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男網上質疑兒子校服質量被以尋釁滋事拘留 事後離婚兼患抑鬱
甘肅慶陽市寧縣盤克鎮36歲男子鄧建國因在抖音發片質疑兒子學校校服質量問題,遭到校服供應商兆春服裝廠報案,隨後更被寧縣公安局以尋釁滋事為由行政拘留7天。此事導致鄧建國婚姻破裂、失去工作並患上抑鬱症。經行政訴訟,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寧縣公安局行政處罰程序違法、事實證據不足,判決警方賠償鄧建國3237.08元(人民幣.下同)。鄧建國則以服裝廠「誣告陷害」為由報案,但未獲警方立案。
2023年9月,鄧建國6歲的兒子涵涵(化名)進入盤克鎮中心小學就讀。11月29日,學校發放校服後,鄧建國發現校服標簽成分與實際質地不符,質疑其質量問題。12月1日,他在抖音發布影片,質疑校服質量安全及監管問題,點擊量達14.9萬次。
經寧縣市場監管局調解,12月7日,第三方質檢報告顯示校服甲醛等有毒物質合格,鄧建國對此表示認可,但仍質疑其他質量問題。檢測報告顯示,春秋季校服標簽標注100%聚酯纖維,實際為94.9%聚酯纖維與5.1%氨綸;夏季校服棉含量僅31.8%,低於國家標準35%。儘管報告認為校服總體合格,鄧建國不滿結果,次日發布題為「問題校服仍未召回」的影片,點擊量達10.2萬次。
兆春服裝廠稱因鄧建國的影片導致其100萬元訂單被取消,於12月8日向寧縣公安局報案,指控鄧建國尋釁滋事或散布謠言。警方於12月13日以鄧建國發布不實影片、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為由,決定對其行政拘留7天。鄧建國表示,警方未告知其可申請暫緩執行拘留,且在明知他有意行政覆議的情況下,將其直接送往拘留所。
拘留結束後,鄧建國生活陷入困境,妻子於2024年1月提出離婚,兩個孩子由女方撫養,他隨後被工作單位辭退並被診斷患有抑鬱症。他先後向寧縣政府申請行政覆議未果,隨後向慶城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一審被駁回。
鄧建國上訴至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認定,寧縣公安局在作出拘留決定前未保障鄧建國的陳述與申辯權,程序違法。同時,雖然鄧建國在無充分證據下發布質疑影片可能引發輿論誤導,但校服確存在標籤與檢測結果不符及夏季校服棉含量不達標的問題,其質疑有一定事實基礎,非「無事生非」。警方亦未能證明鄧建國行為造成公共秩序混亂。因此,寧縣公安局的行政處罰決定程序違法、證據不足,應予撤銷,但因拘留已執行完畢,無撤銷必要。法院最終判決寧縣公安局賠償鄧建國3237.08元,並撤銷寧縣政府行政覆議決定。
鄧建國認為兆春服裝廠捏造事實、惡意報案導致其被不公拘留,向寧縣公安局報案,要求追究該廠法定代表人誣告陷害的刑事責任。警方回覆稱,經核查與法制審核,服裝廠報案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律師侯亮建議,鄧建國可依據警方信訪答覆及報案材料,向寧縣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事件發生後,慶陽市市場監管局於2024年3月聯合教育局開展校服質量監督檢查,兆春服裝廠及盤克鎮中心小學被列為檢查對象。檢查發現校服供應企業存在質量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問題,已責令限期整改。鄧建國表示,因行政處罰決定未被撤銷,他已向甘肅省高院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