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老闆生產槍支零件出口美國 被判無期 警方查獲逾萬零件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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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名開五金加工公司的女老闆董某芳,此前被指控生產槍枝零件並透過國際物流的方式發往美國,法院終審認定其犯非法製造、買賣槍枝罪,判處無期徒刑。近日,董某芳的兒子表示,他們不服二審判決,將申訴。

《澎湃新聞》報道,2022年6月24日,在深圳經商的董某芳和妻子黃某坤被當地警方控制,以涉嫌非法製造、買賣槍枝罪被刑拘。
根據董某芳的兒子董先生介紹,父母在深圳經商多年,做五金加工、縫紉機配件、外包裝加工等行業,公司員工有幾十人,其中父親是公司的董事、法定代理人,母親是公司的財務主管。

美國參展相識美籍華人 開始生產槍支零件

據董某芳供述稱,2019年上半年,他到美國洛杉磯觀展認識美籍華人陳某莉,隨後雙方達成合作,委託董某芳負責生產掛鉤、火星塞、鋁管、準星等槍枝零配件,陳某莉一方負責提供圖紙,並安排人提貨、報關出貨。此外,董某芳名下公司也向其他國內外的買家銷售槍枝零件。2022年6月24日,公安機關在董某芳名下公司查獲大批疑似槍枝零件,經鑑定其中11463件配件為槍枝散裝。
董某芳表示,其生產的槍支零件未在國內銷售,他本人並未去過陳某莉的美國公司,亦不清其購買槍支零件做何使用。

董某芳兒子稱,父母生產的槍枝零件均流向海外,部分國內經銷商前來採購,最終也是銷往海外,未在國內市場流通。而且,從材質、工藝等方面看,這些零配件的生產製造並不復雜,都是輔助散件,且價格便宜,一般一件賣幾十元,一件利潤只有幾元到十幾元。

深圳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書》顯示,被查的槍支零件共計111463個,對比檢驗發現,這些零件與國外產AR15類步槍及M16A1類步槍的對應部位散件,在外形、結構、尺寸等類同,可在實物槍支上進行裝配替換,具有槍支散件的專用性。

共五人被捕 主犯判無期

與董某芳、黃某坤一起被抓、被公訴的還有另外三人,分別是王某、劉某以及彭某萍。董某芳委託王某生產部分零配件,警方從王某公司現場查獲疑似槍支零配件7324件;劉某曾在董某芳的公司工作,離職後與他人合作生產槍枝零配件,賣至浙江義烏,經鑑定從劉某住處所查獲的544件配件為槍枝散件;在浙江義烏從事外貿業生意的彭某萍,2022年3月向董某芳名下公司訂購槍枝零件,後銷往美國,從彭某萍的倉庫查獲的5597件配件被鑑定為槍枝散裝。

劉某曾在董某芳的公司工作,離職後與他人合作生產槍枝零配件,賣至浙江義烏。(視覺中國)

2023年5月,此案一審在深圳中院開庭審理,董某芳、黃某坤等5名被告認罪。知情人稱,5名被告之所以認罪認罰,是希望獲得從輕處理。
一審時,董某芳的辯護人為其作了無罪辯護。認為董某芳製造、買賣的涉案五金零件,無確實充分的證據證實其是中國刑法上的槍枝和槍枝散件。本案所涉及的零件,也有存在被用於氣體動力模擬氣槍或玩具槍、模型槍的可能。

對此,深圳中院一審認為,從警方的調查、相關鑑定,以及被捕幾人的供詞和聊天記錄等方面可證實,三被告人應知道所製造的零件為槍枝散件。且被查獲的零件經鑑定,與槍枝實物(即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AR15類和M16類境外產步槍)對應部位的散件,在外形結構、尺寸、材質類別一致,且能基本實現互換,判定為零件具有槍支散件的專用性。

但董某芳的辯護人仍提出,董某芳企業主營業務並非生產涉案零件,做此事只為疫情期間為員工補貼生計和保證經營成本,且售賣與國外。對此,深圳法院審理認為,雖然上述理由情有可原,但查獲零件數量巨大、社會危害性大,故綜合全案案情,不宜對其判處極刑。

2023年7月,深圳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董某芳公司判罰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王某公司判罰20萬元;董某芳以非法製造、買賣槍枝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黃某坤犯非法製造、買賣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王某犯非法製造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彭某萍犯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劉某犯非法製造、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董某芳等5名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23年10月31日,廣東省高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董某芳的兒子董先生表示,他們不服二審判決,將會選擇申訴。

內地商家大量代理生產槍支零件出口海外

據報道,一位曾代理多起仿真槍案的律師表示,中國境內有許多商家通過電商平台向海外銷售槍形物配件已有十多年之久,此類輔助零件一般五金作坊就可以生產,境外買家之所以在國內採購這類配件,是因為國內廠商給的價格便宜。此類生產銷售行為並沒有危害國內的公共安全,也不構成國際危害性。

從事外貿業的業內人士表示,此前海外市場對槍支零件需求大,雖然利潤不高,但量大;同時國內法律對此無明確規定,電商平台也沒有限制,因此很多人向海外銷售槍枝零件,「都是公開做的」。

隨著2022年6月,一些從業人員被抓後,部分商家開始收手,電商平台也對此進行了限制。多位涉嫌非法製造、買賣槍支罪的被告家屬表示,許多涉案人員都只是普通的外貿行業從業者,這種向海外銷售槍支零配件的行為未造成實質性的社會危害,就算最後被認定有罪,也不應該被「嚴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