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包子鋪超範圍經營熱食 外賣豆腐花挨罰1.5萬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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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外賣買豆腐花導致包子鋪被罰款15000元(人民幣,下同),並沒收違法所得7041元,引發內地輿論熱議。近日,北京市場監管部門發現北京皖南溫馨包子鋪超範圍經營熱食類食品,透過美團外賣平台違法銷售1000多單,獲利7014元。對此,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其處以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引發了輿情對市場監管的熱烈討論。

綜合網易、騰訊網等內媒報道,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近日公布1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引發外界側目。決定書指出,北京市朝陽區1家名為「北京皖南溫馨包子鋪」的商家於2022年4月23日至2023年7月27日期間,在美團外賣平台銷售豆腐花1169單,貨值金額7014元,因為該業務「超過許可的經營項目範圍,經營熱食類食物」,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以及《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依法對包子舖罰款15000元,並沒收違法所得7014元。

消息傳開後引發網民強烈反彈。許多網民在新聞下方留言說,「即便是真的違法,一上來就罰2萬多,這分明是要把包子鋪整死的節奏」。

綜合輿情反映,多認為如果按照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標準,那麼許多行業都將受到影響,比如粥鋪不能賣包子,加油站不能賣食品飲料等等。

同時,也有網民對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力度表示質疑,雖支持法律角度出發,超範圍經營確實違法,但直接處商鋪罰款15000元和沒收7041元違法所得過重,對待一個小小的包子鋪而言,可謂一筆不小的數目,甚有意見提出此案一出或對其他餐飲行業帶來示範的疑慮。
今年6月,上海也曾有多家飯店因為在熟食上放黃瓜絲而被罰。彼時即有分析指,現有如《食品安全法》等法規旨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但也應顧及企業利益,若現行規範有不合理之處,應該尋求改變與完善,否則法規管制過多,民生小企業的生存將更顯艱難,不利於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