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評析】無政府主義的十字路口

撰文:鄒崇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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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路過旺角和元朗的鬧市,兩者都是反修例運動的主要戰場,很多交通燈遭到破壞後,至今仍遲遲未見復修。不知政府是覺得承辦商的價格被搶高,因而感到物非所值;抑或擔心修理完又再被破壞,因此索性遲些才修理;抑或刻意讓市民感受一下交通混亂之苦,從而增進對示威活動的厭惡感?

不過,在旺角道—上海街、元朗大馬路—大棠路這兩個主要十字路口,我的親身體驗所得,即使長期沒有交通警在場,倒未見有混亂情況。設想這些可能多達四線、雙向行車的主要路段,司機需要互相忍讓,才能有秩序地魚貫通過;假如大家都抱着爭先恐後的心態,急於搶佔位置,則路口很容易便會被堵死,所有車都動彈不得。這還未計算需要用同一路口的人流(甚至輕鐵),人車爭路經常出現。幸而這些十字路口的秩序仍大致良好,亦未聽聞有什麼交通事故發生。

筆者所見旺角主要十字路口的秩序仍大致良好。(資料圖片/鄧詠中攝)

這不禁讓我想起數年前,曾經到訪孟加拉的首都達卡。在這個人口逾千萬的大都會,固然還未有地鐵之類的集體運輸系統,人們上下班皆只能靠地面交通。讓人意外的是,我當年路過的地方,印象中就連一支運作正常的交通燈也沒有!交通警也看不見有幾個!這意味所有汽車通過十字路口皆只能「自律」,必須一呎一吋地龜速蹣跚前行。大塞車當然是無可避免的事情,但出奇的是,只要你能提早一個小時出門,每次總能準時到達目的地。這個極為神奇的異鄉經歷,最終也寫在我的博士論文裏,一個關於文化差異的重要案例。

自從二百多年之前,西方踏上工業化和都市化的階梯起,對秩序的追求和資源的有效管理,便成為人類社會首要處理的命題,由此衍生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條迥異的路徑。眾所周知,前者主張以市場機制的「無形之手」,作為建立社會經濟秩序的基石;後者則往往依賴中央集權的政府,進行自上而下的規劃和管理。在大多情況下,私有制和公有制,則成為這兩種主義下的主要產權模式。

筆者曾到訪孟加拉的首都達卡,察覺到經過的地方都沒有交通燈和交通警。(VCG)

主流經濟學對私有產權制度推崇備至,其主要論據是哈定(Garrett Hardin)提出的「共同體的悲劇」(tragedy of the commons),試圖指出共享資源容易造成濫用,最終令所有持份者的利益皆受損;相反,不論何時何地,只要能成功將共享變成私有,反正是產權能夠強行分割的資源,盡皆按市場價格的單一規律調節,便認定是解決資源管理問題的萬應靈丹。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歐斯壯(Elinor Ostrom)則從相反角度指出,共享資源的民主開放管理,在歷史上的成功例子多不勝數。直至資本主義市場體制成熟之後,各國政府和執法機構強力介入,干預市場,私有產權的「圈定」方才大規模出現;但過分唯利是圖的市場傾向,卻弔詭地反令資源被過度耗用。主流經濟學所建構的產權神話,恰巧是全球生態危機、人類共同悲劇的根源。

說穿了,歐斯壯所期許的,彷彿是個沒有企業、沒有官僚的無政府主義國度,人們通過民主開放的參與,藉互惠合作來共享資源。這樣的烏托邦世界有可能在現實中出現嗎?抑或只是學者在象牙塔內一廂情願的幻想?它會帶來難以預計的混亂局面嗎?前述的無政府主義十字路口,正好展示了一種可能性。事實上,在歐斯壯研究的傳統鄉郊社區之外,我們熟悉的現代化大都會中,實行資源共享的「城市共同體」(urban commons),同樣比比皆是。就在距離旺角道和上海街不遠的地方,一年多前還存在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對主流經濟學家而言,公共空間的產權沒有清晰界定,因此必然出現濫用的情況—枱凳放在商舖前是阻街,食環署要執法。箇中並不存在任何灰色地帶,即使存在亦必須除之而後快。

實行資源共享的「城市共同體」比比皆是,就在距離旺角道和上海街不遠的地方,一年多前還存在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但主流經濟學「堅離地」的思維方式,根本與現實情況存在極大落差。環顧全球各地的大城市,從來都不乏商販自發自主管理的露天墟市,不少更是旅遊必到的景點。按照歐斯壯的觀點,公共空間其實並非無政府主義的,基本的法律法規還是必須的;這卻不意味政府事事介入,只要營造適當的組織關係和環境,社區便會孕育出自立自強的無限可能;相反,官僚不問情由地強力規管,社區難免喪失自治的潛能,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便是一個例子。

恰巧區議會選舉出現驚人結果,人們除了關心建制派和泛民主派的未來發展,同樣關心區政革新的可能性,尤其是在「蛇齋餅糭」以外,市民還能有什麼選擇。若容許我對新任區議員講一句話,那便是代議政制的時代已經一去不返,市民最需要的不是你提供的服務,又或幫忙向哪個部門投訴;市民最需要的是你提供的協作支援,好讓他們能直接行動起來,通過參與式民主介入社區,進行集體決策。其中一個可能的起步點,是作為反修例運動焦點之一的連儂牆。這個源於雨傘運動的傳統,近半年已在社區的街頭巷尾遍地開花,無人不識。它除了讓市民能更自發自主表達各種訴求,亦深具重新活化公共空間、讓市民重掌社區自主的象徵意義。它在「去佔領化」的反修例運動中,維持着化整為零的「佔領元素」,如何將其制度化是個重要的議題。

眾所周知,被地產霸權全面「佔領」的香港,公共空間大量被交託予私人管理,市民活動自由受嚴重限制。食物及衞生局在2014年推出墟市/小販政策便一直以「地區主導」為指引原則。這種照顧特定社區需要的做法,原是無可厚非;但執行起來卻變成區議員的尚方寶劍,淪為箝制民間組織的工具。區議會若能撥亂反正,制訂更明確的約章,讓社區成員、不論黃藍均能在公平基礎上,自發自主舉辦墟市及活用公共空間。

無論如何,區議會的民主實踐潛能原是無限的,關鍵只在於議員能否潔身自愛,好好善用任期,為社區的自立自強付出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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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刊登於第194期《香港01》周報(2019年12月23日)《無政府主義的十字路口》,網上標題為編輯重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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