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貓版「藥神」製售藥物治貓絕症 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遭拘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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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來自上海的胡女士為了幫忙患病的貓隻,自行改良可治療貓傳染性腹膜炎的化合物,再對外銷售。由於未取得國家審批,去年4月,她被警方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拘捕,目前案件已進入審理階段。

《南方都市報》報道,2019年,胡女士憑藉自己化學研究生的專業能力,改良可治貓傳染性腹膜炎的化合物GS441524分子式。其好友稱,貓對胡女士而言非常重要,不養貓的人難以理解當中的情感寄託,在可能會面對行政處罰或等5年的藥物審批,胡女士選擇了前者。

此後,胡女士嘗試申請新獸藥審批。在未獲批情況下,她將對貓無危害的化合物GS441524分子式作為添加劑,加在已取得合法生產批文的另一款獸藥中再作生產、銷售。前述好友稱,將化合物變成獸藥需要進行多次臨床實驗,由於救助費用太貴,不少飼主都難以承擔,胡女士曾想將該藥合法化地正常售賣。

胡女士將化合物GS441524分子式作為添加劑,加在已取得合法生產批文的「傳腹康」再作生產、銷售。(影片截圖)

當時,胡女士合成的化合物在上海愛貓人士圈中被奉為「救命藥」,她也被患貓主人們喚作為「藥神」。她原計劃取得專利後,就向政府申請新藥批文,同時她還研發可治療包括貓愛滋病、晚期腎衰、口炎等藥物,並免費提供給飼主做臨床實驗,反響很好,卻在進一步拿批文時出事。

去年4月,上海警方以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將胡女士等人拘捕,目前案件已進入審理階段。警方調查後,認定胡女士等人套用清溫敗毒片生產批文所生產的「傳腹康」在國內銷售金額達一千萬餘元。

胡女士認為,自己製藥初衷是為了幫助患貓,並沒有對患貓產生危害,本以為面臨的將是行政處罰,未料會涉嫌刑事犯罪。有內地律師指出,獸藥要經過嚴格的國家審批,在犯罪構成要件當中,並不會以此藥能否產生實際的效果來作為評判依據,更多的是對產品的質量管理規範造成侵害,擾亂產品管理秩序,就會認為是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