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篋棄屍】泛民反對保安局引渡修例 朱凱廸:變相要台灣棄主權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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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少女潘曉穎一年前與男友陳同佳赴台北共度情人節,期間懷疑遭男友在當地殺害棄屍草叢,男方隨即潛逃折返香港。由於案件並非在本港司法管轄區發生,警方無法以謀殺罪將將嫌犯繩之於法,同時香港及台灣無簽訂互相引渡逃犯協議,令疑犯或可逃避法律制裁,事件至今一年或有新突破,保安局昨(13日)提出修訂法例,使本港可就今次事件一次性引渡疑犯。不過,外界憂慮先例一開,日後有可能令在港的政治犯,有機會被引渡回內地受審。
民主派(13日)今日表示,反對保安局有關修例。毛孟靜認為,修訂中的字眼將台灣涵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範圍,已非法律用語,而是一種「政治表述」;她又擔心,通過修例會變成「木馬屠城」,讓中國大陸可趁勢將類似林榮基等人士引渡回大陸。她建議,修訂只需改為「香港以外的中國地方(但不包括台灣)」,即可達致相同效果,同時釋除公眾疑慮。
朱凱廸則批評,港府是利用今次台灣兇殺案「過橋」,逼台灣當局承認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又認為港府修例後,再向台灣提出的協議,在目前台灣的政治氣氛下,難以得到台灣同意。

民主派一致表態,反對保安局就與內地達成引渡協議修例。(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反對今次修例,認為修例內容並非法律用語,而是政治表述。她指出,港人對大陸司法制度缺乏信心,會擔心日後有大陸人被安插罪名,而引渡回大陸,而以往內地將政治犯包裝成經濟犯罪並非罕見。她又擔心,修例後按機制,只需特首簽證明書,即啟動引渡程序,繞過立法會,會造成特首一人獨濫大權的情況,令人不能接受。

毛孟靜續表示,對台灣兇殺案受害人深表同情,但不希望修例變成「木馬屠城」,趁勢使中國大陸也可引渡政治犯,並建議有關條例只需改為「香港以外的中國地方(但不包括台灣)」,即可處理今次事件。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專業議政及公民黨都反對政府嘗試利用台灣兇殺案的機會,與中國內地達成逃犯交換協議,因兩地法制差異太大。但他承認,今次在台灣犯案的謀殺犯於現有機制下逍遙法外,故亦支持與台灣達成疑犯交換安排,但和其他司法管轄區達成安排,必須雙邊政府承認對方是一個獨立司法管轄區。

他補充指,過往在立法會審議同類協議時,需先訂立一套機制,討論包括如何轉移,嫌疑人在當地有何人權保障等,而他認為,有關機制加入台灣沒有問題,只需要和台灣司法部洽談,並承認台灣是獨立司法管轄區,但今次立法會討論文件,對這些要點只是輕輕帶過 ,全部都沒交代詳細。

議會陣線朱凱廸則質疑,保安局與建制派「打龍通」, 利用台灣兇殺事件的悲劇暗渡陳倉,以取巧方法逼香港打開單次性與內地引渡安排的先例。他又指出,修例內容顯然是利用台灣兇殺案「過橋」,逼台灣當局承認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而「台灣無論咩陣營,都唔會有呢種立場……到最後可能搞完一大輪,人哋都不同你玩。」

民主黨許智峯則認為,今次修例使香港有「打開缺口」的憂慮,會大於對受害人的同情,因修例即使可以幫助受害人,亦同時對市民人身安全帶來危機,認為在政策上需要深思,是否值得因為一宗案件,就破壞香港人享有的自由和安全。

公民黨郭家麒也表示,保安局在操作上有深層次問題,會製造香港與台灣間矛盾,質疑特區政府並非為司法去做,而是為了完成北京方面的「統一夢」,最終只會令台灣對特區政府更厭惡,傷害兩地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