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何俊仁保釋有默契 曾志豪解畫 劉慧卿:離港者評論應更公道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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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台灣的前電台主持人曾志豪早前撰文,指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在國安法案件中獲准保釋,質疑「這是否證明,保釋成功與否不在法庭,而在政治上是否已有共識默契?」,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隨即在網上批評有關言論「居心何在」。曾志豪昨日(5日)於社交網上回應,指原文意思是「當權者自己的政治共識」,完全沒有任何一點批評質疑何俊仁的意思。
劉慧卿向《香港01》表示,曾志豪原文所引起的觀感,正是令人覺得有質疑何俊仁的意思,其解釋未能釋除對原文指控的疑慮,希望任何公開評論時政,尤其是一些已經離開香港、自由自在的人,發表評論時可以負責任、有真憑實據一些。

▼8月22日 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獲準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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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豪:只質疑保釋機制 無意攻擊何俊仁

曾志豪第一篇文章,指何俊仁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保釋條款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年一度獲准保釋時相似,但何沒有面對「左派大規模攻擊」,質問保釋成功是否已有政治上的共識默契。劉慧卿前晚則在facebook以轉貼網上言論,指曾志豪文章散佈陷人於不義的陰謀論,質疑「居心何在」。

曾志豪昨日下午於社交網回應指,文章的原意只是質疑國安法的保釋機制,那是指當權者內部的政治共識,「要攻擊誰人要放生某人,被告完全是被動」,強調沒有任何動機心思去批評受害人。

劉慧卿:獲准保釋理應是基本權利

劉慧卿回覆《香港01》指,將一些獲准保釋與不能保釋的被告作比較,本身已經是不當,因她認為被告未正式定罪前,獲准保釋理應是基本權利,除非有嚴重的特殊情況。再者,「共識」按正常理解應是指「雙方」達成共識而非「其中一方」,曾志豪的原文章又沒有解釋清楚,讀者看後第一時間會想起的一定是「何俊仁同邊個有共識?」,這是觀感問題。

劉慧卿亦引述有網友的評論,指有人在台自由自在過生活,為何還要對一名七十多歲、罹患癌症、坐牢一整年的民主派元老如此說三道四,她十分同意此說法,「我當然沒有權叫人閉嘴,我自己都有許多評論,但作為評論時政的人,一定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評論一名被關押人士,本身已經很敏感,一些人本身已經離開香港,理論上比較安全,說話時更加應該公道一點、有真憑實據一點。」

她補充,本身並不認識曾志豪,但已透過友人邀請對方參與其網台節目《議會內外》一起討論,未知對方會否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