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強烈反對美國國會通過《香港自治法案》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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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通過《香港自治法案》,香港政府今日(3日)晚間表示強烈反對。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再次敦促美國國會立即停止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法案內容及所謂的『制裁』完全不能接受。法案及所謂的『制裁』並不會阻嚇我們,只會損害港美之間的關係和共同利益。」

發言人指:「美國立法機關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接連通過法案,針對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公然違反國與國之間的義務和尊重。國家安全立法對任何國家而言都屬中央政府事權。我們對美國立法機關明顯持雙重標準的表現深表遺憾。」

指如何落實「一國兩制」是中國內部事務

發言人重申,如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完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或國會都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該等內部事務。發言人又說:「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實行『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一直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原則,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

政府表示,如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落實「一國兩制」原則,完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或國會都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該等內部事務。(資料圖片)

政府指,美國國會議員表示通過法案是回應香港進行國家安全立法,做法是完全錯誤。政府表示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6月30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的有關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稱制裁對香港金融機構不具法律效力

發言人表示:「我們重申法案的『制裁』對香港的金融機構不具法律效力。我們促請美方以負責任的態度行事,避免採取可能會影響金融機構正常運作及眾多客戶的舉動。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在需要時或會採取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