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襯足浴會否誤墮法網? 盲人按摩店有否豁免? 法例這樣說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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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處長、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蔡展鵬,涉嫌光顧無牌按摩店,現正休假接受調查。按摩是不少香港人的生活習慣,不少人會購買套票,定期紓解生活壓力,因此新聞一出即掀起社會一陣討論,究竟我們平日光顧按摩院、足浴店甚至盲人按摩服務時,會否誤墮法網?
本港的按摩院,是根據《按摩院條例》來發牌,原意就是要打擊色情事業。條例有清晰的說明,如進行指定的按摩服務就需要申領牌照,亦有部份服務可以豁免。

只提供肩及以上、膝以下按摩 毋須領牌

根據法例,如店舖並沒有提供全身按摩,只提供面部、頭皮、頸、肩、手、手臂或膝蓋以下的足部按摩服務,是豁免申請牌照的,因此足浴店並不需要領牌。這些店舖沒有特別的性別規定,可由異性技師為客人按摩。

如涉及全身按摩,即會按到肩部以下、膝部以上的身體部份,就要看「性別配對」。如店舖只安排技師與同性別的客人提供服務,就不需要領牌,部份健身中心即有此服務。但如果店舖會安排技師為異性客人按摩,就需要申領牌照。

美容店只能在其他客人「完全看到」地方按摩

條例列明,醫學需要而按摩的地點例如醫院、醫務所、物理治療院、中醫診所和脊醫診所,以及長者護老院,均毋須申領按摩店牌照。而髮型屋和美容院,在其他顧客「完全看到」的地方為客人按摩,亦不需要領牌。

社會上有不少失明人士組織提供按摩培訓,技師畢業後會在坊間的盲人按摩店服務,而這些按摩店往往會提供全身按摩。現時法例並沒有豁免盲人按摩店,但如果店舖僅安排技師為同性客人全身按摩,就不需要領牌。

法例亦列明,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分協助經營無牌按摩院,即屬犯罪,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入獄6個月,再犯者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然而法例無提及光顧無牌按摩店的客人是否會面臨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