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MeToo風暴背後,不能迴避男女之間的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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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軸心

#MeToo反性侵風暴因呂麗瑤事件燒至香港,同情當事人者固然不少,但亦有陶傑、林作等知名人士提出質疑,認為不應未審先判、聽信片面之詞云云,當然部分遣詞用字稍為難聽,未必為部分人所接受。雙方論據已相當精彩,Google一下便有,不贅。本文無意評論誰是誰非,只想以另一角度,了解事件為何可以被炒至如今地步。

「女性是弱者」假設已不合時宜

facebook女高層Sheryl Sandberg近日撰文指出,性侵事件源於兩性之間權力不均,直言自己遇過男上司的性挑逗,但自從升任高層後,再無此事發生。她揚言,必須借助今次#MeToo事件的機會,改善兩性權力不對等問題。

然而以上言論有一重要盲點,就是在現代化社會中,女性是否真的如她所言被男性全方位壓制?女性固然在職位上未與男性看齊,但往往可以通過虛假指控,誣指男人性侵,破壞對方事業,即使最後證明指控屬假,男方已身敗名裂,難再立足,傷害既成。美式足球員Brian Banks本是體壇新星,卻因為被女同學指控強姦,在獄中度過近6年時光,最後還是因為原告良心發現承認誣告才可出獄,女方最後只賠錢了事,而Banks雖然及後重投美式足球界,但闊別多年,已再難跟上;男女爭執,女方只須大吵大鬧,即可引來別人相助,旁人不知內情,總會假設女性是受害者,外國早有社會實驗指出,街上男性攻擊女性,旁人大都出手介入,相反女性攻擊男性,旁人卻是隔岸觀火居多。

在政治正確的氛圍下,彷彿只要為所謂「高牆」說一句話,就是原罪。Google前員工James Damore較早前撰文指出男女先天有別,許多人過份放大科技界男女待遇差異,卻忽略兩者各有所長。言論一出即惹來女權分子抨擊,James Damore亦被開除。

筆者花大量篇幅舉出以上例子,並非要對女性作任何抱怨,而是要指出,女性在現代社會中其實並不弱勢,相反,她們擁有男性所沒有的專長,足以克制男性權力,例如擺弄人際關係、操控是非輿論,甚至誣告男人性侵而不須付上相等代價。每當有灰色地帶,女性先天會被當成受保護者,也造就部分女權分子貪得無厭,既想獲得權力,卻又不願承擔相應義務。

facebook女高層Sheryl Sandberg近日撰文指出,性侵事件源於兩性之間權力不均。(視覺中國)

男女博弈,問題本質是利益鬥爭

最近《01觀點》提出,香港有許多人誤解女性主義,認為她們只是指出兩性結構上的權力不平等,包括經濟、性、財產等方面。但再好聽的理論,都不能忽略現實操作。女性主義者聲稱同時為了解放男性脫離父權控制,但實際行為卻並非如此。每有女性指出受到性侵,女性主義者當然衝出來關注,但當發現指控屬假後,卻未曾耳聞有女性主義者用同等程度譴責女方。美國著名女權導演Emily Lindin甚至認為,無辜的男人因被誣告性侵而丟掉工作,不須關注,更認為這是「破除父權體制過程中必須付出的代價」。以上例子固然極端,但至少反映出部分女性主義者動機不純,僅是以「公義、平權」為口號,行利益鬥爭、公報私仇之實。

歸根究底,還是因為兩性利益無法調和。男性和女性,本身就是兩種核心利益不同的群體,而且不少情況下都是零和關係而非合作雙贏。

資源有限,人類慾望無限。很多事物有利於男則不利於女,反之亦然。資源可包括有形的高層職位、經濟資源,也包括無形的社會光環、公眾信任。每有一個男性因#MeToo指控身敗名裂,女性的聲勢就壯大一分,取代男性擔任高層的機會也高了一分。無論是否以經濟學角度思考,自身利益最大化也是人性不可迴避的一環,道德高尚者只佔少數。大家都希望男女可以減少爭端,互相尊重,但當利益最後無法調和時,常人總是會先顧自己所屬組群的利益,然後才管這是否公平。

陶傑對MeToo運動提出質疑。(陶傑FB圖片)

尤有甚者,在如今資訊發達的年代,爭端很容易上升至公眾批判的層面。主流媒體為求「juicy」,每有涉及男女爭端的事件,都樂於加上煽情標題,引導某一方的怒火。因為解決問題是漫長而沉悶的,而鼓動情緒是簡單直接的,利字當前,又何以有動力疏導衝突?

問題太多,解決並非一時三刻所能做到,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政府理應從根本防止性侵發生,灌輸足夠性教育,教導遭受性侵時的應對方法;堵塞法律漏洞,解決誣告代價過低的問題,確保男女權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誰也不吃誰虧。個人層面亦應提升修養,防止任何一方得寸進尺,濫用性別優勢自利。重申一次,解決問題既漫長又沉悶,而且往往知易行難,但若不立定決心面對,兩性只會愈加撕裂。日後若有大量男性發起「#MeNeither」運動,訴說自己並非性罪犯,卻因虛假指控身敗名裂,這實非筆者所希望見到。

(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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