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進修基金課程若以移民招徠 嚴重者可取消機構課程登記

撰文:李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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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向立法會提交政府覆文,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報告書有關「持續進修基金」等章節。覆文提到,如發現培訓機構涉嫌在宣傳基金課程時,以移民或其他偏離基金宗旨的目的作招徠,基金當局會要求培訓機構收回及或停止相關宣傳。如違規情況嚴重,基金當局可向違規培訓機構發出警告信、譴責或取消課程登記。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2月向政府提交「持續進修基金」的建議。(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6月要求培訓機構簽維護國家安全確認書

陳國基在立法會大會發言表示,勞工及福利局及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已採取多項措施,改善基金運作,包括將於6月發信要求基金下的所有培訓機構就維護國家安全簽署確認書,並修訂申請表格,要求基金課程的新登記及續期培訓機構簽署聲明,確認基金課程安排須符合遵守《香港國安法》的要求。

就加強規管基金課程的宣傳方式,勞福局及職學處已透過書面形式,提醒所有培訓機構在宣傳基金課程時,不得偏離基金目的,包括以移民作招徠,並已加強查核互聯網上基金課程的宣傳資料。

另外,職學處已於今年3月修訂處理申請時間的服務表現目標,並優化系統,加強以電腦核對申請資料。職學處亦已推行由不同工作人員作雙重核實的機制,以確保所有獲批的申請皆符合基金發還款項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