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民主黨終於選擇「生路」? 決定參與年底區議會選舉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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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泛民主派最大政黨的民主黨,終表態參與年底的區議會選舉,與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的立法會選舉有異。當年,由於立法會選舉制度改變,議席雖增至90席,但直選議席由35席減至20席,選委界別議席則多達40席,令泛民對應否參選面對兩難抉擇。如今,面對區議會直選議席由過去逾450席,大削88席,民主黨最終仍然決定參選,也許正因面對「存亡」抉擇。

其實,當年應否參與完善選制後的立法會選舉,泛民之間意見兩極,一方認為作為政黨若不參選,等同「自廢武功」,但另一派認為直選議席大削,參選有違民主理念。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於2021年8月撰文題為《民主黨的死症與活路》,在參選立法會一事上,「據稱,民主黨的核心人士及主流意見是抵制,不參選」,若該黨仍死抱對抗性思維,「以不參選立法會的方式『攬炒民主黨』,與中央對抗」,將是「死路」一條。

面對「生與死」的抉擇,民主黨於2021年9月底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決定授權中委會制定參選立法會的甄選機制。最終民主黨訂出有意出選立法會的黨員,需取得5個地區支部合共40名黨友提名,並需在特別會員大會作自我介紹及接受質詢,得過半數出席會員投票支持,才獲推薦參選。

篩選機制門檻高門 遭質疑等同「棄選」或「罷選」

此篩選制度一出,不少人已質疑,如此高的門檻變相用程序達至「棄選」。民主黨創黨成員之一的李華明當年直言,對有關決定感到意外,形容機制等如向有意參選者「擺出難題」。

而曾是公民黨創黨成員、後來退黨的現任行會成員湯家驊也稱,理解民主黨的決定,但認為篩選機制等同「叫黨員不要參選」,因為參選人須在會員大會接受黨員「公審」。最終,並無民主黨黨員報名參與篩選,自然民主黨也未有參與前年的立法會選舉。

之後,盧文端同年十月再撰文指,民主黨關於是否參選問題的一系列動作及決定,並不是基於勝算考慮而「棄選」,而是「罷選」,只不過不是直接的「硬罷選」,而是轉了彎的變相罷選即「軟罷選」。

盧文端:不參選區議會等於「自尋死路」

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今年4月再在報章撰文,指泛民上一次「軟性杯葛」新選制下的立法會選舉,對自身的生存造成了極大傷害和衝擊,如果再不參選區議會,等於是自絕於香港的選舉,在政治上是「自尋死路」,形容為無可救藥。

不過,即使如今民主黨擬參與年底區議會選舉,但要取得足夠提名入閘仍屬高難度。區議會選舉提名期10月17日展開,早前便有建制派消息傳出,不支持讓民主黨參選的中央鷹派佔上風。

基於民主黨主力參與地區直選,參選人除了要取得當區選民提名,亦須取得由政府委任的3個地區委員會委員中9人提名,再通過資格審查、符合國安要求,才能獲參選資格。民主黨能否獲由建制派把持的3個地區委員會委員支持,主要視乎中央取態在未來1個月內會否再有變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