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危機|龍尾灘對保育的啟示——怎樣才算「可持續發展」?

撰文:劉彥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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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服務平台(IPBES)於2019年發表一份全球評估報告,指出未來幾年內可能有近百萬個物種會因人類對環境造成的破壞而面臨滅絕。其實,生態環境對於人類的存亡十分關鍵,人類無法生存在一個沒有其他生物、樹林、海洋的世界。如果人類要與生態環境共生,便須好好遵守「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來發展。不過,當世界各國在努力研究相關課題時,香港政府卻依然將保育與發展站在對立面,一直與「可持續發展」背道而馳。

保育生態全球有責

早於1987年,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會在大會上發表研究報告——《我們的共同未來》,為「可持續發展」這一詞彙作出官方定義:「可持續發展是指既能滿足當代的邪需要,而同時又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模式。」

其後,牛津學人Kate Raworth提出「冬甩經濟理論」,指出經濟發展應為社會需要提供基礎,並尊重及不超越地球的可承載力。這個理論為「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一個極限,每個國家應遵守發展的上限以達至可持續發展的最佳狀態。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全球各國都對環境保育持高度關注,根據聯合國環境部門統計,過去50年來,世界各地政府已簽署超過500項以上的國際環境協議,除了保護生態環境外,也有不少與氣候變化相關的,例如最為人所知的《巴黎協定》,惟這類的協定對於環境保育的實際作用不大,需要各國加強政策配合。

環境保育中有一句口號:「think global, act local」(國際思維,本土行動)——由自己身處的城市出發,而所有行動都會有國際性的影響。那麼香港在環境保育方面,是屬於建設的一群,還是破壞的一群?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全球各國也對環境保育持高度關注,過去50年來,世界各地政府已簽署超過500項以上的國際環境協議。(美聯社)

香港表現過於參差

香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環保政策頗跟得上國際步伐,環保署成立以後,他們曾就嚴重影響居民生活質素的環境問題進行管制,例如設立《廢物處理條例》、《水污染管制規條》等。當時政府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政策思維,還是出奇地有效的。

香港大學生物科學學院首席講師侯智恒評論香港保育政策時指出,從過往的政策比較,表現還是「有上有落」的,「上」的是例如政府去年有就2025年取締外賣餐具進行諮詢,而最典型「有落」的例子則是多年來鬧得沸騰的龍尾泳灘事件。

大埔龍尾灘本是一個極具生態價值的泥灘,曾錄得管海馬、斑砂海星、海牛等逾400種海洋物種,而且是一個距離汀角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Site of Special Scientific Interest, SSSI)十分相鄰的地方。然而,大埔區議會早年卻以「大埔缺乏泳灘」為由,推動政府興建人工泳灘。後來,政府「拍板」將計劃納入2005/06年度《施政報告》中25項優先展開市政工程之一。當時計劃受社會各界關注以及反對,侯智恒亦是反對者之一,「大學有不少成員都表示這個灘並不適合做泳灘,為甚麼要強行在泥灘上興建泳灘?我真的不明白為甚麼政府如此堅決,根本是違反生態理論。」

當時龍尾人工泳灘計劃受社會各界關注以及反對,侯智恒亦是反對者之一,認為計劃違反生態理論。 (黃寶瑩攝)

結果,龍尾泳灘開幕後,生態危機一一都浮現——部份被搬遷的海洋生物回流龍尾灘,每逢泳灘潮退時,都會出現滿地海膽的情況,開幕短短五日已錄得90宗泳客被海膽或水母刺傷的個案,泳客對待海洋生物的態度亦十分粗暴,有小孩甚至把海星當作飛鏢把玩。確實,政府在事件上的理據頗為薄弱,處理手法亦甚為不當,但到底是哪一個程序出錯,才引致這宗「悲劇」的發生?

環境教育極為重要

不論是龍尾灘的「起源」,還是開灘後泳客的表現,也能充份折射普羅大眾對生態保育的不理解。不過,香港市民的環保意識不算薄弱,根據2010年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市民對環境保護意見調查》,儘管有96%受訪者同意環保是每一個人的責任,但只有23%的人認為自己為環保做得足夠。

「有不少人認為,環境意識是大眾知道某些行為是不應該做,其實並非如此簡單。知識只是其中一項因素,由知識轉化至態度,最後到行為,是教育的最終目標,但很有機會這個過程會在中間停頓。」香港教育大學科學與環境學系主任曾寶強重申,大眾會否保育環境,甚至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由多種因素影響。

香港教育大學課程與教學講座教授李子建則解釋,價值觀教育中要令一個人將他相信的理念付諸行動,需要經歷四個步驟——「知」、「情」、「意」、「行」。「知」為環保相關的知識,「情」為他們對於環境所產生的情感,「意」是對於環保的意志力。只有達到以上的三個步驟,市民方可做到最後一步——行動。

然而,曾寶強坦言,大眾教育雖重要但「難做」,即使向大眾推廣環境保育的理念,若缺乏一定誘因,他們也未必會付諸行動。另外,環境保育的行為與社會文化思路相關,李子健指出,如果一個地方或國家的社區意識較強,會較容易凝聚力量進行廢物管理或社會公益的環保活動。可惜,香港受英殖文化影響,社區意識不重,市民甚少會為集體利益而行動。

曾寶強及李子健認為環境局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未能發揮其最大效能,期望委員會未來應加強推動可持續發展教育。(黃寶瑩攝)

可幸的是,教育正正是一種可以改變社會文化的工具,只要有一個「多管齊下」的教育策略相互配合,就能令教育能長遠地協助社會發展與保育作平衡。

李子健認為香港環境教育應專注在三方面:第一,由幼稚園開始至小學,再推展至中學及大學的正規教育,可讓環境保育的知識及理念層層灌輸給年輕一代,讓他們從小培養習慣;第二,是在技術方面推行非正規教育,由環保團體及大學教授進行相關研究,並在學校或社區舉辦活動,令公眾了解更多相關資訊;第三,在專業層面上推行環保培訓,例如有些國家會推行環境教育法,讓不同行業定期接受培訓,這也是香港政府可以仿效的。另外,曾寶強及李子健亦認為環境局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未能發揮其最大效能,期望委員會未來應加強推動可持續發展教育。

環評制度難以「把關」

除大眾教育之外,當局對龍尾灘這類極具爭議的規劃時,是否具備足夠知識水平和研究工作以儘量減低對環境的影響,也是「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政府於1998年制定《環境評估條例》(下稱《環評條例》),列明若有任何大型發展項目,均要就所導致的可預見環境影響及風險進行評估。儘管如此,龍尾灘事件卻反映出《環評條例》有所不足,令發展項目凌駕於保育原則之上。

龍尾灘因鄰近汀角紅樹林SSSI約413米,對出海岸亦是具高生態價值的馬屎洲特別地區,所以政府要將其改劃成人工泳灘時,必須通過環境評估(下稱環評),了解影響及研究減低影響的方法才可成事。只是,外界就環評制度曾提出不少質疑,龍尾灘一事更引證了環評制度的不足之處。首先,龍尾灘的環評報告一直被質疑統計錯誤,例如當初環評指出龍尾灘的生態價值低,只有三種蟹類,但有生態考察隊伍卻發現環評報告內沒有提及的稀有魚類,更發現十多種蟹類。不過,環境諮詢委員會依舊在眾多的不確定及反對聲音下批准通過環評報告,發出環境許可證。再者,侯智恒認為沒有預計生物會在開灘後「recolonize」(再度移回)龍尾灘,是各方「睇漏眼」,環評亦沒有預計龍尾泳灘的運行階段(operational stage)對環境有何等影響,實在是環評「計漏數」。

外界就環評制度曾提出不少質疑,龍尾灘一事更引證了環評制度的不足之處,例如沒有預計龍尾泳灘的運行階段對環境有何等影響。(歐嘉樂攝)

既然「計漏數」,當局也應該採取相關行動防止情況繼續惡化,但他們卻沒有任何行動,而他們的表現延伸至環評的第二個問題——過於制度化。環評制度只着重於工程對環境的短期影響,而非長遠的生態影響,因此龍尾灘環評許可證的技術備忘錄並沒有列明生物回流灘上的處理手法。但是,侯智恒認為,即使環境許可證沒有列明相關事宜,如果政府在在乎海洋生物,更應該做後期的補救。不過,這是政府的「通病」,只會跟從環評的技術備忘錄術事,也不會多跟進後續情況。最重要的是,環評制度過於僵化,只列出不影響環境的最基本要求,不會隨情況或時間作調整,令緩解措施未能真正有效地保育有影響的環境生態。

除此之外,環評制度也是一個較為被動的機制,環諮會沒有權力要求任何工程進行環評,而是當有項目超過了一定的發展範圍,《環評條例》才會強制要求項目進行環評。環評制度確實曾經試過暫停某些過度影響環境的規劃,例如2001年環諮會否決了上水至落馬洲支線計劃以興建架橋的方式進行,以免影響新田附近濕地。然而,這例子依然是極少數,環評只能判斷項目是否符合環保準則,而非判斷項目是否對社會有迫切需要,龍尾灘便是這個漏洞下的「犧牲品」。《環評條例》的重要性在於它能夠成為一個「把關暫」,讓發展及保育能夠達至平衡,如果它無法「把關」發展項目帶來的社會效益,也只會淪為一種「橡皮圖章」。

生境補償效果不理想

以上種種的問題,所反映的是政府對於發展與保育的態度,他們往往抱持着「先發展、後補償」的態度行事,亦將保育與發展站在對立面。「人類,需要很多由自然環境所提供的事物,例如清新的空氣、乾淨的食水。如果沒有山林,生物多樣性的量及質素都會變得很差。」侯智恒重申。然而,政府本着「先發展、後補償」的態度,對於「可持續發展」是百害而無一利,而最大問題是——政府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存在不少缺失。

侯智恒指出,人類需要很多由自然環境所提供的事物,例如清新的空氣、乾淨的食水。(鍾偉德攝)

生態環境補償(生境補償)是一種「無淨損失」,是通過在其他地方造林或恢復退化的土地,以抵銷城通發展所造成的物種棲息地和生物多樣性的損害。可是,侯智恒批評,香港的生境補償機制毫不完善,政府經常只向他表示補償計劃成功,卻一直不願意進行事後研究及提供數據。政府若希望以這種方法平衡發展及保育,應要有更緊密的研究、調整,不應再本着「做完就算」的心態。

不過,生境補償本來需要的資源龐大,難以得到理想的效果,要達至發展與保育平衡就必須從根本的城市規劃開始着手處理。特首林鄭月娥於今年《施政報告》提出「北部都會區」,計劃將新界北打造成一個創科基地。政府雖然計劃收回私人擁有的濕地作保育,另一方面卻建議利用「濕地緩衝區」,甚至「濕地保育區」的濕地作發展用途。香港規劃師學會前會長譚小瑩認為,如果真的要發展這些地段,便應進行更詳細的計劃,減少對當區候鳥的影響,例如考慮興建較矮的樓房,更不應興建任何玻璃幕牆。

「北部都會區」是香港城市規劃的「二次機會」,譚小瑩認為,「北部都會區」不應再是「新市鎮還新市鎮,山還山」,而是將兩者融合,例如以「blue and green corridors」(綠化步道)連繫整個城市及附近的自然環境,而最接近綠化帶的建設應是愈來愈回歸自然,「如果今次真的要發長這些地方,我們應該去『玩』一些設計,但鄉郊的環境與都會區不會感覺很割裂,兩者也可以尊重對方。」譚小瑩所提及的「尊重」,正是政府現在缺乏的特質。「可持續發展」,在政府眼中不應再淪為「口號」,而是要真正讓「保育」與「發展」並駕齊驅,達至真正的「並存」。

譚小瑩認為,「北部都會區」不應再是「新市鎮還新市鎮,山還山」,而是將兩者融合。(歐嘉樂攝)

生態危機深度報道系列:

生態危機﹒一|「可持續發展」全球有責 政策不彰釀生態災難

生態危機﹒二|市民知而不行 「環保教育」出了什麼問題?

生態危機﹒三|環評制度三大缺失

生態危機.四|「先發展、後保育」理念落後 兩者應該並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