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簡發展程序|狄志遠批扼殺公眾參與權 促循行政程序改善流程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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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精簡土地發展程序,建議修訂《城市規劃條例》等法例,將新發展區外的項目「生地」變「熟地」時間由6年減至4年,壓縮製圖程序至7個月完成及將現時3輪公眾諮詢減至1輪等。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今日(4日)舉辦「修訂城市規劃條例論壇」,探討今次修例內容。香港規劃師學會前會長周日昌表示,以他所知規劃師學會原則上支持有關修訂,但他對縮減至1輪公眾諮詢有保留,認為目前機制已經行之有效。他稱,有市民可能出席首輪諮詢時沒有特別想法,聽取首輪諮詢後才有意發表意見,設三輪諮詢能確保政府全面地了解市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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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昌指,目前條例規定只有土地擁有者才能提出改劃土地用途,建議容許任何人提出改劃申請,讓政府及城規會吸納市民意見。他又指,要解決房屋供應問題,政府必須要有土地儲備,以及有「熟地」連基建的地塊,才能對症下藥解決問題。

民主黨經濟及發展政策發言人兼城市規劃師吳永煇指出,城規會通常在1年之内便會完成流程,所以這不是拖慢工程進度的主要原因,反而是政府行政效率的問題,導致工程進度緩慢。他舉例指,啟德發展區在1998年已經騰空,其後數年已經完成規劃程序,至今該區仍有大量土地丟空或仍在進行工程,顯然並非規劃程序問題。

環團憂扼殺公聽會建設討論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說,今次修訂很可能扼殺公聽會上的建設性討論,尤其是非房屋發展土地。他續指在新規例下,由於城規會將不會公開資料,公衆將難以查閲資料和表達意見。他提到,過去環保團體對景賢里、中環政府總部西座的城市規劃申請提出反對,最終促使政府或業主改變想法,證明現有的機制有實際作用。

狄志遠認為,現屆政府和立法會爲求爭取表現,往往行事急速,未必顧及政策的全面性,例如今次修例便扼殺了公衆參與權和知情權,使委員容易忽視施工時會出現的風險。他強調,程序效率固然重要,但不能接受當局透過縮窄公衆參與達到目的,建議當局應該要循行政程序改善流程,商討如何促進部門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