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樓縱火案】無業婦認縱火 無交租被趕走 霸住吉屋放火洩憤

撰文:劉定安 陳永武 鄧栢良 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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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更新】下午3時,警方於現場拘捕一名45歲姓李女子,涉嫌縱火,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員通宵封鎖現場大廈,拒絕住客以外人士進入。(陳永武攝)
一名女子下午被捕。(鄧栢良攝) 

昨日(19日)下午2時30分,長沙灣永隆街9-11號一幢唐樓突然起火,火勢由唐四樓蔓延天台。消防員在火場救出3名居民,其中一名姓羅(52歲)男傷者,情況由危殆轉為嚴重。據悉,調查人員在現場發現助燃劑,起火原因有可疑,暫列作「縱火」案跟進。翻查資料,今次是3個月以來該唐樓發生的第2宗縱火案件。

據了解,警方昨日接獲多名市民提供資料,鎖定縱火疑人身份,懷疑是唐樓住戶。至今日下午3時,警方派員巡樓後,在三樓以涉嫌縱火罪拘捕一名姓李46歲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有人承認犯案,聲稱因被包租婆趕離單位感不滿,故縱火洩憤,據悉疑犯無業,有不良嗜好。

不滿被包租婆趕走 縱火洩憤

街坊透露,該李姓女子曾住三樓劏房,惟近日無交租後被包租婆趕走。她未肯離開,竟搬至四樓一個空置單位居住,在無水無電的環境下生活。據女住戶指,李有拜神習慣,經常在四樓門口點香。過往曾多次險釀火警。早前有一次火勢蔓延,燒至近天花位置,險燒及電錶箱,幸住戶發現後及時阻止。

女住戶又指,李的精神狀態不太穩定,曾與三樓一名男住戶有感情糾紛,又曾與另一女住戶口角,更以利刀割傷女住戶的頸部,留下疤痕。而昨日火警發生前,曾有人目撃李在四樓點香,懷疑與案有關,不過她認為點香難以造成如此大的火勢,懷疑有人利用雜物內的助燃劑,最終令四樓涉事單位陷入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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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單位上一層的唐五樓劏房,因昨日灌救而水迹處處。(鄧栢良攝)

女子霸空置單位為家

涉案唐樓近年正被收購,十室九空,僅餘少量劏房戶居於部分樓層。起火的唐四樓以及二樓,基本上已經丟空,無人居住,至三樓及五樓則有一些板間劏房。不過,空置單位無人看管,除有癮君子潛入,更有人霸佔內部居住,成為大廈安全隱患。《香港01》記者早上登上唐四樓,發現一名中年女子於唐四樓的空置單位內居住,屋內堆滿其雜物,正是下午被捕的李女。

而起火單位上一層的唐五樓有空置單位,亦有為數6間的劏房。現場所見,劏房雖未歷火吻,但內部牆壁亦多數熏黑,地上亦因昨日灌救而水迹處處。至於空置的單位有雜物與一些床墊及被單,亦不排除有人棲身於此。

住客:想盡快搬走

清晨6時,警方仍將涉案大樓重重封鎖,除了住客外,杜絕一切其他人士進入。而大廈的前後門共有4名警員看守。至早上時分,政府化驗所人員及屋宇署工程師,進入現場協助調查案件、及檢驗大廈結構有否危險;而警方鑑證科人員亦於現場調查。

住在大廈唐二樓的譚先生向記者稱,他與妻子同住上址板間房,月租2,600元。昨日事發時他正在上班,妻子致電他才立即趕回來,所幸她並無恙,單位內財物亦無受損。然而,由於收購唐樓公司早前已收購部份單位,導致該些單位空置,不少癮君子會潛入作「開餐」之用,品流複雜污煙瘴氣:「我想盡快搬走呀!」

譚太以月租2,600元租用唐三樓一間劏房。(鄧栢良攝)

以月租2,600元租用唐三樓劏房的譚太表示,自己已屆75歲,與76歲的丈夫本於內地做農民,去年才搬來香港居住。她表示丈夫現時於學校做校工,不過合約下月便期滿,而自己有腳患,亦未能工作,惟有考慮未來申請綜援。

年初曾發生禁錮事件

上址大廈可說是罪惡溫床,除縱火案及吸食毒品外,亦曾發生禁錮案,一齊源於收購公司的空置單位所賜。今年1月10日凌晨1時許,一名年約30歲的女子以手機短訊通知家人,報稱被人禁錮於該大廈空置單位,家人立即報警求助。警員帶備盾牌到場,於大廈一單位發現報稱被禁錮的女事主,並拘捕單位內兩名男子,並檢獲少量毒品及冰壺和一把自製開山刀。警方經初步調查後,得悉女事主為一宗傷人案的目擊者,疑被恐嚇要求拒當証人而遭禁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