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幣終極三問1|從脫韁野馬到「有腳雀仔」 穩定幣有何特別?
儘管質疑不斷,加密資產浪潮未歇,「穩定幣」更從幣圈躍上國際金融中心舞台。隨著美國、新加坡等加快推進「穩定幣」的監管,香港也不甘落後。金管局今日(1日)正式實施《穩定幣條例》,官方口風亦一致「認可」,如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強調「數字資產是大勢所趨」。
從立法競速到官方打「開口牌」,中美兩大經濟體正由傳統金融戰線打到加密資產世界,這場圍繞穩定幣的角力,實質上牽動著三大博弈:傳統金融體系與加密資產體系的碰撞、貨幣政策主導權與市場流動性的平衡,以至美元霸權與去美元化浪潮的對抗。《香港01》從哲學「終極三問」中找出監管與發展的答案——穩定幣有何特別?穩定幣從何燃起?穩定幣該往何方發展?
穩定幣來了!曾經對加密資產抱持觀望甚至質疑的美、日、韓、新加坡、歐盟等主要經濟體,自去年起不約而同加快推動穩定幣的監管框架,當中美國作為「金融大佬」表現最為進取,今年5月19日通過《指導與建立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法案》(簡稱天才法案/GENIUS Act),引起市場關注。
緊隨其後,作為中國試點的香港也迅速通過了《穩定幣條例》,6月17日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更首次公開提及穩定幣,強調其「大幅縮短跨境支付鏈條」的價值。美國財長貝森特則在6月19日表明穩定幣強化美元地位。7月18日,美國總統特朗普正式簽署「天才法案」,香港《穩定幣條例》亦於8月1日正式生效。
穩定幣終極三問1、穩定幣有何特別?
穩定幣自2014年誕生,和比特幣﹙Bitcoin﹚等其他加密貨幣一樣,都屬於加密資產,並由私營機構發行,顧名思義其特別之處在於夠「穩定」。
法幣抵押型穩定幣是當前最主流的類型,其價值錨定於一些可參考的實物資產,而發行機構需持有等值的美元現金、國債等儲備資產作為支撐。例如1粒美元穩定幣(如 USDT、USDC)價值等於1美元,無論持有者向發行機構之間買入或賣出,均以1美元作為交易價,故幣價遠較比特幣等穩定。
因此穩定幣具有加密資產特性,包括區塊鏈快速轉帳、跨境流通,又有法定貨幣的穩定性,避免幣價劇烈波動,適合日常支付、避險或金融結算。
強調以「支付」作重心 剝離「投資」屬性
然則在「去中心化」的區塊鏈中,主流穩定幣實則仍然依賴於「中心化」的私營機構發行及購回,在一向難以捉摸的加密資產世界中,猶如由「脫韁野馬」變「有腳的雀仔」,這令到穩定幣的「監管」較易實施。
那麼,穩定幣歸誰監管及應如何監管,答案可見於穩定幣的關鍵詞——「支付」一詞上,此舉將穩定幣的用途被「鎖定」為支付,而非存款、投資、融資,即穩定幣本身並非投資標的,不似比特幣般升值或貶值,而各國的監管方向也正正驗證了這點。
其中,美國的「天才法案」中,定義為「支付型穩定幣」,規定合規穩定幣「不屬於證券範疇」,禁止向穩定幣持有者支付收益,包括利息、股息或其他回報機制,禁止發行算法穩定幣。另一邊廂,香港金管局總裁余偉文也明確表明穩定幣作為支付工具,通過監管而逐漸進入傳統金融體系。同樣是「無息」,本港《穩定幣條例》規定,持牌人不得就其發行的指明穩定幣支付利息,或准許就該等指明穩定幣支付利息。
發行無息 持幣可生息?
在強調穩定幣支付屬性的監管原則下,持牌穩定幣發行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指明穩定幣持有人支付利息或類似利息的激勵。不過,以往部分主流穩定幣獲市場青睞的一大原因,是因其可生息,投資者可藉此獲利,此限制會否降低港版穩定幣的吸引力?
幣圈人士、香港程式交易研究中心總裁蔡嘉民表示,目前「持幣生息」是指持幣者通過中央交易所放貸 ,「USDT是可以做定期、活期存款,存入幣安等平台後,平台會幫你借出去,再給予你利息。」幣本身沒有利息,但可以經由機構借貸出去,從而收取收益。美國「天才法案」也明確規定客戶不能從發行商賺取利息,但透過第三方平台賺息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然則,對於本港發行的穩定幣,持幣者能否通過第三方交易平台賺息?曾任香港證監會金融科技組主管兼發牌科總監、前炩顧問公司創辦人趙嘉麗則認為,證監會合規監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或其他持牌人,不能從事貸款等業務,更不能向持幣者提供相應的利息,除非持幣者選擇一些非證監會合規機構去放貸,否則不會有利息收益。
儘管「無利息」,業界認為可以推出其他激勵措施吸引客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OSL執行董事兼法規事務主管刁家駿表示,金管局指引中「無利息」主要針對發行人,但後續分銷渠道可能採取不同的、合規的商業手段去爭取市場份額。
業界指立法克制 風險管理優先於場景
另邊廂,從整個穩定幣的推動,可以清楚看見框架,即穩定幣發行人牌照資格、儲備,以至於後續可能出現的審計等一系列,監管的方式如「銀行」如出一撇,同時嚴防洗錢風險。
有份參與金管局穩定幣沙盒測試的安擬集團(Animoca Brands)總裁歐陽杞浚認為,申請穩定幣發行人牌照每一個環節門檻都相當高,「合規化、技術、應用場景等,每一步都好難。」
談及發牌原則時,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強調「行穩致遠」,指目前業界使用的持續監察工具,未能令金管局完全信納相關管控措施能有效減低洗錢風險,業界亦沒有提出其他有效方案。穩定幣發行人要遵循系列反洗錢管控措施。
金管局又指,持牌穩定幣發行人應令金管局信納其反洗錢措施有效緩減流通中穩定幣的風險,否則每名穩定幣持有人身分,應該由持牌人、受適當監管的金融機構或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或包括銀行在內可靠第三方核實。
穩定幣發行人需要進行客戶盡職審查(Customer Due Diligence),其實是「常規」,例如客戶在交易平台開戶或購入數字資產時均需被核實身分。但趙嘉麗認為,個人之間(peer-to-peer)轉帳或匯款較難核實持幣者身分,甚至令穩定幣的普及性受到限制。
整體而言,本港穩定幣條例「落地」,金管局如「銀行」般從嚴發牌,表面態度上已「擁抱」加密資產,但在監管上仍然相當「求穩」,或與市場實踐存在落差,同時最大程度上規避洗錢風險,令市場過度炒作降溫。
區塊鏈科技公司Cobo首席營運官Lily King表示,從金管局指引來看,風險管理優先於場景,是比較克制的立法原則,包括「實名制」這些風控和反洗錢指引會讓申請人需要對照場景作出調整,市場亦出現降溫,會更審慎考量應用場景,「較之前頭腦發熱的時候實際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