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鍾麗玲續任五年:擔當改革者,推廣人工智能與數據安全
撰文:陳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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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今日(8月15日)宣布,行政長官已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再度委任鍾麗玲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任期五年,由9月4日起生效。鍾麗玲表示,對再度獲得委任感到非常榮墇,未來將繼續擔當改革者的角色,巟接數碼時代瞬息萬變的挑戰,積極推廣人工智能安全及數據安全,並帶領公署同事攜手保障市民個人資料私隱,共建和諧社會。
政府發言人表示:「鍾女士自2020年9月出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以來,充分展現豐富專業知識及領導才能,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的工作熱誠投入,帶領私隱專員公署應對種種日益複雜的私隱保障挑戰。」
鍾麗玲擁有大律師和會計師資格,曾擔任公司註冊處處長、放債人註冊處處長,並曾在律政司擔任過多個職位,包括副民事法律專員。特區政府指,她在過去五年領導私隱專員公署積極優化《私隱條例》及加強相關宣傳教育,以提高尊重個人資料私隱的意識,並建立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文化。其間,她領導私隱專員公署全力配合政府修訂《私隱條例》,並成立刑事調查及檢控團隊,有效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
政府發言人補充,鍾麗玲亦帶領私隱專員公署與國際及內地資料及私隱保障機構加強聯繫,包括擔任環球私隱議會轄下人工智能的道德與數據保障工作分組及國際執法合作工作分組的聯席主席,在國際領域就私隱保障議題爭取話語權,「我們相信在鍾女士領導下,私隱專員公署定能更上層樓,進一步在社會推動對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及尊重,並積極應對新興科技發展所帶來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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