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場|加重罰則「治標不治本」 政府了解問題根本嗎?

撰文:劉彥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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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康體設施長期供不應求,「炒場」、「執雞」等問題屢見不鮮。康文署早前(4月16日)宣布,將於下月實施新措施嚴防「炒場」——倘若個人或團體連續30日內兩次「甩底」,會被暫停預訂資格三個月。康文署或將此舉視為解決「炒場」的重大舉措,然而,當局卻無視問題根本在於香港缺乏康體場地。特區政府期望用罰則解決問題,但錯並不在於市民,而是全港康體場地的規劃漏洞——不但遠遠未能達到《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基本要求,而且早就追不上市民所需。換言之,政府應該保護的,是市民對康體場地的使用權,而政府應該解決的,是重新規劃康體用地。

政府向來揚言重視本地體育發展,並定下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的準則。為「普及化」本地運動,康文署每月都會推出不同的運動課堂,如羽毛球、游泳等,大部份活動收費便宜,有的甚至免費提供。政府亦向各個體育總會提供資助,還幫他們舉辦社區活動推廣運動項目,吸引市民參與。經過政府「催谷」,市民近年的確提升運動興趣,卻也促使康體場地需求激增,大多早已供不應求,導致「炒場」、「執雞」等亂象頻生。無可否認,康文署曾經多次修改訂場方法,甚至推出實名訂場,但也無法阻擋「黃牛黨」。

近年市民對康體場地的需求激增,在供不應求下導致「炒場」等亂象頻生。(黃永俊攝)

其中一種最常見的做法,是炒家在訂場後故意不出現,讓買家使用後補場地「執雞」補上。康文署即將推出的訂場守則,便要求訂場者如不使用場地,須在一天前取消訂場,康文署則會在翌日凌晨1時放出後補場地時段,讓市民在當日早上7時半預訂。確實,「執雞」的情況會因新守則而減少,但這並不會減少「炒場」情況,更有可能令其變本加厲。因為炒家極有機會枱高炒賣價,為買家提供簽場服務後再作交收,而因市民對場地需求龐大,相信大多願意「硬食」炒價訂場。不難預見,問題並不會被解決,受害的亦只有熱衷於運動的香港市民。若想杜絕「炒場」,政府必須先檢討場地供應不足,以至整個康體設施的規劃問題。

康體場地多用途化
熱門項目場地供應減少

康文署轄下每個運動場地均被設置為多用途場地,設計上會令可租用的場地減少。將運動場地設為多用途無疑能夠減少土地使用,卻是造成「炒場」的其中一大因素。雖然有不少體育項目都會共用同一場地,如足球場可另用作打棍網球、欖球、棒球等,但在室內體育館將羽毛球場與籃球場、壁球室與活動室融合卻會令數項體育場地供應需求減少。以羽毛球場及籃球場為例,如果室內體育館已有一個羽毛球被預訂,籃球場會完全無法使用;同樣,如該時段被預訂作籃球場,該場地四個羽毛球場都不能使用。羽毛球及籃球均為較普及的運動,市民需求自然較為強烈,但政府的場地規劃卻令其供應減少,在無形中製造商機予炒家。

不少運動場地均被設置為多用途場地,變相令可租用的場地減少。(黃永俊攝)

另外,康文署允許已註冊體育團體可以優先租用康體場地,導致有不少場地早已被團體長期租用,一般市民只能在僅餘的場地及時間中選擇。當他們難以循正常途徑預訂場地,便開始將希望投放於「黃牛場」。無可否認,體育團體確實會比一般市民對康體場地有更大需求,但開放所有場地予一般市民及團體共同「搶場」,團體必定比一般市民更有優勢,也增加炒家以團體租用作「炒場」的可能性。

規劃準則早已過時
政府自上世紀起未有修改

康體場地供不應求,問題在於規劃失當。香港康體場所的規劃是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下稱《規劃標準》)而定,《香港01》三年前曾計算過康文署轄下各局體育設施與人口比例,發現康體場所當時的數量根本不符合準則列明的比例。而香港在這三年間只增加了兩座體育館,以2021年初有747萬人口計算,平均每座體育館需服務7.54萬人,雖然略高於三年前的7.64萬人,但仍低於《規劃標準》所建議的比例。最為荒謬的是,《規劃標準》是於上世紀制訂,香港歷盡二十多年的人事變遷,當時訂下的標準早已過時,但政府現時卻連這個已過時的標準也無法達到。

現時每座體育館平均需服務7.54萬名市民,遠遠未及上世紀制訂的《規劃標準》。(歐嘉樂攝)

香港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教授伍美琴表示,《規劃標準》的改動並沒有既定程序,是政府認為有需要才會作改動,「其實是不是應該定下一個標準,每五年、甚至再要機動一點作調查研究?」《規劃標準》指出,「儘管政府同意康樂活動是不可缺少的活動,必須獲得撥地 ,但政府亦知道,不少動態康樂活動是無須特別撥地便可進行的」——換言之,政府不是必須為所有康樂活動撥出用地;對於這項陳述,伍美琴則表示運動是文明社會中不可缺少的一環,市民的健康生活習慣能夠為社會帶來裨益,有助減少政府其他開支,而且有不少體育項目是不能在家進行,因此康體場地是社會的必須品。

伍美琴認為,如要改善康體場地的問題,必先要有大數據作分析,方可「因地制宜」,「在未改善工作及住屋平均前,我們要知道人們會在什麼地方,在工作還是居住地方附近使用這些設施。我們要找一個合適的地方做這些設施的時候,要看每個區不同的狀況而定。」她表示,政府理論上有責任更新《規劃標準》,所以他們應該跟進每區市民做運動的習慣,讓他們能有數據去規劃康體用地。就「炒場」問題,伍美琴則指現時未有數據顯示「炒場」與康體場地不足有直接關係,在有大數據可作研究前,政府應加重罰則,減少「炒場」的情況。但這也只是一個「治標」的方法,並非能真正解決問題。若政府存心改善市民的運動質素,他們絕對有責任盡快做好數據研究,適時根據人口調整《規劃標準》。

啟德體育園規劃極重要
莫淪為商業基建

就體育場地不足的問題,政府對於2023年完工的啟德體育園規劃更顯得重要。啟德體育園是香港大型體育基建,政府一直以「盛事化」之名來規劃園館,除主場館、室內場館及公眾運動場外,更有不少商業設施及零售空間。項目雖由政府出資興建,卻由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設計、興建,以及建成後二十年的營運。就現時這個規劃,難免會令人質疑園館最後會否淪為商業基建,而非能讓市民普及使用。根據2016年民政事務局就體育園規劃與市民進行的公眾調查,有85%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體育園應該方便市民做運動及提供公共空間;另有72%市民最希望在室內體育館參加球類活動和康體活動。調查顯示市民對於體育園有一定期望,政府應要在園區完成前做好場地規劃,包括除比賽以外,場地應給予什麼人優先使用、被私人公司營運的園區收費會否與康文署轄下場館一樣等等。

啟德體育園雖由政府出資興建,卻由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設計、興建及營運。(張浩維攝)

再者,政府有計劃在啟德體育園興建後改建香港大球場及拆卸灣仔運動場作會展場地,但做法只會為體育園加重負擔。政府不應將發展體育的責任放於一個園區上,而是需要為全港的康體場地作規劃。啟德體育園只是解決場地不足的其中一個方案,康文署在啟德體育園啟用後,也要開始在各區計劃興建不同的康體設施,否則不論罰則有多重,只有尚有商機,「炒場」問題會一直持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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