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政策.來稿】倡置業為本 實際上是政府角色的大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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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顏汶羽(青年民建聯主席)

政府在施政報告中,將房屋政策改為「以置業為主導,讓市民安居,樂以香港為家」,實際上與新加坡的房策十分相似。筆者上星期到新加坡交流考察,也與相關政府部門交流討論,亦了解他們的房屋政策運作。

新加坡的公營房屋政策是置業為主導,少數是租戶。但關鍵點是他們的公積金儲蓄制度,勞方要將每月收入的20%注入公積金儲蓄內,而資方亦將員工收入的17%注入公積金儲蓄內。經財富效應後,這些儲蓄用作市民自己的醫療、教育、退休保障、房屋等。因此,其置業的首期及每月的供樓款項也由公積金儲蓄來處理的。

同樣地,香港市民會願意將每月薪酬的37%交到公積金來處理嗎?實際上,我們不能只參考新加坡以置業為主導的房屋政策,而要整個模式來參考,放在香港的實際情況來檢視是否值得實行。筆者相信極大部份香港市民也不願意每月薪酬「打六折」及將該四折按政府指示分配用作不同用途吧!

實際上,這是政府角色的大轉變,由以往香港一直強調的「小政府」、「積極不干預」,開始轉變為「大政府」、「積極有為」。這種轉變是影響著香港整個政府管治的思維和定位。

筆者仍然認為政府應只確保市民有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如提供合理面積、簡單設計、租金廉宜的公屋,已是為香港市民提供了基本的容身之所。市民能否置業應按照自己的能力,量力而為。同時,政府應確保樓宇階梯是理順,市民能夠持續向上流動。政府應創造更多多元的職位空缺、提升市民的可支配收入合理地持續上升、調控經濟循環,創造平穩向上發展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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