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民建聯爭取7月前完成立法 促限租金加幅不可多於一成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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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今日(29日)公布「公眾對劏房租務管制意見調查」,結果顯示,逾7成受訪者贊成「劏房」租管,約6成5受訪者認為應限制「劏房」租金加幅。民建聯表示,會爭取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完成「劏房」租管立法,包括設立租金加幅上限、確立租住權保障及打擊濫收水電費等。

民建聯於3月17至24日期間,以電話隨機抽樣訪問了4百多名18歲或以上市民,指有70.2%受訪者贊成實施「劏房」租金管制。(周皓宜攝)

民建聯於3月17至24日期間,以電話隨機抽樣訪問了4百多名18歲或以上市民,發現有70.2%受訪者贊成實施「劏房」租金管制;有64.9%受訪者表示應限制租金加幅,當中4成支持每兩年租金加幅上限定於10%。

另外,有55.4%受訪者支持設立續租權,認為若「劏房」租戶沒有違反租約,應優先獲得續租,業主不能夠隨便「趕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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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設租金加幅上限 資助業主維修劏房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建議,參考公屋租金調整機制,設立租金加幅上限,每兩年租約加幅不多於10%,並確立租住權保障,保障「劏房」租戶有「2+2」,即合共4年的租約。他認為,應規定租約必須以書面標準租約形式訂立,列明按金、租金和租期等細節。

另一民建聯議員柯創盛說,希望政府考慮訂定合理通知期,建議為期兩個月,讓業主及租戶有合理時間為搬遷作準備。他亦建議打擊濫收水電費,設立罰則,並規定業主需向租戶提供水、電費副本等,確保業主不能「話加就加」。

鄭泳舜建議,參考公屋租金調整機制,設立租金加幅上限,每兩年租約加幅不多於10%,並確立租住權保障,保障「劏房」租戶有「2+2」,即合共4年的租約。

他又指,在落實「劏房」租管時,可按過往做法,增加「差餉物業估價署」及「土地審裁處」的人手處理,但若不能應付,建議成立處理「劏房租管」的管理機構,以訂定法定租金調整幅度及處理租務糾紛等。他促請政府研究向劏房業主提供資助,供他們維修劏房,確保劏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