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通過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 港澳辦:具重要意義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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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立法會審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改法案,明日起生效。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5月18日發表談話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審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改法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健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保障廣大澳門居民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表示,香港、澳門回歸以來的實踐充分證明,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必須持之以恆推進制度機制建設。當前國際環境日趨錯綜複雜,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面臨新的挑戰。只有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綢繆,不斷築牢制度機制防線,才能經受住風險考驗,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發言人則稱,這標誌著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工作圓滿順利完成,對此表示祝賀和支持。發言人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因應內外安全形勢變化,修改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有效履行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主體責任。

修改法案通過後,澳門特區政府表示,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必要之舉,這對於及時、有效地應對總體安全風險和威脅,以及進一步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以更好地統籌和維護國家及澳門社會的安全與發展,起到重要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