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替代框架|港大法學生發起大辯論:勿以「唔鍾意」告終

撰文:王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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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映電影《從今以後》揭示本港同性戀人在缺乏平權保障之下的哀歌。去年9月5日,終審法院就岑子杰同性婚權案作出裁決,要求政府在兩年內推出婚姻之外的「替代框架」,保障同性伴侶的核心權利及附帶權利。然而政府至今未有進行任何諮詢,亦未積極交代立法進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學生組織「Be EnGayged」,與《香港01》分享對於同性伴侶替代框架的建議,期望引發公眾深入討論,不要只以「因為我覺得核突」、「因為我唔鍾意」等立場宣洩,甚或意識形態掛帥,就結束整個話題。

Be Engayged表示,關注性小眾議題是出於對法律的熱誠,期望法律能成為面對不公的人士的濟助。(梁鵬威攝)

替代框架是香港唯一出路

旨在為香港性小眾社群發聲和爭取權利的「Be EnGayged」團隊認為,「替代框架」應當參考同樣實行普通法的英國的「民事結合」(Civil Partnership),囊括近親權、稅務、住屋、遺產繼承和保險五大權利(詳見下圖);至於英國推行的同性伴侶領養和贍養兒童的權利,在香港亦有空間可以推行,但需要社會進一步凝聚共識,以兒童福祉為優先考量後再作決定。他們建議,可先集中完善前五項權利,未來再根據社會接受程度和資源分配,決定怎樣才能最大化兒童福祉。

「最近好hit的電影《從今以後》,就是講一對女同性伴侶其中一個過世之後,另外一個連想遵照死者遺願幫她撒灰都做不到。」《從今以後》揭示本港同性戀人在缺乏平權保障之下的哀歌,而Be EnGayged則希望,替代框架建立後同性伴侶權益可以有大改善,起碼能夠有權處理自己最親的人的身後事,杜絕電影般的悲劇再發生。

性小眾法律改革遙遙無期,近年數宗性小眾司法覆核案件,如同性配偶申請公屋案、同性配偶居屋案、公務員同性配偶福利案等,都體現了同性伴侶對於住屋、遺產繼承等有切實的需求。此外,許多保險的受益人限定為投保人的親屬或配偶,儘管有少數公司引入「固定伴侶」的概念,可以彈性處理同性伴侶,但這只是個別做法,並非法定保障。

「Be EnGayged」建議,同性伴侶替代框架應包括親權、稅務、住屋、遺產繼承和保險共五項權利。(香港01製圖)

實踐法律精神維護弱勢權益

對於替代框架的種種質疑聲音,包括透過司法覆核案件所爭取的權益有何不足、替代框架是否等於同性婚姻合法化、替代框架會否衝擊傳統婚姻制度和價值、法院要求港府制定替代框架是否越權等等,Be EnGayged團隊也都一一回應(見下圖),並且重申他們知悉社會還有其他擔憂,而他們受訪的本意在於拋磚引玉,從而鼓勵公眾表達意見:「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原因是什麽?我們希望看到我們的發聲,能激起一些社會討論。」

之所以關注性小眾議題,Be EnGayged純粹就是出於對法律的熱誠。在這班法律學生眼中,法律是一個方法,可以給社會上面對不公的人士一個濟助,性小眾群體就是其中之一。他們觀察到,社交媒體常有針對性小眾群體的言語暴力,現實生活中甚至有肢體暴力、歧視等,更加自覺應該做些什麼:「我們作為法律學生,可以做的實在不多,因為我們還未考到牌,也不是真的什麼都懂,但我們覺得有責任提倡(保障)性小眾的權益。」

「我們一切的理念都是基於『平權原則』,就算只是性小眾權益事宜,其實和全港市民都有關,因為平權意識普及之後,對於其他政策怎樣減少不公義,怎樣減少對其他弱勢群體的壓力,都是有幫助的。」談及當下香港的「平權意識」,Be EnGayged認同近年有所進步,但意識的推廣仍然偏向於自發,是「Individual Base(以個人為基礎)」,而在北歐等地區則是「Government Initiative(政府主導)」,或者是「Institution Initiative(機構主導)」,相較而言更有系統性和組織性,也能夠更加廣泛地推廣平權意識。

意識形態掛帥難以深入討論

雖然是學生組織,但Be EnGayged沒有將自己的視野限定於校園內,而是致力於面向全港進行倡議。例如,他們每年會舉辦與LGBTQ相關的全港法學生模擬訴訟競賽,邀請業界知名的律師行擔任裁判;同時,他們不斷改革和創新自己的傳播策略,撰寫網誌、期刊和社交媒體帖子等不同媒介形式的內容,其中包含專業的判詞分析,也有通俗易懂的個人分享。如分享近年內地耽美主題電視劇《陳情令》,探討校園新建無性別廁所的利弊,介紹國際上LGBTQ相關的新聞等。

種種活動下來,Be EnGayged成員總有相似的感覺,即在討論性小眾權利的議題時,聽不到反對意見究竟是在反對什麼:「我聽不到他們的意見是什麼,我只能聽到他們的立場。好多時候問他為什麼反對,他們就說一些好粗鄙的話。」

此外,Be EnGayged觀察到,現在的政治氛圍偏向保守,「例如說Gay Games(香港同樂運動會)去年舉行的時候受到好大的反響,明明只是一個運動會,只是倡議平等共融,其實比我們現在倡議的少好多,平等而已,大家都是人,(不料被)搞得滿城風雨,又要(辦)記者會啦。」Be EnGayged慨嘆,關乎基本權利的討論,往往並非關注於這些權利好壞、應否保障,而是以意識形態掛帥,或者「Eye Catching(博眼球)」的標題掛帥。

我們不能為了一些人還未知的擔心,現在就去切斷性小眾群體所需要的保障。
Be EnGayged

樂見公眾參與致力求同存異

Be EnGayged希望,討論可以回歸到權利本身,他們也樂見一些實質的反對聲音。例如擔憂同性伴侶領養小朋友會不利於兒童福祉,那就可以討論有什麼更好的解決方法,但如果只是說「因為我覺得核突」、「因為我唔鍾意」就結束整個話題,討論便無法更深入。

「我們需要一些理性的討論,就算是反對的市民,我們希望看完這篇報道之後,可以在comment(評論區)底下,講他們為什麼反對,大家可以互相了解;而不是流於一些意識形態,或者一些人身攻擊的話,這樣其實去到最後,大家都不會了解大家在想些什麼。」

去年9月5日,終審法院就岑子傑爭取同性婚姻的司法覆核案作出最終裁決,指香港拒絕承諾海外締結的同性婚姻沒有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但特區政府沒有履行積極義務為同性伴侶提供替代框架,責違反了《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4條的私生活權利,隨後宣布命令自裁決日起暫緩兩年生效。Be EnGayged指出,大部分媒體和公眾聚焦於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化,但他們希望市民關注其它議題,例如上述提出的住屋、遺產繼承等實實在在的權益:「同性伴侶權益有很多議題,不要只說一句『我反對他們結婚』,之後就sorry,就不再談論了。我們希望逐個細節都可以去思考,求同存異,看看我們能夠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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