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赴台自首無期 責任在特區政府還是民進黨?
撰文:01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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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於2018年於台灣旅遊期間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棄屍,及後潛逃回港,最終因洗黑錢入獄。事件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出反修例風波,社會撕裂至今仍未癒合。已於2019年出獄的陳同佳,至今仍未赴台灣自首。案中死者潘曉穎母親日前邀請陳同佳、牧師管浩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民建聯議員李慧琼及周浩鼎等人在政府總部外「公開對質」,逐一炮轟上述各人「冇膽」出來見面及幫助她。不過,陳同佳案的死結,其實是由台方種下。
死者潘曉穎母親日前舉行記者會。(資料圖片)
管浩鳴反擊潘母,他向傳媒公開一份陳同佳代表律師的刑事陳報狀,當中提到台灣律師去年10月曾與陸委會指定「單一窗口」,即內政部刑事警察局鄭富禎股長聯繫,表明陳同佳希望盡速赴台自首,起初雙方會面融洽,已觸及申辦簽證、乘坐班機等細節,但之後情況急轉直下,陳同佳律師在那期間七次以電話與鄭股長聯繫,惟內政部卻對外否認陳同佳接洽過「單一窗口」。其後台方更要求當事人不用再打電話與窗口聯絡,顯示台方在接收陳同佳一事上態度反覆。
事實上,過去兩年,台方一直要求以「司法互助」方式解決事件,稱必須由台、港政府先談好,才有陳同佳赴台入境問題,這無疑是對了結案件製造重大政治障礙……
詳細內容請閱讀第288期《香港01》電子周報(2021年10月25日)《陳同佳案死結在於玩弄政治的民進黨》。按此試閱電子周報,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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