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16團體促獨立調查警濫權 陳日君斥林鄭:道歉無用!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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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社會各界均發聲呼籲港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察處理修例衝突的手法,繼大律師公會、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前監警會委員等後,16個宗教界、教育界及專業界組織今(25日)舉行聯合記者會發表聯署聲明,促請政府盡速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炮轟林鄭月娥的公開道歉沒有價值,指政府還有很多事應做但沒有做。
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指出,獨立調查委員會有三大權力可確保調查過程有效,而《調查委員會條例》亦保障證人在調查委員會中的供詞證據不會在日後被用作秋後算帳,「為何要讓證人無後顧之憂? 因為調查委員會的目的是針對系統性、政策性的問題,根本不是針對個人。」

16個宗教界、教育界及專業界組織今(25日)舉行記招待會發表聯署聲明,促請政府盡速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李澤彤攝)

發起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前會長袁天佑牧師、明愛專上學院客座教授何芝君、演藝學院電視電影學院前院長舒琪、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高級講師陳惜姿等,聯署團體則包括學術自由學者聯盟、全民教育局、法政匯思、進步教師同盟、民主進步會計師等。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在會上自嘲,指自己與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前會長袁天佑牧師二人或許沒資格代表宗教界,「我哋喺宗教界裏面係異見份子。」陳日君表示,他個人雖然百分百支持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對其效能存有疑問,認為過往雖有例子證明獨立調查委員會在徹查重大事件方面行之有效,「但南丫島撞船事件、港鐵沙中線醜聞都是相當技術性的問題,不存在兩邊對立的立場。」他形容警方在逃犯條例風波中「完全是政權的工具」,質疑是否存在一個真正公正、客觀地調查的委員會。

陳日君: 政府只是報復,沒有補救

林鄭月娥日前公開道歉後,政府各部連日來以被動姿態面對示威行動。陳日君認為當局做法不足以平息事件,「你以為這樣的道歉是有用嗎?」指林鄭月娥僅是做了不能不做的事,但還有很多事應做但沒有做,「現在香港很特別,發生了事情後不用補救:例如政改失敗了,沒有人需要辭職的。」陳反問,雨傘運動後政府做了什麼補救?「沒有,只是報復,沒有補救。所以這個道歉沒有特別的價值,道歉只是想減少下一次遊行的人數。」

袁天佑牧師指,自雨傘運動後,他收到許多團體表示希望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更多是了解香港市民內心積存的憤怒。」他指612衝突發生後,社會互相讉責是於事無補,透過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深入了解事件並作出建議,方能使社會邁向和諧。

促循四方向徹查警察濫權

聯盟代表的科大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批評,監警會權力有限,其組成偏向建制,現時三位副主席全為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投訴警察課屬警隊部門成員,即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故政府有必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6.12 警民衝突真相,內容包括四點:為何當日有數萬人在政總外示威、警方有否使用過份武力、其裝備行動及決策有否違反國際或本地法律或守則、以及警方以暴動罪對部份示威者進行拘捕是否過於嚴苛。

大律師: 有條例保障證人無懼秋後算帳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認為由退休法官主持獨立調查委員會,可確保調查獨立公正。他指出獨立調查委員會有三大權力,包括:

(一)可傳召證人出席聆訊;

(二)證人必須解答及提交證據;

(三)可發手令上門搜證。

《調查委員會條例》第7條訂明,「任何人在委員會席前提供的證據,不得在由該人提出或針對該人提出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被接納為針對該人的證據。」

李安然解釋,條例目的是為的確保所有證人能暢所欲言、無懼秋後算帳,「為何要讓證人無後顧之憂? 因為調查委員會的目的是針對系統性、政策性的問題,根本不是針對個人。」他又舉例指,調查委員會可召開閉門聆訊,警察不用擔心作供後被同袍針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