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心比心的善治:保障性小眾權益
近年間出現不少壓力團體及議政平台,集中於為性小眾爭取更多權益,當中包括免於歧視的權利、同性婚姻權及伴侶權益,以及如何在職場及醫療層面上化解性小眾所面對的獨有障礙。不少坊間輿論認為,作為一座國際大都市、作為中國土壤上最為自由及開放的城市之一,香港絕對具備條件及道德責任去落實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保障我城一眾性少眾,以我們獨有的文化多元吸納海內外人才到港;另一邊廂,有聲音表示顧慮,認為性少眾權益本質上有違中華文化美德,更與我們傳統家庭價值格格不入,兩者不能並存。究竟誰是誰非?
我們認為任何爭取性小眾權益的運動及政治倡議,一來必須符合政治現實、二來也必須尊重任何一處地方的習俗及文化。正因如此,我們才有必要議事論事,將性少眾權益的概念分拆開來,逐項細分並探討利弊。支持就性傾向歧視立法,與支持同性婚姻、個人認同同性戀,以至個人是同性戀,是四件完全不同的事,不應混為一談,也不應「捆綁投票」。今期我們將集中探討性小眾在社會及職場上的遭遇,以及特區政府為何是時候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做出合適的改革。至於同性婚姻的議題,我們則不在此詳談。以下我們先探索性平權運動的歷史,再撰述我們就保障性小眾權益的數點看法。
殖民時期
從體制外變成體制邊緣議題
曾幾何時,受殖民地時期西方基督教價值壟斷的港英政府,也照辦煮碗地將西方那一套恐同價值觀搬到香港。翻查歷史,當時的立法局於1901年通過一份內容包括英國《1885年刑事法修訂法令》第11條在內的草案,將所有男性與男性之間的性行為(但不包括女同性戀的性行為)訂為違法行為。及後數十年,時有男性伴侶因所謂的「違異性行為」、「粗獷性行為」、「男妓勾搭」等罪名而被監禁。儘管英國當局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開始將同性性行為合法化,但直至1990年,足足有九十年時間,在港進行任何同性緊密接觸,皆有可能令人身陷囹圄。
1978年,同性戀英籍督察麥樂倫(John MacLennan)對一名本地青年數度侵犯不遂之後,引發一連串的調查及社會上的軒然大波。麥樂倫最終於1980年1月3日被控八項粗獷性行為罪,並在同月被發現在宿舍內身中五槍而亡。事件被稱為「麥樂倫五槍案」,引發社會極大迴響。
當時,坊間普遍對同性戀人士的定型形象仍是有違自然的「罪犯」及「非正常人」。事件也反映了在一個極度排斥同性戀,而警隊裏卻有同性戀高級警官的矛盾時代中,性小眾所面對的邊緣化及壓迫。固然,沒有任何程度的制度壓迫可為麥樂倫提供侵犯他人的藉口或開脫,但香港當時的性小眾在法律壓迫及社會排斥下,只能苟且偷生。
「麥樂倫事件」發生後,針對當時的殖民地政府過時而受西方保守主義影響的守舊思維,坊間逐漸出現一種新自由派論述。基層民間團體及基督教內較為開明的派別開始進行各式各樣的在地遊說。最終,法律改革委員會於1983年公布《有關同性性行為之法律研究報告書》,建議正式就21歲以上男性在雙方同意而私下進行性行為進行去刑事化的過程。1990年,立法局經過激烈辯論後,以31票對13票,通過同性戀非刑事化。當年支持動議的,包括杜葉錫恩、范徐麗泰、譚惠珠及梁智鴻等舉足輕重的社會賢達。
回歸以後
從小眾變成多數認可的漸變過程
1994年,時任立法局議員胡紅玉女士提出《平等機會條例草案》,而港府更於1996年主動就性別歧視、殘疾歧視及家庭崗位歧視探討立法。步入暮年的殖民地政府也意識到,儘管當時有不少市民公然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但在情在理,法律必須保障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姑勿論他們的身份及自我定位以及社會氛圍如何,有些底線必須由行政及立法機關去捍衛,當中正正包括社會弱勢社群及少數群體的基本不受歧視權。回歸以後,民政事務局發表《消除性傾向歧視的僱傭實務守則》、政府設置資助計劃,推動各項社會活動,以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能享用基本的社區參與權。這些措施及方案,皆有助於將性小眾議題「主流化」,成功將其從體制外由下至上的社會運動,轉化成體制內改革的一股清流。
過去二十多年,香港民間聲音明顯有所改變。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已於2019年6月30日停止運作)於2012年的調查顯示,有超過三成人贊成或極度贊成同性婚姻或註冊伴侶合法化,有接近四成人反對;港大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2017年的調查則顯示,支持及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口比例,乃是五成對三成多。儘管同性婚姻與反歧視立法並無直接關係,但可見社會輿論及態度皆在進行範式轉移。平等機會委員會與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性別研究中心於2016年曾公布「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結果顯示性小眾在包括僱傭和教育等工作範疇和公共生活中經常遭受歧視。此外,約55%的受訪公眾及超過90%的18至24歲的青年人更贊同應該就相關歧視問題立法,以保障他們獲得公平對待。從此數據看來,社會對性小眾的關注漸受重視,特別是現今的青年人將主導社會日後的發展。
縱使不是每一位泛民政治人物都會支持相關權益,惟香港政治版塊中爭取平權的幾乎由泛民主導。一些建制陣營卻以「一夫一妻」等傳統原則反對為性小眾平權。在兩大政治陣營對壘下,共同探索平權方法,甚至在此問題尋求共識,正是難上加難。而事實上,泛民一貫的政治作風(尤其在2014年佔中後),向來是將所有針對現況的批評,有理無理地貼上「反對政府」的顏色及標籤,令建制中的聲音在性小眾權益等議題上難以讓步。 不少建制元老認為,當議會還有泛民時,向泛民退讓只會令他們氣焰更盛,得寸進尺。此外,坊間較為激進的「平權運動」打着民粹主義的旗幟,將性小眾議題上綱上線,也對爭取權益於事無補,反而弄巧反拙。在這種種思潮及過去香港數年的政治紛爭下,政府及體制自然無暇,也無空間去處理反歧視立法這棘手議題。
由亂到治
是時候改變了?
回歸二十多載,香港經歷了不少風風雨雨,終於踏入了由亂到治的歷史性轉化時刻。目前,社會已經回復安寧,各界均需要重新思索性小眾平權之路,以及如何平衡宗教自由、公民權利、平等待遇等道德義務及考慮,確保在賢能體制下能保障社會所有人的利益。固然青年人就同性婚姻的思維,明顯與他們的長輩有所不同,但若只聆聽年輕人而忽略中老年人的感受,也不是任何負責任政府應當做的事。因此,我們深深相信,確實是時候改變了,但改變的方向及速度必然要是循序漸進,才能在平衡各持份者的前提下,促進真正的身份公義,落實善治。以下,我們就保障性少眾權益提出幾點建議:
一、提供系統化精神輔導及支援
歧視的禍害並不抽象,而是切切實實的現實,乃是有血有肉的「債」,必須要還。
早前上映的電影《叔叔》所講述的故事,反映出當年同性戀者無法在社會中展露自己的真正身份,在隨波逐流的情況下,選擇與異性結婚生子。時至今日,這些已婚並年老的同性戀者,終蓋不住自己的內心,背着太太尋找屬於自己的天地,在耳順之年才能找到自己的歸屬。電影中反映社會風氣為性小眾帶來無限壓力,以致其一生都難以獲得真正的美滿,純粹以滿足他人的態度自我約束自己的人生,對其個人心理絕非健康。
同性戀青年人難以向長輩就自己的性傾向啟齒,在適婚年齡經常受到父母催促及親戚朋友冷嘲熱諷,產生極大的心理及精神壓力。是他們自身愛錯了人嗎?
跨性別人士因自身性別認同與出生時候的性別有異,每天到晚除了要面對自己心中的煎熬,還要拆解外界對他們的誤解及攻擊,包括社會上針對所謂「異端」的虔誠性多數人士。他們不能抬起頭,是他們的錯,還是社會的錯?
性小眾青少年在校園被欺凌及自殺的頻率,遠比非性小眾為高。這現象並非香港獨有,而是全球各地皆可見到。過去數月的校園欺凌及自殺案,正為我們關注學童身心健康帶來一記當頭棒喝。此時不做,該等何時?
二、推動去污名化及去標籤化教育
針對不少支持平權的議案及改革運動,政府過往皆表示「社會氛圍及大眾態度尚未成熟,必須按部就班地等待時機到臨」。我們明白,也認同政府施政必須考慮民意,包括坊間就性小眾權益立法所帶來的法律及文化衝擊等。這些都是我們可以理解(雖然未必可以接受)的顧慮,也自然需要政府去面對及回應,但一個積極有為的政府,不會單純地「佛系」抗疫、不會在經濟危機當前選擇「躺平」,更不應在大是大非的議題上,選擇任由民眾牽着鼻子走—事實上,正是這種態度,令泛民在過去十年被激進的右翼民粹騎劫,走上不歸路。
說句公道話,近年來,無論是行政架構還是司法機關,都在維護性小眾權益方面下了不少苦功。同性伴侶如今可享有公務員福利、合併報稅、公營房屋以及遺產繼承等權益,令香港平權運動為之鼓舞。然而,這些權益不少是性小眾提出司法覆核從而獲得的成果,而並非特區政府主動提出。現時部份國家和地區政府已就反對性小眾歧視有明確立法,香港市民也同樣期待特區政府可制定出更多維護性小眾權益的政策,包括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進行新一輪諮詢,以免性小眾遭受不必要的歧視與對待。
在推動諮詢之前,政府有必要在輿論及討論層面上糾正坊間一些錯誤思維,讓社會討論能聚焦於包括法律及政策層面上的顧慮及爭議。反對性傾向立法不是問題,但任由「同性戀是非自然」或「跨性別便是變態」等有失公允的謊言及謬誤充斥輿論空間,對香港長遠提升公民質素、增強官員與民眾的聯繫,毫無益處。
特區政府應增加資助金額和簡化申請程序,讓大大小小的教育團體及社區組織能夠更容易於社區舉辦活動,讓更多市民增強對性小眾的認識,推廣多元包容的信息。另一方面,特區政府也可以透過電視、報章等傳統媒介發放更多資訊,向公眾(特別是年長一輩)解釋性小眾面對的困難;也可額外撥款予更多類型的機構設立熱線,讓需面對小朋友「出櫃」而感受到困惑的家長可以尋求支援,從而化解家庭糾紛及危機。以上種種措施,相信有助逐漸改變坊間輿論對性小眾的誤解及蔑視,全面落實去污名化及去標籤化的思想改革。
三、促進性平權活動多元發展
目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有提供一定程度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鼓勵社區及非牟利組織於地區舉辦各樣的活動,藉以向公眾發放不同性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均享有平等機會的信息。然而,相關資助尚有完善空間,例如現時該計劃的資助以舉辦活動為主軸,當活動完結後,機構需要再透過不同途徑獲取津貼繼續營運,這一點無疑對機構運作帶來不穩定性。此外,有關計劃並未能進一步簡化申請手續,讓其他的小型社團或組織難在此計劃中獲得津貼推廣相關活動,以致推動身份多元的活動在香港難以妥適實施。這些活動一般深受性小眾歡迎,讓他們能在活動時間內展現真我,在社會壓力中獲得紓緩。如果有關活動能夠普及化,加強向公眾推廣性小眾平等機會的信息,將有助性小眾走出社會心理壓力,能夠在港感受到更大的歸屬感及獲得感。
站在國際層面的高度來看,香港絕對具備將中國傳統文化革新的條件,擺脫西方宗教枷鎖,以符合中華文明的手法及套路,落實一個平權社會。新冠疫情前,每年10至12月,香港均會舉辦不同規模、有關尊重個人性別認同的差異,擁抱個人在性別認同及性傾向方面多元選擇的大型活動。不少的相關活動均成為亞洲國際盛事,包括有一點粉紅(Pink Dot HK)、香港同志遊行等,吸引不少外地遊客前來參與,為香港在亞太區作為文化樞紐及中心地位確立基礎,同時也振興並帶旺本地經濟。
因疫情延期一年以後,香港將於2023年舉辦亞洲首個同樂運動會(Gay Games Hong Kong),提供各類型的體育運動項目、藝術活動和音樂會等,為香港帶來新氣象。主辦單位預計是次活動將為香港來帶10億元收入,相信除了有助性小眾及性多數相互在共融同樂的空間中尋找求同存異的可能性,也將大力提升香港的國際形象。1982年,世界同樂運動會於美國三藩市舉辦,及後每四年舉辦一次。該運動會現已發展為一個具國際性且非競爭性的體育及文化活動,並藉着活動向非同性戀人士發放社會共融的信息,期望社會終有一天不會因各人的性取向、性別表達、性別認同、種族、宗教、政見等而遭受歧視。
該運動會將於香港舉辦各類型的田徑運動項目、水上運動項目、球類運動項目等共36項體育賽事。此外,運動會的體育項目更注入了中國嶺南文化的元素,包括舉辦龍舟競賽。運動會期望有12,000名參加者及75,000名觀眾,這些參與者將來自世界各地,除了為香港旅遊及零售業帶來喜訊外,特區政府更應把握機會,讓香港發揮我國新時代國際城市功能,透過運動會項目展現出我國的文化特色,向國際展示中華文化之美。既然特區政府也希望促進社會不同性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享有平等機會,便應大力支援同樂運動會的籌備工作,讓運動會能在香港舉辦得更盛大,讓更多市民感受這一場國際盛事,用行動展現特區政府對社會大眾的多元共融態度。
家庭價值與性小眾權益並無衝突
常聽到不少聲音表示,性小眾權益有違傳統家庭價值。撇除這些家庭價值的出處(西方宗教)不說,我們認為家庭價值與性小眾權益並無衝突。任何人——無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有開展及成立家庭的自由及權利。聚天倫樂,乃是天經地義的。
正因家庭對我們來說攸關重要,將心比己,我們又怎能忍心看到一個不願理解他們的社會,令性小眾在家中眾叛親離,被奚落排斥,最終導致家庭支離破碎?今時今日的香港,需要深層次改革,是時候破除我們自作的蛹繭了。落實性小眾反歧視法、推廣真正的去污名化教育及公民意識、支持香港多元活動發展,這些都是政府的份內事,應當落實。
石中堅
一群對香港未來抱有希望的90後,相信香港必須自身從根本上改善管治,才能在環球政治中及中國崛起下,維持其獨一無二的地位,讓「一國兩制」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