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母親因學習問題屢家暴女兒 被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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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眾多家長對子女的期盼,但若家長做法太過偏激往往會適得其反。江蘇南通一名12歲女生因未及時完成母親布置的「超綱」課外作業、學習達不到母親的要求等原因,屢次遭受家暴,身心受到嚴重創傷。
昨日(20日),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撤銷其父母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外婆為監護人。

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撤銷佳佳父母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外婆為監護人。(紫牛新聞)

今年12歲的佳佳是一名六年級的小學生,在她4歲那年父母協議離婚,根據離婚協議,佳佳跟隨母親李平共同生活。李平則為佳佳設定了「考進全國前三或者前五的大學」的目標,為了打好基礎,李平會為佳佳布置大量課外提升作業,譬如讓讀小學的佳佳學習大學英語、做CET4及CET6考試試卷等。李平還將此認定是一種「教育策略」。

這樣的「教育策略」對於佳佳來講顯然是較為吃力的。自2018年起,佳佳經常因學習問題而遭受來自母親的家暴。去年4月,佳佳因背課文沒達到要求,被李平以書本擊打頭部、面部,後被公安部門鑑定為輕微傷,當地警方向李平發出家庭暴力告誡書;今年1月,佳佳被李平用指甲抓傷面部,傷勢同樣被公安部門鑑定為輕微傷,其後崇川法院向李平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其對佳佳實施家庭暴力;今年3月,李平用炒菜的鍋鏟打在佳佳的手部,導致佳佳被燙傷。在李平實施家暴的日子中,有關部門曾建議佳佳的父親張劍履行監護職責,但張劍亦未採取有效措施。

佳佳屢遭家暴,身心健康受損。(紫牛新聞)

李平對佳佳的打罵、體罰,甚至是家暴行為引起了佳佳外婆劉桂英的關注。為了佳佳的健康成長劉桂英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撤銷李平、張劍二人對佳佳的監護資格,由自己擔任。

案件庭審中,李平承認自己出於情急對佳佳實施家暴,「如果同一個錯誤佳佳犯了三次,她就要教訓。」李平不同意被撤銷監護人資格,她說孩子跟著外婆只能保證吃飽穿暖,只有自己才能給佳佳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條件。

對此,法院認為,李平急功近利,罔顧未成年人成長學習的客觀規律,屢次實施家暴性質極其惡劣。張劍作為佳佳的另一監護人,怠於履行監護職責。鑑於此,決定撤銷李平、張劍對佳佳的監護資格。又鑑於佳佳與外婆感情基礎較深,因此支持劉桂英作為佳佳監護人的申請。

(紫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