似被除名後又恢復」的風波,隨後又據報因「技術問題」而遲遲未能通關。另一方面,據路透社12月9日援引立陶宛外交部副部長Mantas Adomenas及立陶宛工业家联盟(Lithuania Confederation of Industrialists)報道,中國在施壓跨國企業,令其切斷與立陶宛的往來,否則將無法進入中國市場,且已有包括歐洲企業在內的跨國企業取消了與立陶宛供應商的合同。

2021年11月28日,江蘇連雲港的大型機械正往中歐班列吊裝集裝箱。疫情之下海運受阻,中歐班列運量大幅成長,11月份開行1,246列,連續19個月單月開行千列以上。(VCG)

對此,立陶宛求助於歐盟,歐盟執委會也在12月8日提交了一份貿易防禦措施,旨在打擊第三方國家對歐盟或歐盟成員國的「經濟脅迫」,只要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同意,那麼歐盟執委會便可以將貿易或投資限制的手段適用於中國——不過,目前也有不少歐盟成員國對此表示憂慮,認為不應操之過急地將這類涉及外交制裁的決策權留給歐盟執委會。

而當歐盟內部還在為此爭論之時,中國似乎沒有要輕易放過立陶宛的意思。「中國施壓跨國企業杯葛立陶宛」或許只是立陶宛的單方面指控,但倘若屬實,也並不出奇。而且,在立陶宛政府撥亂反正,回歸到2019年之前與中國平穩發展兩國關係的軌道之前,肯定還會因為與中國糟糕的關係而面臨更加嚴峻的問題。

直至立陶宛新政府2020年組閣以來,中立雖有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分歧,兩國關係卻仍得以平穩發展。2019年4月12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右)與立陶宛前總理布特克維丘斯(Saulius Skvernelis)在克羅地亞出席「16+1」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時舉行對談。(Twitter@@Skvernelis_S)

跨國企業受影響不大 殺雞乃為儆猴

全世界都注意到了這個情況。

針對「中國施壓跨國企業杯葛立陶宛」,中國歐盟商會主席伍德克(Joerg Wuttke)表示,這些措施在短期內不會對跨國企業造成影響,因為立陶宛本就並未過多融入跨國產業鏈,所以中國的這些做法是對其他歐盟國家的「嚴厲警示」,畢竟「以捷克和斯洛伐克為例,兩國都與德國汽車產業密切捆綁」,倘若這些國家跟隨立陶宛的腳步,那麼就可能會面對同樣的乃至更困難的窘境。

凡事都有代價。立陶宛如今在為其政治決策付出代價,也有人說中國將為「經濟脅迫」的做法付出代價。但在國家統一的大義和國民夙願面前,有哪個中國領導人能夠承擔「縱容祖國分裂」的代價?如今若不對立陶宛「殺雞儆猴」,又如何防止類似的情況發生呢?

11月29日,蔡英文在台灣總統府向到訪的立陶宛、愛沙尼亞、拉脱維亞國會議員逐個作揖,以示歡迎。(台總統府供圖)

面對中國的經濟「武器」 各國缺少「盾牌」

另一方面,《金融時報》駐台北記者Kathrin Hille於12月15日在文章中評論,中國針對立陶宛的懲戒或經濟脅迫「只是中國揮舞武器,而其他國家尚未找到盾牌的最新例子」,「北京不需要爲自己的行爲尋求法律支持,而且人們也很難證明這些懲罰性措施乃政府所為」。

Hille女士講的沒錯。就法理而言,當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12月9日被問到「中國是否施壓跨過企業杯葛立陶宛」的時候僅以「我不了解有關情况」予以回覆,人們就無法證明立陶宛所面臨的這些困境是中國政府所為;從立陶宛到歐盟乃至美國,也確實都還未找到有效應對中國「經濟脅迫」的手段——除了鋪天蓋地的輿論批評以外。

不過,Hille女士說的不對的地方在於,中國之所以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辯解,並非因為「作為專制國家不需要尋求法律支持」,北京也並沒有針對「外國政府不同意北京的政策而施以懲罰」。

12月16日,美國政府推出多項針對中國的措施。包括將34間中國企業及組織列入商務部出口限制「實體清單」,將8間企業列入投資限制黑名單,以芬太尼問題制裁4家中企和1名個人,另外美國參議院則通過新疆法案。(Getty)

中國之所以不需要考慮立陶宛與歐盟所謂「中國經濟脅迫」的指責,之所以不需要為自己辯解,是因為各界都對所謂「經濟脅迫」無解,而在這種「你奈我何」的前提下,中國要讓這些政客想明白,究竟什麼是「經濟脅迫」?

以武止戈

也就在12月16日,美國一方面將大疆、曠視等8家中國高科技企業列為「中國軍工複合體企業」,禁止美國民眾和企業買賣公開交易證券;一方面以「違反美國的外交政策或國家安全利益」為由,將37個企業和機構(34個來自中國)列入「實體清單」(entity list),施加貿易限制;此外美國國會又通過了其《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遞交予拜登待簽署,該法案要求企業在進口新疆地區的產品至美國時,證明其製造過程不涉及「強制勞動」。

被美國列入「實體清單」的34間中國企業及組織具體名單:

本質上,這就是美國政府以其經濟、金融、資本、軍事、科技和強大的輿論引導能力,為美國保護乃至奪取利益。中國可以不似美國那樣,為了保持領先和優勢地位,以「國安」之名大搞雙重標準,又或是以「強制勞動」、「種族清洗」等莫須有之罪打壓競爭者,但中國卻必須在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時採取行動,以武止戈。

引述華府智庫新美國安全中心(Center for a New American Security)研究員Emily Kilcrease的話,「每個國家都以某種方式使用經濟脅迫,美國甚至有一套完整的制裁制度」。畢竟,每個國家都要盡量防止其利益受到傷害,每個國家都要讓侵犯自己利益的外部勢力付出代價——只不過有些國家擁有比他國更強大的實力。

每個國家都以某種方式使用經濟脅迫,美國甚至有一套完整的制裁制度。
美國智庫CNAS研究員Emily Kilcrease

當韓國部署可供美國監測中國廣大地區的薩德反導彈系統(THAAD),中國遂對韓國娛樂產業及零售巨頭發動限制;當日本一再挑動中日兩國協商擱置的釣魚島主權爭議,中國對日稀土出口遂一度暫停;當澳洲莫里森政府詆毀中澳政治、文化、經貿合作,乃至配合美國將疫情溯源局限於中國的政治化操作,澳洲對華農作物出口遂大受影響……事實上,相較於發動軍事侵略或顏色革命顛覆他國政權,通過「經濟脅迫」的方式為自己止血,難道不是更文明、更和平的手段嗎?

而今立陶宛成立台灣代表處的方式,客觀形成了為台獨勢力打氣的效果,無異於在中國國家分裂的歷史傷口上撒鹽——面對這種情況,中國當下採取的反制措施,實則已經很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