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唐樓三月內兩被縱火 恒地七年前收購 一人輕傷轉危殆

撰文:潘安奇 楊婉婷 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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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9日)下午近2時30分,長沙灣永隆街9-11號一幢唐樓突然起火,火勢由唐四樓蔓延天台。消防員救出三名居民,其中一人輕微燒傷被送院治理,因吸入過量濃煙傷及氣管,目前情況危殆。案件暫列作縱火案,是三個月以來該唐樓發生的第二宗縱火案件。涉案唐樓近年正被收購,十室九空,僅餘少量劏房戶居於部分樓層,記者翻查資料,發現起火的唐四單位已於2010年被正興發展有限公司收購,其董事包括恒地副主席李家誠。記者正向恒地了解單位用途。
鑑於警方調查,該幢唐樓至深夜仍未解封,受影響居民一度高呼無奈。記者親自到火警現場,發現單位猶如廢墟,多件物品已被燒至變形,起火單位被燒通頂。

起火唐樓有火光及冒出大量濃煙,由相片可見,4月份起火單位為一樓,其窗戶現時尚未圍封。(FaceBook《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
部分居民由區議員及社工協助下今晚到南昌社區中心禮堂暫住。(楊婉婷攝)

危殆傷者羅欽發(52歲),居住於起火單位上層的唐五樓單位,因燒傷及吸入濃煙送往明愛醫院治理,目前情況危殆。消防人員救火期閒共救出連羅在內的三名居民,另外兩人毋須送院,另有20名居民疏散。其中一人為居住於起火單位對面的李小姐,她指,該唐樓樓梯平日被放置雜物,容易發生火警。與家人居住於唐三樓劏房的林先生並無受傷,但下午受訪時直呼「無奈」,擔心家中物品已被燒毀:「執番都執唔到……都濕晒啦……」。

劏房戶一夜無家可歸

消防員在現場指,在起火單位用儀器探測,測試有助燃劑,相信起火原因有可疑,案件交由警方進一步調查,現已暫列縱火案,唐樓三樓以上單位被圍封,居住上址的劏房戶今夜無家可歸。然而大火後,三樓單位被水嚴重浸濕,無法居住,部分居民由區議員及社工協助下今晚到南昌社區中心禮堂暫住。現場所見,一名男居民已到達求助,職員指收到通知,今晚將會有10多人前往來助。

起火單位已成為廢墟。(香港01記者攝)
居住於起火單位對面的李小姐,她指,該唐樓樓梯平日被放置雜物,容易發生火警。(楊婉婷攝)

三個月內第二宗縱火案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起火單位2010年11月被正興發展有限公司以六百萬元向前業主購入。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正興的董事包括恒地副主席李家誠、總司庫馮李煥瓊、執行董事郭炳濠及前執董李鏡禹,公司註冊地址與恒地相同,位於中環國金二期72樓至76樓。記者正向恒地查詢,了解上述唐樓單位的用途。

有住戶晚上透露,起火四樓單位被收購一直空置,惟早前有一名原住於三樓板間房的女子因無錢交租,於是搬到該單位居住,住戶曾目睹她於門外點香而險釀火警,今早火警發生前亦有人曾經見到該女子點香。

警方資料顯示,是次縱火案已是三個月內同一幢唐樓的第二宗。今年4月6日晚上8時正,有人報案指永隆街9號一空置單位起火。消防員接報到場將火救熄。警方經初步調查後,相信起火原因有可疑。案件列縱火,交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由該次火警的相片顯示,起火單位為該唐樓一樓單位,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該單位由正興以七百二十八萬元於2010年購入。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是次起火的唐四樓單位(3/F)由正興發展有限公司買入。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4月被縱火的唐二樓單位(1/F)由正興發展有限公司買入。