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男買麻醉劑替代毒品遇「黑吃黑」 豪花36萬竟買來一大包味精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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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對一宗「黑吃黑」案件作出判決。案中男子馮某在今年3月了解到獸用麻醉劑「替來他明」被一些人視為新型毒品的替代品,在非法交易市場上價格不菲,於是自以為發現「商機」,並找到聲稱有購買渠道的陳某某和朱某某。詎料,他斥資36萬元人民幣買下的,卻是一大包味精,無奈之下選擇報警。

清江浦區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蔣晶表示,陳某某和朱某某其實根本沒有購買替來他明的渠道,打從一開始,他們就計劃對馮某實施詐騙。交易當天,二人將事先購買的普通味精更換包裝,偽裝成替來他明粉末,但沒想到,這樣的騙局竟成功讓馮某相信這就是他想要的硬通貨。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某和朱某某二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於陳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願認罪,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朱某某因有前科劣跡,被依法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於馮某實際沒有買到獸用麻醉劑,也沒有再次進行售賣,他僅持有味精,不構成犯罪。

庭審現場。(現代快報)
被告將事先購買的普通味精更換包裝,偽裝成替來他明粉末。
被告將事先購買的普通味精更換包裝,偽裝成替來他明粉末。

替來他明是一種獸用麻醉劑,人體吸食後會嚴重損害神經系統,甚至引發精神障礙、呼吸抑制等危害。清江浦區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趙夜表示,替來他明雖未列入傳統毒品目錄,但它的分子結構其實和一些新興毒品的化學分子結構類似,一旦用於人體都會產生致幻類的神經麻痹作用,對人體傷害較大。

據農業農村部《獸藥管理條例》規定,替來他明這類藥物不得進行網絡銷售,也嚴禁在取得後供人體使用。如果非法銷售或違規用於人體,會構成相應的違法行為,面臨相關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