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披露警員資料 法政匯思蘇俊文:涵蓋過闊 記者採訪亦有高風險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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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及警方被指濫暴所引發的示威衝突持續多月。期間不同意見人士及警員均曾經在網上被「起底」披露個人資料。律政司及警務處處長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當中包括住址、社交媒體帳號及照片等。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蘇俊文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指出,今次臨時禁制令涵蓋過闊,不清晰,屬罕見情況。他又表示,禁制令容易令市民誤墮法網,而記者在禁令字眼中,也不被豁免,令記者採訪報道時,亦有觸犯禁令的高風險,或對記者工作構成壓力。

大律師蘇俊文指出,禁制令涵蓋寬闊,任何人發布或傳播警員的相片等資料,都有可能觸犯,令市民擔心容易誤墮法網。(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大律師蘇俊文指出,禁制令涵蓋寬闊,任何人發布或傳播警員的相片等資料,都有可能觸犯,令市民擔心容易誤墮法網。

他又指出,禁制令字眼不夠仔細,實際執行上會尷尬,因要證明發布資料的人有意圖;就算市民無披露的意圖,只是分享與警員親友聚會相片,而相片的重點也非有關警員,也可能被質疑「扯貓尾」,他認為,禁制令令人疑惑,容易引起爭拗。

此外,他又提到,如果有人拍下片段顯示警方執法不當,也可能觸犯禁令,是「變相阻撓市民伸張正義」。

他指,對被指觸犯禁令的抗辯理由,包括並非故意發布,但要視乎法庭是否相信,而該禁令非舉證責任全在控方的刑事性質,法庭只需要作可能性權衡,考慮雙方證據誰較可信。

至於記者,他亦認為屬高風險,雖然報道時披露警員資料,有合理理由就不屬於禁制令管制範圍,但報道較詳盡時,也可能陷入灰色地帶,他指,禁制令或對記者採訪構成壓力。

被起底人士不止警察 公眾利益不應僅保警員

蘇也質疑,近期被起底人士不止警察,示威者、記者、選舉主任等個別人士也遭到起底,律政司使用公帑,如是為公眾利益,不應僅保障警員,否則會予人警隊有特權的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